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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以宁对周正问题的总结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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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ޛ�)j香۲����总结王正月问题的学者,奠定了后世研究此问题的逻辑和文献框架。

关键词 张以宁 春王正月考 周正 逻辑 文献

中图分类号 K092 文献标识码 A 收稿日期 2018-07-05

对张以宁(1301—1370)《春王正月考》的研究以往基本限于宏观介绍,关于张氏从总结和批判前人周正问题的思维结构以及张氏的影响的研究较为欠缺,这里拟从此角度作一论述。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的书法,在历法上的问题就是时与月、季节与月序的问题,主要存在周代改时改月、不改时不改月、不改时改月三种观点。自刘知几以来产生并加剧了分歧,而尤以胡安国“夏时冠周月”之说影响最大。持夏时说的学者以程颐、胡安国、郑樵、蔡沈、程端学为代表,其中又有谓时月皆不改者。这些学者持夏时的理由一是夏时最符合自然规律,作为岁首的季节就应当是春季,周之正月乃夏十一月,为冬季,而经书春,是孔子改冬为春,必有寓意。二是经典中存在部分支持周行夏时的依据,从权威上看孔子说过“行夏之时”,在《春秋》、《诗经》、《周礼》等书也有支持的语句如《诗·小雅·四月》“四月维夏,六月徂暑”。这里择其代表性的列举几说:

前乎周者以丑为正,其书始即位曰“惟元祀十有二月”,则知月不易也。后乎周者以亥为正,其书始建国曰“元年冬十月”,则知时不易也。建子非春亦明矣,乃以夏时冠周月,何哉?圣人语颜回以为邦,则曰“行夏之时”,作《春秋》以经世,则曰“春王正月”,此见诸行事之验也[1]卷1,2。

胡安国承认周改月,然类比《史记·秦始皇本纪》“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及《封禅书》“以冬十月为年首”及《书·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以为周相邻朝代都用夏时,则周应当也用夏时;再说周正建子不是夏正之春,更说明周沿用夏时。再说《论语·卫灵公》说孔子要行夏时,所以孔子于《春秋》以己意冠夏时之春于周正月之前。

三代虽正朔不同,然皆以寅月起数,盖朝觐会同班历授时则以正朔行事,至于纪月之数则皆以寅为首也。……或曰:孔氏言汤崩踰月太甲即位,则十二月者汤崩之年建子之月也,岂改正朔而不改月数乎?曰:此孔氏惑于序书之文也。……改正朔而不改月数,则于经史尤可考,周建子矣,而《诗》言“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则寅月起数,周未尝改也。……夫秦继周者也,若改月数,则周之十月为建酉月矣,安在其为建亥乎?……且经曰元祀十有二月乙丑,则以十二月为正朔而改元何疑乎?惟其以正朔行事也,故后乎此者复正厥辟,亦以十二月朔奉嗣王归于亳,盖祠告复政皆重事也,故皆以正朔行之。孔氏不得其说而意汤崩踰月,太甲即位,奠殡而告,是以崩年改元矣。苏氏曰:“崩年改元,乱世事也,不容在伊尹而有之,不可以不辨。”[2]卷3,49

蔡沈据《书·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见厥祖”及《太甲中》“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以为此乃商改正朔不改月数之证,并承胡安国类比法,亦以商、秦改正朔“不改月”推论周不改月,且默认商、秦不改时,周亦不改时,在经书中也有依据。以为孔颖达盲从孔安国提出踰月即位说,根据苏轼《书传》太甲当为踰年即位,所以《伊训》所记乃是太甲元年即即位之年的十二月岁首,非汤崩之年之十二月,乃来年之十二月也,以突出十二月作为岁首的意义以及十二月乃是夏十二月、商正建丑,而孔安国、孔颖达踰月即位的意义就是商改月建丑,此乃商之十二月夏之十一月建子,二孔是错误的,蔡氏以为若如其说则周就是改月,秦繼周以建亥为正则是以建酉为正了。

隐公元年春王正月改正朔不改月数……商改夏正以十二月为岁首矣,而书称元祀十有二月伊尹奉嗣王祗见厥祖,未尝改十二月为正月也;周改夏正以十一月为岁首矣,而《周礼》一书,《七月》一诗皆用夏正数月……亦未尝改十一月为正月也……秦改夏正以十月为岁首矣……未尝改十月为正月也……盖四时断不可易,天子顺时以施政,斯民依时以兴作,向使周以十一月为春,以二月为夏,五月为秋,八月为冬,则二十四气皆差而农作非时、祭祀非节、蒐狩非名……惟其商周即位朝觐会同等事在十二月十一月,故有改正朔之名。……凡商周秦称正月者皆建寅月也。……此朱子晚年之论始定……蔡氏解书亲承朱子之教而有改正朔不改月数之说,不然何敢背其说而反《孟子集注》之论哉!……春秋时鲁公不奉周王正朔,不于建子十一月即位而以建寅正月即位,故孔子因旧史而不革[3]35-38。

程端学在论据上与胡氏、蔡氏基本一致,在结论上有更激进之论,明确说改正朔其实就是朝觐会同的月份变了而不是历法的变化,周正不符合物候,并以为《春秋》书春王正月乃鲁公僭制,擅自以建寅正月即位而废十一月即位的周礼,以《春秋》之王正月为建寅,真是重大创新性的言论。

态度比较暧昧的是朱熹:

三代正朔,以元祀十有二月考之,则商人但以建丑之月为岁首而不改月号(自注:时亦必不改也);以《孟子》七八月、十一月、十二月之说考之,则周人以建子之月为正月而不改时(自注:改月者,后王之弥文。不改时者,天时不可改。故祭祀、田猎犹以夏时为正);以《书》“一月戊午”、“厥四月哉生明”之类考之,则古史例不书时;以程子“假天时以立义”之云考之,则是夫子作《春秋》时特加此四字以系年。见行夏时之意。若如胡传之说,则是周亦未尝改月,而孔子特以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月下所书之事却是周正建子月事。自是之后,月与事常相差两月。恐圣人制作之意不如是纷更烦扰,其所制作亦不如是之错乱无章也。愚见如此,而考之刘质夫说,亦云先书“春王正月”,而后书二百四十二年之事,皆天理也,似亦以“春”字为夫子所加(“王”字亦非史书旧文)。但鲁史本谓之《春秋》,则又似元有此字。而杜元凯《左传后序》载《汲冢竹书》,乃晋国之史,却以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则又似胡氏之说可为据。[4]卷43,1971-1972

朱熹于周时夏时两说游移不定,在《孟子集注》里表示胡氏夏时说与物候明显有违,而且从史法看可推论胡氏有周不改月的倾向,然而《春秋》之事却是以周正计算的,这样月与事时间一直相差两个月,能说孔子会如此变更旧史么?然而于文献及考古《汲冢竹书》看,夏时说似乎有理,因为晋国用夏时,因此朱熹没有定论。

总之,持夏时说的学者抓住经典某些明显的行夏时的例证,并指出周正的推行不合物候,所以孔子或是特笔以冬为春,或是旧史完全用夏时月而孔子因之。张以宁的贡献就是首次系统地辨析了经典旧史中的时月记载,并在逻辑上、文献上论定前人认识缺陷的原因。张氏的观点是周代改时改月,纪元用周正,日常用夏时:“考之《周官》,则周之正岁犹用夏时者,特以授时田狩烝享数者之不能不用夏时,故但以夏时行事,而其时与月皆仍用周制而未之改也。”[5]792

关于把周正月定在冬季还是春季的问题,张氏以为从权威之言来看,孔子“行夏之时”之言可推论商周各有其时,以建子之月为春和以建丑之月为春是和以建寅之月为春并存的。就学理来看,时令和月份是紧连的不是可以分割的,它们既是物候的反映,也是人为的分类,所以正月的季节有一定的自由度,以不同的月份为岁首时令就会相应地移动,“月既为正而时亦随之以为春”。就春季来说就是生长的季节,子丑寅都在这个范围之内,“故三代迭用之以为春”。所以胡安国、蔡沈把秦以十月为正作为类比在物候上就有问题,更不要说秦不师古了:“建亥纯阴之月不可以为春也。”[5]789“秦废先王之正自为一代之制,史氏书秦之制亦自为一代之文,不得引以为例也。”[5]774“秦不师古,不可以三代之道例之也……十月,六阴之月,三代同以为冬,不可谓之春,以其异于子丑寅三阳蠢动之月,故其史官之书曰元年冬十月。”[5]798再从实行层面看,习俗和政令自有不同,前者是“麦稻之荐鱼鲔之献与夫羔豚之行膏香之膳四时不同,必以时物故也”,民习以为便难以强合政令,后者是“发号施令于天下,而纪年书事于国史”,属于公文性质[5]788-789。不提孔子无僭越改制之权,“生周之世而改周之时于义尤不可也”,退一步讲就算夏时冠周月是孔子所创,那么鲁旧史于周正当如何书呢?按胡安国等人的意见,好像就得书“冬正月”,冬季是终结之时,可以为岁首吗?再说隐公元年经文关系全经日月时书法,旧史以冬正月为岁首,孔子再改冬为春,对于全书可是牵一发动全身,孔子会这么大规模地改动旧史吗?从逻辑上胡氏等人也有错误,本来周正月是夏十一月,是夏的冬季,改成“春正月”,说是夏时,就是夏的春季,不仅自相矛盾,而且是强合夏周的时令系统为一,“月之数既已改矣,而时之名独能不与之而俱改乎?”[5]789-790

关于周是否改月的问题,张氏以为月份与岁首之月、正月以及正月之始的时辰的坐标系不同,月序就不同,正朔、岁首改了月序必然随着改,“周以子为正而夜半为朔,商以丑为正而鸡鸣为朔,夏以寅为正而平明为朔,朔者月之始日,既改朔则已改月矣,二者固相因而为一也”[5]790。物候的规律和人为的命名是两回事,好比夏四月乃纯阳之月所以也叫正月,夏十月纯阴嫌于无阳故叫阳月,夏五月叫麦秋又是以收获命名秋季,“而泥于三阳之月不可以为春可乎?”再说“年”是计算君主在位期间的单位,三正皆可为岁首,而“岁”是天球运行的客观规律,天球运行到哪里,物候就有相应的表现,这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5]799。再从经典权威来说,要是三代都不改正朔孔子何必说行夏时,《春秋》何必于子丑寅月前书王字呢?再从逻辑和文献上说,《周礼·地官·大司徒》在“正岁”有职务,《天官·太宰》有“正月”之时,郑玄注正岁为夏正朔,正月为周正月,若如蔡沈的不改月之说“(三代)朝觐会同班历授时则以正朔行事,至于纪月之数则皆以寅为首”,是明摆着在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作夏之正月的政令,“果如其说,以之班历授时,则虞周之时,冬行春令,四时失序,信不可也”[5]773,781,782。“设使当周之时但有正月而无正岁以兼用夏时,则诚如蔡氏之言矣。今既有正岁以立人事之纪,则又奚有改易时令以俶扰天纪之事者乎?”[5]791从史学上来说,不改时月意味着鲁惠公卒年最后两个月划入隐公元年,从此每位鲁君的纪年都要顺延两个月,“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一一举失其实”,孔子因旧史作经,会做如此牵一发动全身的变更么?

张以宁指出夏时冠周月和夏时夏月两派的问题根源是泥于常情,义理优先“信于其所习见者,而疑于其所未习见者”,因为孔子有行夏时之言,汉武帝以后历代基本都用夏正,学者遂以今制疑古,谓子丑之月不是春季,“习见于天气和煦之为春者已久而疑觱发栗烈之非春”[5]790。再有就是理学自诩直接孔孟,史书和汉儒又有局限,“史氏专于纪事,汉儒杂于谶纬,先儒学接孔孟,重明经而贵穷理,是以有疑于彼,未及详考而深究之耳”[5]791。“先儒见夫夏时之合于人事之纪而商周以子丑为春之有未善也,是以有冬不可为春之疑,又见夫子有行夏之时一语也,是以有夏时冠周月之说。”[5]792这是对缺少调查的主观先验论的批评。

关于论据的检讨,胡安国、蔡沈皆以《书·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见厥祖”,以为此乃商不改月之证,作为类比的前提。因此这条证据十分重要。当然《伊训》被清儒定为伪古文,皮锡瑞甚至断言《伊训》篇没有参考价值[6]414-415。张以宁反驳也是以承认伪古文的权威性为前提的,四库馆臣已指出:“《伊训》《泰誓》诸篇皆出古文,本不足据,以宁尚未及明其伪托。”[7]卷28,229但即便如阎若璩也没否定这个材料在论述商正上的价值。胡安国、蔡沈以为太甲在成汤卒后踰年改元即“元祀”,十有二月为建丑即商之正月,不曰正月而曰十二月,是商未改夏正。张以宁以为问题就出在踰年即位这个理解犯了以后论前的错误,据《书·顾命》成王崩,康王“越七日癸酉……王麻冕黼裳,由宾阶隮。卿士邦君,麻冕蚁裳,入即位”。郑玄注:“癸酉,盖大殓之明日也。”是周初君卒当年新君就即位,不待踰年,《春秋》所载鲁公元年即位之事乃是东迁变礼。张氏不赞成蔡沈引苏轼言以为康王当年即位为失礼之说,“岂于周公方薨未久之际而遽为失礼之事者哉?”[5]793-796就《伊训》来说,也和改月不改月问题没关系。此乃成汤卒年之十二月,也是太甲元年之十二月,“若必待踰年而后即位改元也,则其未即位改元之前史官之纪年书事当以是年属之谁乎?将属之前王邪,则前王既即世,不可属之前王也;将属之后王邪,则后王未即位改元,不可属之后王也。使其不幸前王之崩在于岁首,则是一年之间天下而无统也。……是故蔡氏于书之《传》有曰人君即位而史官即书元年”[5]795-796。踰年即为太甲二年正月,此十二月非夏十二月,实乃商十二月、夏十一月也,否则十二月上不书正,何以体现改正朔?又据《汉书·律历志》及孔安国《书》序,成汤乃卒于商之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亦是太甲元年十二月乙丑;《汉书·律历志》又说太甲冬至祭祀先王,正合《伊训》所述,故而《伊训》的材料与商不改月没有关系,不能为证。再从礼制说,蔡氏援《书·太甲中》太甲复位也是“十二月朔”,来佐证商不改月。张氏指出,按照三年丧之制,只有以太甲即位于成汤崩之十二月为准,才符合《太甲中》“三祀”和“十二月朔”的时间;若如蔡说,“则方其即位改元之月既已踰年矣,而又加以自元祀至三祀之二十五月,则为四年而非三祀矣”。“由是而言,《伊训》之元祀非踰年即位改元之元年又无疑也。”[5]774“十有二月为商之十二月,夏之十一月也信矣。”[5]775阎若璩也认为此十二月乃夏十一月,祀先王乃是“以冬至配上帝之故”,亦云商不改月不合物候,“(商不改月)则十二月建丑之月耳,建丑之月朔旦,安得有冬至而刘歆、班固乃以为历元而书之乎?”不同的是阎若璩持踰年改元之说,因此他的元祀十二月比张以宁的晚一整年,但阎若璩没照顾到三年丧的问题[6]413-414。而至于踰年即位的问题,顾炎武指出《书·顾命》的周康王即位时间乃在踰年,是错简,否则《康王之诰》文中的诸侯不可能在短短七日聚集,这点张以宁实际也指出,“卿士邦君者,与于庙中之祭者,非朝觐会同之群臣诸侯也”[5]794,只是没深入探究。清儒也有赞同张氏当年即位,踰年即位乃衰世之事者[8]卷2,102-106。故而張氏的论据虽然只能备一说,但不影响结论即商代亦改月的确立。

对于经典中部分明显是用夏正的文字,张氏以为或是在周改正朔之前所作如《诗·豳风·七月》,据毛序乃回忆周先公开基之业,公刘乃夏之诸侯故从夏正;或是从民俗,如《七月》:“春日迟迟,采蘩祁祁”是夏二月;或是后世之辞,“不举夏正以明之则无以见是月之为周正也。不特《左传》为然,《史记》《汉律历志》皆举夏正以明周正”。或者是别为一书,欲自为典制,如《周官》行政时令不完全与经典同,比如大阅,《礼记·月令》谓仲冬不要大阅,《周官》则说仲冬大阅[5]796-798。其间亦有强合者,如《诗·小雅·四月》“四月维夏,六月徂暑”,顾栋高说张氏“张氏所云民俗之话言时有杂出者,于《出车篇》既言之,何于此篇而必欲强从周正,致为此牵强费力之说也”[9]卷1,30。从张氏的研究也能看出对理学权威的推崇,这种推崇既有观念上的继承的因素,如赞同“王正月”之“王”字乃是孔子特笔,“书春于王年月之上者固鲁史之旧文非夫子之所改,而书王于正月之上者,则非鲁史之旧文,乃夫子之所加也”[5]792。并未从考古角度指出“王正月”乃是史书惯例,表明张氏对传统的字例之说有很多吸收。也有为立新说作掩护的因素,如谓己说乃是秉承朱子晚年定论,他不把自己以古注疏为基础视为己之发明,而是归于朱子,谓朱熹一定参考训诂可据的汉儒经过反复思辨在晚年确定周改时月论的,“在汉之时去古未远……朱子尝曰汉儒最善训诂,注书多用其说,故愚亦以注疏之说皆同而信之也。……朱子之学,一边作册子上工夫,一边作心身上工夫,故能上接孔孟也。至于天文地理制度名物,则多用汉儒之说而不从其悖理害义者,若其有疑不能自信于心者则姑阙之。……朱子既有定说而门人据之以为集传(指张洽《春秋集传》),则春王正月之疑可以释然矣。使无朱子之说,则以宁何人也,而敢自为臆说乎?”[5]800-801实际朱熹关于夏时的看法是模棱两可的,朱熹关于这方面的书信语录著作时间也难以确定是否是晚年定论,元代程端学也拿朱熹作护符说朱熹晚年定论赞成夏时夏月,“朱子晚年之论始定,欲改《孟子注》周七八月为夏五六月,周十一十二月为夏九月之说,而其书已遍行于世。故蔡氏解书亲承朱子之教而有改正朔不改月数之说,不然,何敢背其说而反《孟子集注》之论哉!……愚所以敢于《本义》或问用夏正”[3]37。与张氏逻辑如出一辙,然方向不同。

张以宁的改时改月之论基本奠定了以后关于此问题研究的格局,“只张翠屏先生《春王正月考》是不磨之论”[9]35。无论在逻辑上、内容上还是文献上,诸家说大多不出张氏轨范,以王夫之为例:

以夏时冠周月之说,朱子辨胡氏之非详矣。……若夫子以己意欲行夏时,则但当言春正月,不可称王;王不以为正月,即不得天,亦不能矫诬以泯乱一代之制……“三统”之说曰:夏正建寅,商正建丑,周正建子。云“正建”者,以所建为正月也,故曰王者改正朔,若仍前王之正月为正月,则正未尝改矣。明言周正建子,而谓周称建子之月为冬十有一月,则何改之有乎?《周礼》有正月,有正岁。正岁,建寅之月也;正月,建子之月也。或以……建子之月,冬气觱发……不知……冬至,日回北陆,一阳生于地下,故从其微而谓之曰和。……《豳风》言“一之日”、“二之日”者,乃追赋太王以前事,不足为据;而其曰“七月流火”,则公刘以来自用夏正也。……自冬至至春分,阳气始发,可谓之春。……建子非春之说,不可执也。[10]卷上,19-20

王氏顾及了孔子不能僭越变更史法,且指出夏时说的逻辑错误在于不能把所建之月当作正月,就不能照应自己新朝有所建的理论,即谓周建子却把建子之月当作冬十一月,造成新朝未改正朔自相矛盾的结论。在科学上实际以日光在回归线之间的移动引起物候的变化为季节的依据,支持周正冬至至春分为春季的观点。在文献上分明《周礼》的正岁、正月观念和经典用夏正的时代性和阶层性,也点出朱熹的开创性作用。这些内容张以宁都提到了。今天的研究关于周正问题基本倾向于改时改月说,但指出周正实际并不准确,是科学观测相对于古代以文献推理为主的进步。

参考文献

[1]胡安国.春秋胡氏传[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

[2]蔡沈.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8册书经集传[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6.

[3]程端学.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60册春秋本义[M].台北:臺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6.

[4]朱熹.朱子全书第22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5]张以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65册春王正月考[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6.

[6]王先谦.尚书孔传参正[M].北京:中华书局,2011.

[7]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

[8]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9]顾栋高.春秋大事表[M].北京:中华书局,1993.

[10]王夫之.春秋稗疏[M].长沙:岳麓书社,2011.

★作者简介:王子初,历史学博士,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明清史与中国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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