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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综治考核过程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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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我国实现对社会的有效管理,是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一项系统工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是搞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从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到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的出台,其根本目的就是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使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历年来,各级党委、政府、综治委都建立了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权制、综治工作考核办法等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二十多年来我国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基本情况  

综治工作考核,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实践,不断改进和完善,基本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考核体系,成为促进综治工作深入开展,推动综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主要体现在:  

(一)通过工作考核,全面掌握各级党委、政府对综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对上级综合治理精神的贯彻执行力度,把考核效果与奖惩挂钩,与干部的升迁、荣誉的获得挂钩,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搞好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通过工作考核,发现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好的作法和经验并予以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动综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通过工作考核,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充分反映老百性的心声,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焦点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反馈,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防患于未然。  

(四)通过工作考核,进一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帮助被考核部门作出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科学合理的决策和部署。  

因此,对综治工作进行考核,是实现综治工作目标,落实综治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平安的必要手段,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二、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综治工作考核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我们就综治工作考核过程进行了专门调研,结合我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的内容,选择了6个综治成员单位、2个乡镇、2个学校,1个企业进行了针对性调研。通过调研,认为现行的考核过程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考核方案(或细则)与基层的实际工作存在一定的距离,指标偏高,基层工作中很难完成。  

(二)日常考核、阶段性考核与年终考核不能很好地结合。日常考核内容少、年终考核内容多,容易造成平时不工作,年终搞突击的现象。  

(三)考核过程中存在注重形式、表面而对实际内容不够重视的现象,很容易造成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形成考核的图版化、资料化。  

(四)考核中存在平衡关系的思想,起不到激励先进推动后进的作用。  

(五)考核工作缺乏时间保证。如市对县的考核,考核时间一般为1-2天,很难完成对合全部内容的考核。  

由此可以看出,考核过程是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的前提条件。因此,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管理非常必要的。  

三、对策与建议  

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管理,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计划要完善,目的要明确。要搞好综治工作的考核,首先应制定一个比较完善的考核计划。如平时工作要考核什么,阶段工作要考核什么,年终工作要考核什么,通过考核要达到怎样的目的,都要有一个完整的计划。计划的制定,要将全年工作的方案、阶段工作的部署、日常工作的安排、测评项目的分类等统筹考虑,同时要与被考核部门进行沟通,听取被考核部门的意见或建议,使考核计划更加完善,考核重点更加突出,考核目的更加明确。  

(二)方法要科学,指标要合理。要搞好综治工作的考核,要有科学的考核方法和合情合理的考核指标。  

考核方法应注重以下几点:一是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注重考核的统筹兼顾,把日常考核(督查)与年终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且更加注重日常考核(督查)。二是根据考核的目的要求,注重考核组织的多样化,以前市对县的考核基本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各县抽人分组交叉式,一种是市里抽人分组“一把尺子量到底”式。两种考核组织形式各有优点,也存有弊端。应围绕考核的目的,组织不同类型的考核组。三是以客观公正为前提,注重考核形式的灵活性。一般的考核形式是“听汇报、看资料、查效果、访群众”。这四种考核我觉得应灵活掌握,要把考核的主要精力放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上。避免让“汇报、图像资料”先入为主,造成考核的失真。四是以实事求是为原则,注重体现考核过程的“横向比”和“纵向比”的关系。如被考核单位与其他单位比是相对落后的,但如果与被考核单位上年度工作比进步却不小,也必需予以肯定,以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考核的指标应注重以下几点:一是考核指标的设置应符合实际,以被考核部门通过努力能够做到为上限。如果指标定的过高,就会造成浮夸风。二是考核指标应区分日常工作指标和年终指标,加大日常指标的比重。如果把日常指标和年终指标合在一起到年终再一并考核,势必会使被考核部门忙于应付,使考核流于形式。  

(三)结果要兑现,改进要持续。考核是形式,效果才是目的。综治工作的考核过程一定要为综治工作要收到的效果服务。因此,兑现考核结果尤为重要。我们应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考核结果要实行“三挂钩”。  

一是考核结果要与经济奖惩挂钩。按照制定的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的规定,对考核先进的部门、单位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该重奖的一定要重奖;对考核落后的部门、单位予以一定的物质惩罚,该重罚的一定要重罚。同时,奖的诚服罚的心服也是对考核过程的检验。  

二是考核结果要与精神激励挂钩。对考核先进的部门单位要予以表彰,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对考核落后的部门单位要予以批评,限期改进。形成一个综治工作有人敢抓敢管敢干的良好氛围。  

三是考核结果要与干部使用挂钩。党政干部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要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要用好一票否决权,对被一票否决的部门单位,其领导在晋职晋级、评优受奖上要受到限制。促使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真正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站在政治高度踏踏实实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同时,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缺点要注重改进。改进工作要作为下一次考核(督查)的必考内容。  

四、加强综治工作工程管理的思考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积极应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社会矛盾多发,社会问题凸显,社会风险增大的现实而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要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更丰富,体系更复杂,要求更严格。因此,创新考核过程管理,应成为我们探索研究的新课题。现就如何创新考核过程管理提出以下思考:  

(一)制定一个操作性强,符合客观实际的考核方案。随着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考核方案的制定应突出考核过程的可操作性。如日常工作中的文件、简报、信息等,已经上报了的,就不应放在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中。又如我县推进的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我们对网格长工作的考核就借鉴了企业、事业单位施行的绩效考核方式。办多少事记多少分,具有简便易行的可操作性。  

(二)建立一套原则性强、体现客观公正的考核机制。为了确保考核过程的客观公正,节约考核成本,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机制。如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信息上报制度等,使考核过程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三)组建一支专业性强,具备综合素质的考核队伍。在《2012年度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中,55项考核内容中由市综治办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考核的项目就有25项,需组织几批次的考核组才能完成。我县根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模式、新制度、新要求,聘请了十名专业性强、综合素质高,从政法综治战线退下来的老同志组成督查组,参与日常综治工作的督查和年终工作的考核,效果很好,可以借鉴。  

(四)执行一个信息化强,注重实际效果的考核程序。考核程序的规范促进考核过程的合理,实现考核效果的公正。应该利用信息化平台,使大部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得到及时反馈,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收到很好的实际效果。如考核过程中走访群众、调差问卷、个别询问、随机抽样、各类座谈会等,都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来完成。  

(五)享受一次目的性强,旨在促进工作的考核过程。考核过程不仅是严肃的“工程质量”验收的过程,也是愉快的收获过程。通过考核,进行经验交流、取长补短,以利于改进工作;通过考核,进行信息交流,共享资源,以利于促进工作;通过考核,进行情感交流,相互沟通,以利于共创和谐。不论考核的结果如何,被考核部门单位是先进还是落后,考核者和被考核者都同样享受了一次具有时代特色的考核过程。这个过程会给人们带来从头再来的信心和决心,会给从事综治工作的人们带来维护稳定永不停止的勇气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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