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在新的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全党同志都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制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度建设是党建之重。保持党的纯洁性,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而制度在保持党的纯洁性方面,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关键和根本。因此,我们要始终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夯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基础,以制度的完善、遵守和执行来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
一、以制度的完善来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
保持党的纯洁性,必然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固化、规范和完善制度,始终做到与时俱进。
一是不断固化。党的制度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党内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体现了党的整体意志,必须保持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不能变动太繁、朝令夕改,从而保持党的正确领导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把成功做法和经验固化和深化为制度规范、“长久不变”的制度安排,是制度建设和稳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进一步巩固、落实和完善制度的基础,是我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法宝。认识和把握这一点,大力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对于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意义重大。
二是不断健全。纯洁性既是老问题,又是新课题,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新鲜话题。必须根据变化了的世情、国情和党情,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改、提高和丰富制度,使之充满活力。从党的历史看,党和纯洁性的内涵和要求是在不断丰富、变化和发展的。在革命战争年代,一切交给党、“一不怕死、二不怕苦”是纯洁性的重要标准;在新时期,纯洁性既包括思想和作风是否纯洁,又包括组织和队伍是否纯洁。要党保持纯洁性,必然要求不断完善和发展党的制度,让制度符合和体现纯洁性的时代要求和内涵。从我省情况看,我省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总体上是纯洁、团结、有战斗力的,但党员、干部中也存在一些不纯洁现象,突出表现在:有的思想不纯,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状态不佳;有的作风不实,事业心不强,群众观念淡薄,感情上疏远群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有的组织观念不强,缺乏原则性,奉行好人主义,热衷于搞关系;有的为政不廉,甚至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生活腐化;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发展党员、任用干部把关不严。这些问题,都威胁到党的纯洁性,制度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必须从根本处着手,从长远处着眼,着力通过制度的设计和安排,确保制度体系富有时代性,能够与时俱进,做到谨慎、严密、周全,更加适合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需要。
三是适时废止。每一项制度的出台,必须考虑其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符合党的组织机构、党的活动和党的肌体的运转规律,不断排除各种违背科学的因素,严肃地维护制度的权威。在注重制度的严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下,应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对于一些实践证明过了时的制度要及时清理废除,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规定予以废止,滞后于实践发展的要进行修订,有明显缺陷的要及时弥补,过于原则的要尽可能细化,需要制度约束的要进行补充,以使各项制度规定彼此衔接、互补互济、形成合力,切实有效地为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服务。
二、以制度的遵守来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
保持党的纯洁性,必然要求我们进一步强化对制度的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自觉遵循,不断维护法律规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是强化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就要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要严格并创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制度,通过切实有效的努力和工作,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制度的认同感,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进而从内心深处尊重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要使党的纯洁性的要求成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标准、为人处世的规范,树立起强烈的“雷区”意识和“红线”观念,从根本上克服对“潜规则”的认同甚至“同流合污”的不纯洁的现象,做到以自身良好纯洁的风气,带党风、促政风、转民风。
二是深感敬畏。领导干部敬畏法纪,是对公平正义的守护,是对道德良知的坚持,是对执政为民信念的追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石。领导干部敬畏法纪,不应只是迫于对违法违纪必受惩治的畏惧,更应该是出于自身的一种责任感和自觉意识,出于对人民赋予权力的珍惜和对自我人格的尊重。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法纪范围内履行职责,严守党纪国法,严守为官“底线”,严守法纪“红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努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如果信念丧失、礼义崩溃、世风贪鄙,则制度的漏洞层出不穷,党的纯洁性就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当前部分党员和干部之所以不够纯洁,其根子就在于内心深处缺乏对制度的自觉敬畏和遵守,进而损害了党风政风,带坏了民风,对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克服,切实予以扭转。
三是自觉遵守。坚持从严治党,保持党的纯洁性,最根本的就是要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这需要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方面工作中,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中去,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从严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摒弃那种对错误思想不批评、对错误行为不纠正的“好人主义”,切实改变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完善各种监督形式和监督机制。要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带头遵守制度,带头坚持原则。通过全党上下扎实有效的努力,切实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三、以制度的执行来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
保持党的纯洁性,必然要求我们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的执行力,让制度为党的纯洁性“保驾护航”。
一是严肃施行。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果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是“两张皮”,重制定、轻执行,那制度就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就没有“刚性”。因此,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是制度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关键。要通过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党员发展的标准和程序不变样、不落空,从“源头”上为党的纯洁性把好关。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果断地处置已经“变质”的党员干部,切除侵蚀党组织健康肌体的“毒瘤”,维护党组织的纯洁和健康。特别是对损害党组织形象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咬住问题不放,绝不能姑息迁就,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进一步做好维护党的纯洁性的各项工作。
二是严加追究。严格执行制度是保持党的纯洁性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落实制度,最根本的是要在责任追究上动真格。对有法不守、有章不循者严惩不贷,对渎职失职者严惩不贷,体现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一些不符合党纯洁性要求的现象一再发生,最直接的原因是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持党的纯洁性,必然要求发挥制度的“威力”,不使制度的权威受到“嘲弄”。不但要追究“违制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失责者”的责任,确保党的制度得到实实在在的执行。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严格制度的监督检查,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三是有效管用。就是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基层情况,保证制度符合实际、务实管用。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制定的条文尽量细致,切实可行,便于把握和操作,使制度不仅“能操作”、而且“好操作”,保证制定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对违反制度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和后果,也要具体化、程序化,以刚性的制约确保制度落到基层、落到实处。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制度不是越多越好,一个管用的制度比十个只能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的制度更有意义。切不可追求“制度政绩”,以制定制度的多少来论成绩的多寡。与此同时,要坚持在质量上下功夫,着力构建高质量的制度体系,保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因此,要坚决克服烦琐哲学和形式主义。可搞可不搞的制度,一律不搞;可由上一层级规范管住的,原则上不必层层制定细则;可用新规管好的,相关旧规一律明文废止,避免做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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