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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发生在广州黄埔造船厂的中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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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11月,广州黄埔造船厂发生大型的工人食物中毒事故。广州的空气顿时凝重起来。因为黄埔造船厂是我国青岛、上海、黄埔三大造船厂之一,也是重要的军事单位。

该厂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长洲平岗,前身为英商于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创办的柯拜船坞。清同治二年(1863年)售于英商香港黄埔船坞公司。清光绪二年(1876年)秋为两广总督刘坤一所购回。民国34年(1945年)11月成为国民政府海军总司令黄埔造船所。

1949年10月16日,该所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所接收,改为广东军区江防司令部黄埔造船所;1952年6月厂名改为中南军区海军修船厂;1953年7月改为中国人民海军黄埔修造船厂;1955年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二〇一工厂;1959年12月移交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九工业管理局管理,就在当年3月25日,该厂建成华南第一艘扫雷舰下水,成为华南海军修造舰艇的基地。

保密性强的军事单位出现大量工人中毒,且多人死亡。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是骇人听闻的。市长朱光、兼任市公安局局长的副市长孙乐宜和主管政法工作的市委副书记薛焰等亲临现场,指挥侦破工作。相关部门秘而不宣但是迅速进入高度紧张的应急状态。全市各大医院(尤以市工人医院、孙逸仙医院、红会医院)均抽调了最好的医务人员投入了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工作。

如此大量工人食物中毒非常罕见。毒源不明,不仅侦破工作难以下手,对中毒人员的医疗抢救工作也难以开展。

孙乐宜副市长焦急万分,对着电话大吼:“谁能找到毒源?把他找出来!想办法,无论用什么办法,不惜一切代价!”

面对黄埔造船厂的中毒案,每个人心里都带着一个强烈的问号:是不是敌特搞破坏?

在现场处理相关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满头大汗围绕着“毒源”“破案”两个关键问题讨论不休。医院、部队、卫生防疫人员都被召到现场勘查。陈安良作为市卫生防疫站站长也被要求率队进入对中毒事故的调查取证中。

还在吉普车上,陈安良就掏出随身带的工作手册,列出了工作的要点。一到现场,陈安良就把工作人员分为两组:一组负责提取厨房各种使用的食用材料,回实验室检验成分;一组由他带队到各大接诊医院探视、访问中毒人员,对中毒者呕吐物、血液均采样检验。

正当他们在调查分析、检验过程中,医院的负责人突然通报接到上级通知,有关部门对船厂中毒事故做出了氰化物中毒的结论。氰化物是敌特使用得非常多的一种烈性毒药。一般对于氰化物的生产和管理都非常严格,案件变得非常严峻——这是不是一次敌特策划实施的大型投毒案件?人们不禁议论纷纷。

本来,一起中毒事件,有关部门做出中毒原因的结论后,其他部门对此事故的中毒原因调查分析就应该到此为止了。但是,市防疫站的调查材料始终没有让陈安良往氰化物的方向上判断。到底是不是氰化物中毒?他对这个结论感觉很奇怪。连连翻看自己的调研笔记,他在防疫站小组会议上提出了自己的怀疑:

一是,中毒时船厂工人集中在进食一小时之后出现的中毒状况,中毒最深而致死者,其最初的中毒症状的表现,均在进食后半个多小时。这一点与氰化物中毒不符。人吸食氰化物可以在口腔、食道、胃吸收,作用迅速。一个人,如果按每公斤体重口服1.5至2毫克的氰化物几乎可立即致呼吸停顿,造成电击式的死亡。而此次中毒事件,中毒者出现中毒症状的时间大约在一小时,显然是毒物进入人体小肠后才吸收的。这与氰化物中毒的特性不符。

二是氰化物中毒的患者,其皮肤及黏膜应该是呈红色的,但这次中毒事件的中毒者,全部的皮肤呈现黏紫酱色。这与氰化物中毒症状不符。

三是中毒检验的工作按照作业流程,没有这么快就能得出结论。是什么部门,用什么方法得出的结论呢?防疫站的工作人员参与相关工作没有理由就落后这个“相关部门”这么多呀。

为了验证自己的判断,他亲自督战,指导技工对在船厂食堂里采样回来的可导致食物中毒的各类物品、食物和中毒者的呕吐物进行反复的氰化物定性检验。实验持续了一整天,发现所有样品中均查不出含有氰化物。

这与氰化物中毒的结论不符。是相关部门的结论出错了!

陈安良站长对此事深感焦虑,他认为中毒原因如果不搞清楚,不但会影响到刑侦工作,更重要的是影响对中毒的工人兄弟的抢救啊。

如果不是氰化物,那又会是什么呢?是更神秘的毒化学物质? 由于以前没有相关的资料,关键时刻只能海底捞针了。

他当机立断,确定溶于水无异味、中毒反应特征等几个基本病理指标,指示市防疫站检查科赖兆禧、朱宝葵等几位老技师,立即查阅中外文献、资料、图书,看看有无相关的病例介绍。而他也一头钻进了有关的图书、资料中。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当天晚上,陈安良查到一份英文期刊上登载有一宗亚硝酸盐中毒事件的资料。中毒的机理是亚硝酸盐将血红蛋白的二价铁氧化为三价铁,使血红蛋白成为高铁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的能力,造成机体缺氧。

亚硝酸盐中毒潜伏期短,一般为数十分钟或1至3小时,症状以紫绀为主,皮肤粘膜、口唇、指甲下最明显,除紫绀外,并有头痛、头晕、心率加快、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严重者有心律不齐、昏迷或惊厥,常死于呼吸衰竭。中毒者的症状描述与此次中毒者完全相符。

陈安良站长立刻放下期刊,飞快地骑着车到化验师赖兆禧家,把赖兆禧接回市防疫站,对此次中毒事件取回的各种检材(食物、呕吐物等)进行含亚硝酸盐定性分析,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实验,很快就有结果了,各种检材呈强阳性反应。

食材里含有亚硝酸盐并不能证明就是主要毒物,还需要再进行食物中亚硝酸盐含量的定量分析。几个人又重新清理器材,忙乎了大半夜。

经过检验认定黄埔造船厂当餐厨房供应给职工的饭菜里面含有高剂量的亚硝酸盐,进餐后足以使进食者致死。

这个结论让大家大吃一惊,这是一起大型的亚硝酸盐中毒事件,不是有关部门认定的氰化物中毒事件!

为了稳妥起见,陈安良再次对检验的各个操作环节做了详细的检查了解和确认,然后用电话向孙乐宜副市长和薛焰同志报告了检验结果。

孙乐宜和陈安良是老相识,孙任职副市长也兼管卫生系统。当公安局局长期间,因为法医工作的关系,和陈安良多有交道。他对这个留学德国和美国的专家也有信心。

要是在平日,陈安良说什么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孙乐宜是同意就行。但是这一次案情重大,且相关部门也提出了结论。陈安良提出了完全不一样的结论,该信谁呢?

孙乐宜听完陈安良的汇报,思忖一下,严肃地对陈安良说:“安良同志,对于这次的毒源是亚硝酸盐,你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吗?这可是非常严峻的时刻,我们的判断要承担历史的责任,要为部队负责,为市委负责!”

“我对我提供的结论负全责。我可以用我这条生命保证!这个结论对抢救中毒的工人同志是负责任的。”浓重的客家口音没有一丝犹豫,在陈安良的领域中没有“各种考虑”,他也从来不管这个与“有关部门”的结论的冲突,他只关注事实!

另外,他对自己的专业判断也拥有绝对的自信——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没有等孙乐宜再说,陈安良接着说,“老孙同志,时间不等人,你只有相信我。我们防疫站为了这个结论做了专门的实验,我们的实验是正确的,我是用事实说话的。如果按照我们的结论,那些中毒的工人同志就能进行专门的治疗。我们可以到现场进行检测!”

“好,安良同志,就按照你的结论开展工作!”

市防疫站的检验结果为各大医院对症下药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许多伤病员的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由于市防疫站斩钉截铁地指出这次事故是亚硝酸盐中毒,公安人员的调查重点放到了“盐”的问题上。案情立刻豁然开朗起来。在薛焰同志的亲自指挥下,一场更为深入细致的调查开展起来了。

一说到“盐”的问题,船厂大厨房的几个炒菜师傅都说这次炒菜用的盐不咸,炒菜下盐加了又加,还是没有咸味。炒菜的时候觉得奇怪,但是没有注意。发生中毒事件之后大家也没有往这个方向上想。中毒职工说起来也是说这顿饭吃的菜没有盐,有少数职工因嫌食堂的菜没有味只食了腐乳等小菜而幸免于难。

在此前正因为这几个职工没有中毒,相关部门的调查一开始就把他们列入了“投毒”的重点嫌疑目标。公安人员已经在调查这些职工。如果不是市防疫站及时提供的结论推翻了氰化物中毒的话,这么严重的“案情”极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给他们及家人带来极大的痛苦。

当焦点集中在“盐”字之后,检验人员拿出厨房盐缸里的“盐”,又到食品仓库里取来开了包而尚未使用完的“盐”,当场做定性检验,结果是亚硝酸盐呈阳性反应。再复检当餐饭菜,结果是和厨房被当作食盐使用的亚硝酸盐一致。

至此,此次事故是亚硝酸盐中毒的结论最终予以确定。

为什么把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最后的调查结果是:供销部门在调运食盐过程中,不知在哪个环节上,混入了一包亚硝酸盐。而这包混入食盐堆中的亚硝酸盐,恰恰就被黄埔造船厂购回当成了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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