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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土司国家权力应对与明清“众建”改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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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元明清等朝续递国家治统,在“大一统”历史框架和地方行省管理体制下,土司制度裹挟的国家权力是影响元明清等朝与各族土司关系的根本性因素。秀山杨氏土司的军征表明,受国家权力左右和统治利益驱动,职衔较低、实力较弱的土司较职衔越高、实力越强者越不具备悖逆国家、对抗中央的实力,更有利于实现王朝国家“大一统”目标和巩固民族地区安定,明清等朝采取“众建”“削弱”举措“改土归流”,最大程度巩固王朝统治、扩张国家权威和消解土司影响。

【关键词】土司;国家;秀山;军征

【作 者】彭福荣,长江师范学院教授、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翟文,长江师范学院政治与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重庆涪陵,408100

【中图分类号】K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454X(2016)04 - 0128 - 007

作为阶级斗争和阶级压迫的工具,国家通过政治支配权力、经济支配权力、人身支配权力、立法权力、司法权力、行政权力等控制人类社会,[1 ]是体现国家存在并贯彻统治者意图的强制性力量,在协调各种社会权力关系中具有主导作用,全国性政权和地方民族政权的建立和巩固都需通过战争途径来实现,或以军事实力作为后盾,故军征是观察国家权力影响和作用的最直接窗口。元明清等朝续递秦汉至唐宋的国家治统,在“大一统”历史框架和地方行省管理体制下,通过土司制度把西南等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整合到王朝国家政治共同体中,实现间接的国家统治。土司制度自在云南始创并取得实效后,成为元明清等朝对我国中南、西南和西北等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施统治和管控的重要制度[2 ]4,是一种“国家在场”的制度,“体现了国家政治的强制性控制”,标志着王朝国家在土司地区始终占据主导地位,是国家权力在土司地区乡村社会的延伸。[3 ]各族土司是军政一体的地方民族政权,被元明清等朝允准拥有规模不等的土兵,除保境安民外,还能强化王朝疆域开拓与边疆稳定、维持国家统治与王朝社稷、管控社会危机与治理地方事务,能免除中央政府因遣发官吏、驻防军队带来的巨额成本,有助于实现国家“天下一统”和朝廷“以夷制夷”的目标。基于统治利益的博弈,土司国家认同是指我国西南等地少数民族首领在“家国同构”“朝廷即国家”的基点上,归附顺服元明清等朝,在“大一统”历史框架和地方行省管理体制下,对封建王朝的权威体制、法律制度及意识形态持肯定、一致的归属性意识并表现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领域的实践性行为,土兵征调是土司表达国家认同、履行王臣义务和维系地方统治的重要方面,从中可以观察王朝国家与各族土司的互动关系。

重庆秀山等地是我国土家族、苗族聚居并与汉族等杂居之地,人文底蕴较为深厚,经历近五百年的土官土司统治,邑梅、平茶和石耶等杨氏土司为保有统治利益而被整合到王朝国家政治共同体中,土兵征调是杨氏土司换取元明清等朝确认其地方统治权力合法性的方式;“国家也以此考量土司的忠顺程度”,中央政府奖劝其率军效命,体现国家权力在民族地区的渗延及对地方民族政权的影响。[4 ]秀山杨氏土司“既有土兵勤王的爱国战争,也有被征调参与镇压各地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反抗的战争”,[5 ]但专家学者较少从国家认同角度看待各族土司的军事征调,是为笔者撰文研讨的动因。① 秀山杨氏土司的反复军征总体显示国家权力与各族土司的互动关系,既有对国家权力的顺服尊崇,也侵损国家而挟私废公。

一、顺附国家,奉调与征

秀山杨氏土司认同元明清等朝续递的国家治统,为巩固地方统治地位和保有统治利益而尊崇顺附国家权力,率领土兵奉调参与“援辽”“征蛮”和“征贼”等军事行动,是拱卫王朝社稷和国家统治的力量之一,不断深化国家权威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影响。

(一)“援辽”

北方后金政权逐渐威胁到明朝统治,各族土司军队被调往辽东之地拱卫边疆,史称“援辽”。秀山杨氏土司作为“王臣”,顺附国家权威,率领麾下土兵奉诏出征,是其服从国家权威、维系朝廷统治的行为。万历二十七年(1599),邑梅土司杨光斗承檄率领邑梅兵驰援辽阳,被授京营参将、左军都督佥事。[6 ]卷13平茶土司杨再显、杨光祖等于明末“征辽东”,杨再显以战功加封武略将军、奉政大夫,甚至传说还得到真武神显灵助战。杨光祖袭父职,奉诏征讨松潘、马湖及辽东、播州等,以功封授明威将军、忠顺大夫。对此,《酉阳直隶州总志·土官志二》亦载:杨再显“初从征辽东”,以战功加封武略将军、奉政大夫。杨“光斗于天启元年(1621)奉调援辽,以功授参将都督佥事。”[7 ]卷15

由此可见,秀山杨氏土司尽管位在偏远和军力有限,即使在国势衰颓败亡之际其也顺附国家权威,麾下土兵被明朝调防要地以维系社稷,显其对国家权力的顺附和朝廷权威的尊崇。永历二年(1648),石耶长官司杨昌统在明清鼎革之际,麾下土兵仍调防守狼山,被南明政权封授江南狼山镇总兵官,加太子少保、都督同知衔。

(二)“征蛮”

我国封建王朝不断推进国家政治共同体整合,军事征调是中央政府实现天下一统的惯常手段之一。因此,中华民族经历漫长“多元一体”和中国“多元同创”的进程,华夏—汉民族与中原王朝和其他民族与地区形成同心圆差序结构。由于自然人文环境偏远封闭、中央集权统治能力有限、国家军政管控成本高昂及民族地区发展滞后,历代王朝根据“以夷制夷”的策略,总结秦汉而唐宋土官羁縻统治的经验教训,创设和实践“齐政修教、不易其俗”的土司制度。在利益博弈中,元明清等朝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要求各族土司履行职位承袭、朝贡纳赋、军事征调和崇儒兴学等王臣义务;各族土司认同元明清等朝续递的国家治统,以履行王臣义务换取国家权威确认其地方统治的合法性,服从中央政府调征少数民族,维系王朝社稷和拱卫国家统治。因此,土兵军征是各族土司顺附元明清等朝、尊崇国家权威的行为,也充当封建王朝拱卫社稷、镇压少数民族反抗的打手,史称“征蛮”。作为元明清等朝的王臣和民族地区的统治者,“在秀山杨氏土司的军事征伐史上,既有奉调东征湖广苗乱的记载,也有长途跋涉西征参加平定黔西北‘奢安之乱’的记载。”[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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