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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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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酒泉市纪委《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敦煌市纪委组织专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农村“三资”清产核资进展情况、基层党务公开等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运用“三个载体”,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是惩防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也是廉政工作全覆盖的重点。敦煌市纪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贯彻和落实工作,从宣传教育、建设阵地、完善制度入手,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素质,切实增强了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一是搭建宣传教育载体。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以开展学习培训、撰写心得体会、参加答题竞赛等形式,专题学习21场次,培训乡村组三级干部1200多人,促使基层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了“41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做到了真学真用,入脑入心;通过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媒介,让群众广泛知晓、积极监督;通过征订辅导材料,把《规定》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学习培训必备课程,乡镇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向乡村组三级干部专题讲解《宣传挂图》、学习问答、《简明辅导读本》,增强了学习效果;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市纪委选取30多部警示教育电教片,在各乡镇轮回播放,以典型案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遵守规定、廉洁行政。二是建立责任管理载体。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将《规定》内容细化分解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乡村组三级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目标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基层干部签订廉洁履职承诺书,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业务职能,向组织和群众做出廉洁履职承诺,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十星级党员评星定级”活动,深化党员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分类考核、挂牌贴星等方式,激发了内在动力,增强了广大党员的自豪感、责任感。三是完善制度监督载体。强化乡镇纪委职能,乡镇纪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行使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为实施监督,保证决策民主;乡镇建立了中层干部、村书记、村主任等重要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用权行为,强化集体资金使用、资产租赁、工程建设等行为的监控管理;加大了对村组干部的审计监督,对村组干部报酬、办公经费等常规支出实行定期审计,对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等情况,随时开展专项审计。  

二、建立“四项机制”,全面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省纪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收到后,我市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宋锦霞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了专门人员,对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清理、登记、评估、界定、确认、备案、建账,核实确认资金3144万元、资产17574万元、资源450645亩。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载体,通过建立“四项机制”,实现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公开管理、合理利用,有效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建立联动管理机制。按照“民主、公开、协商”原则,乡村组分层次建立了“三资”监管中心、“三资”管理小组、“三资”监督小组,对惠农政策落实、资金发放、承包地流转、集体资产资源的出租招标处置等事项的办理,实行“一事一议”,并负责监督落实,通过层层审批、多级监督、上下联动,实现了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村组三级“三资”管理机制。二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资金运行监督,取消村级会计和出纳,设立报账员,实行村组财务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记账方法、统一收付款凭据、统一帐簿设置的“四统一”管理,代理会计对审核不合格的票据和资金使用手续,进行登记后一律退回;严格理财人员监督,全面推行财务支出会签制,实行村、镇负责人逐级审签,防止了个别干部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策的行为,实行理财人员信息备案制,杜绝了集体资金报批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等问题;严格村务决策监督,对土地征用补偿、强农惠农富农、优抚政策落实工作,按照“提出申请→乡镇三资管理中心审核→村民代表审议→招投标→签订合同→收入入账”等流程操作,做到了有案必备,有档可查。三是建立预警管理机制。开展公开预警,积极落实《村务小报》进农家行动,每季度对各村组所有党务、村务及“三资”收支、变动情况进行清理,以小报的形式发放到各家各户,群众有疑虑的,及时通过电话、包村包组干部或大学生村官向乡镇反映。开展信访预警,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分析筛选,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三资”管理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行为,建立预防制度,堵塞漏洞。开展谈话预警,对调查属实的问题,但未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造成后果的,通过提醒警示,及时进行纠偏;构成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通过责令纠错,使其认清问题危害,及时改正错误。四是建立运营管理机制。创新集体资产运行经营方式,针对部分乡镇的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多、集体资产承包租赁金额大、集体资产处置事项多的实际,我们引入市场管理理念,探索公司化运营集体资产的模式,通过整合集体三资、农户个人融资成立集体企业,健全监督、管理等机构,发挥团队发展优势,确保“三资”保值增值。我市肃州镇祁家桥村一组,以祁源商贸开发中心为平台,实现了“三资”的滚动式发展,短短三年,全组64户农户,户均获利近40万元。  

三、确保“三个规范”,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  

根据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通知》精神,我市通过细化公开目录,创新公开机制,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领域,积极推进了党务公开工作进程。全市8个农村乡镇、56个村全部推行了党务公开。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对照《甘肃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指导目录(试行)》和其它党内法规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广泛收集整理,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分别制定了各个类别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做到了“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对不涉及党内秘密,需要向党员群众公开的内容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分工和联系方式、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具体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三公开”。对党员纳新情况、干部考核奖惩情况、财务收支和各种财物指标分配发放情况进行“三公示”的党务公开模式,增强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使党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二是规范公开形式。按照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简便易行和切实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和丰富公开形式,做到了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实行公开栏公开与会议公开相结合,需要公开的事项先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先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待内容完善后,再在公开栏向广大党员群众逐项、逐条予以公布;实行党务公开与政务、财务公开相结合,坚持在同一位置、同一时间,采用统一方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咨询、监督;实行固定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对领导分工、干部职责、联系方式、办事机构、工作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进行固定公开。对常规性工作、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等实行定期公开,对干部任免、党员发展、灾害救助、访贫问苦等内容,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实行党务公开与村务小报公开相结合,针对农村乡镇部分党员群众外出经商、不能及时了解党务工作的实际,创新了公开的形式,在推行的“村务小报”中,将党务公开信息,也以小报的形式送到党员群众手中,使群众不出家门,不受时间限制,就能了解村组党务,有效增强了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三是规范公开程序。我市在党务公开工作过程中,遵循“事前征求意见、事中通报情况、事后反馈结果”的基本程序,严格把好了“草拟、审核、公示、反馈”四个关口,做到了规范、有序、到位。严格把好“草拟关”,各公开单位先对公开的项目、内容、范围、时限和形式进行严格把关,形成党务公开方案;严格把好“审核关”,在公开前由党组织集体审核每项公开内容,对于党内重大事项、主要干部任免等一些敏感性问题,要经上一级党组织的审核批准后,采取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严格把好“公示关”,将已审核的公开内容按照规范程序及时进行公开,确保公示的范围、时限、效果到位;严格把好“反馈关”,公开期间,明确专人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和处理,并将落实情况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规定》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基层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提升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工作平台,从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全面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乡镇村组在盘活集体“三资”方面观念陈旧、方法不多,农村资产保值增值的成效不大,个别乡镇党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力度不大,没有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理清工作思路,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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