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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治理主体角度浅谈我国农村幼儿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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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幼儿教育是我国整个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由于政府、社会和个人三个主体在对农村幼儿教育的治理层面协调不到位,使得农村幼儿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农村幼儿教育面临困难,应该从治理主体的层面分析原因,争取将幼儿教育输送到“体制内”,然后结合各类社会主体,打造现代化的农村幼儿教育体系,保障农民最基本的社会权益。

关键词:治理主体;农村;幼儿教育

幼儿教育作为一个人成长伊始的第一次教育经历非常的重要,当然,农村作为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农村幼儿教育更加不容忽视。然而,当下中国农村幼儿教育现状不容乐观。根据农村幼儿教育的治理主体不同,可以分为政府主体、社会主体和个人主体。本文将从治理主体的角度着手,逐步剖析问题的原因,并积极探寻解决农村幼儿教育问题的对策,提高对农民社会权益的保障程度。

一、我国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主体分配不合理,农村幼儿教育资源短缺

由于中国社会长期的城乡二元制结构的存在,幼儿教育资源在城市中有充足的供应和支持,而处于劣势的农村则缺少教育资源的供给,常常陷入窘迫与尴尬的境地,阻碍了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农民社会权益的保障。另外,农村幼儿教育资源的短缺主要在两个方面,分别表现为物质资源和人才资源的短缺。一方面,由于民办主体在农村幼儿教育中占据主导,一些民办幼儿园在物质资源方面也得不到支持与引导,一些基本日常生活资源过于破旧甚至得不到供给,教育软硬件资源短缺,幼儿学习资源也较为落后。另一方面,农村幼儿教育人才短缺,大部分人才被引入到城市,而农村只能接收到本地的大部分职高毕业生,缺少高素质人才资源。在一项调查资料中显示,赣南某乡镇全体幼儿园教师中,拥有本科学历的仅16人,占3.3%,专科学历的有323人,占64.7%,高中( 包括职高) 的 147,占29.3% ,初中或初中以下学历14人,占2.7%,其中无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占41.5%。[1]学历起点低,专业知识不足,很容易造成教育方法传统落后的局面。

(二)乡镇公办幼儿园过于稀缺且没有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乡镇幼儿园是农村幼儿教育的核心,起着示范和带动作用,发展乡镇幼儿园是发展整个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和保障农民社会权益问题的重中之重。然而我国大部分乡镇公办幼儿园数量存在极低,呈现稀缺的状态。乡镇幼儿园相较于大部分民办幼儿园来说收费较低且各类资源先进,是大部分农民首选的幼儿教育学校,但是大部分乡镇的中心幼儿园早已人满为患,无法满足乡镇区域的大部分儿童的幼兒教育需求。而且大部分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水平低,示范作用发挥不够。

二、农村治理主体应发挥的作用

(一)政府应尽快建立以公办园为主的农村幼儿教育体系

从整个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维度来看,宏观上,管理整个国家的政府要从根本上幼儿教育的发展,有研究指出,我国早有基础将幼儿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体系之内。在义务教育体系之下,农村幼儿教育会得到合理的保障,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满足感也会得到有效提升。财政支出集中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国防科教文卫发展、国家政权机构运转,以及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公共需要的支出方面。[2]政府应在广角之下尽量建立更多的公办幼儿园,重视公共事业,适当的向农村地区倾斜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来弥补农村幼儿教育资源短缺的状况。微观上,乡镇政府应该重视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规划好整个乡镇区域的公办幼儿园辐射安排。根据弗里德曼的中心外围理论,我们可以考虑到发展通常源于区域内少数的“变革中心”,创新通常由中心向周边地区扩散,周边地区依附中心而获得发展。所以至少要安排到辐射及每个村落的乡镇幼儿园,尤其要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作用。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在乡镇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发挥先进的示范作用,带动区域内各类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要从公办幼儿园中挑选优质教师,开展各种下乡教研活动,进行各类教学示范与指导,实现师资资源促进与共享,有效建立起公办园与民办园之间合作与交流的机制。乡镇教育部门要加强幼儿教师的配备,教育部门要做好幼儿教师需求计划,并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标准,尽快解决民办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真正实现平等对待,这有利于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积极性和职业满足感。最后,政府和各类教育部门可以一些在农村小学中建一些附属幼儿园,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为满足农村基本办园需要,从2011年起,我国支持农村小学或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进行功能改造建成幼儿园。[3]一方面它可以缓解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压力,又可以向更多的农村地区的幼儿提供先进的幼儿教育资源与场所,能够保障农村幼儿的教育权益。

(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对农村幼儿教育的作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 年)》明确提出学前教育发展方针为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幼儿教育事业是扩大农村幼儿教育资源获取途径的有效方式。2011年,广东容桂青少年成长促进会引入社会组织介入公办教育监督学前教育,以容桂蓓蕾幼儿园作为社会组织参与幼儿园非牟利运作模式的试点。这一模式是社会组织发挥对农村幼儿教育作用的一个重要借鉴,这一模式由社会和政府“共同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另外,它虽然是一种非牟利运作,但并不是不盈利,只是它不是和个人办的幼儿园一样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它的利润会回投于教育事业,既符合了幼儿教育事业本身的公益性,这又相当于一个互相促进的作用,如此就能形成一个可持续发展模式。在农村,社会组织可以和当地政府协同共建一个幼儿园,然后以这种容桂幼儿园的模式为基础开展运营,软硬件既接受社会捐赠,又可以联系各类企业更新幼儿园的硬件设施。民间社会组织的智慧参与政府的共同合作,是治愈农村幼儿教育问题的一剂良药。

注释:

[1]刘经兰,付绮梦. 赣南农村幼儿教育师资现状的调查及对策研究[J]. 赣南师范大学学报,2018

[2]靳希斌.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与构建公共教育财政投资制度[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1:22.

[3]夏婧.我国农村学前教育政策:特点、矛盾与新趋势[J]. 现代教育管理,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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