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并且思想不成熟和又想充小大人等特点所决定的。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还是有怕的因素,总感觉是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会纠集多人,这就形成"作案氛围",全体一起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珠海电视台曾报道,香洲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5个被告中,只有张某一人为21岁,最小的才12岁(女生)。这是一群外来人口,他们跟随自己的父母来到此城市生活的孩子,因为家庭的原因或自己的原因没在读书,他们有钱一起花,没钱就在学校门口等自己曾经的同学(敲诈)。直到,这次因为别人过生日,他们没钱送礼物,就想到盗窃,最后最抓。相信网络上经常会传递着这样的信息:不断有青少年组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团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抢劫、敲诈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2001年,在北方某城市公园发生了一桩血案,一年仅14岁的少年被捆绑双手,身上被打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此案告破后,挖出了一个犯罪团伙。这个团伙共有32人,最大的16岁,最小的才12岁,他们成立了"好汉帮"、"神龙教",还有敢死队,其中有"老大"、"军师"、"打手"等。少年"黑社会"已露端倪!让人心生颤抖。
2、严重犯罪较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大家的生活质量逐渐提高,孩子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极端或歧途;并且很容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据报道,今年2020年5月份,某市一名17岁的少女因做律师的母亲对其管教太严,竟用绳子将其母亲从后勒死。在日本,2001年初,神奈川县一所中学的两名学生因不满老师的耐心规劝,居然动手"修理"了8名老师长达1小时,造成2名老师下鄂骨折,一名怀孕女教师险些流产。时隔不久,日本西北部一中学生因不满老师的训斥,放学后用一把小刀连刺老师十刀,致老师惨死刀下。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有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这是我身边真实的案例,几年前,我同学的孩子下晚自习的路中,因为看到路边有人骑车摔倒了,几位同学就笑起来了,哪知,就发生了严重的伤人案,双方都只是初二的学生。最后因为冲动,让自己的人生从此是另一个模样;因为自己的一声笑,让自己少了一个眼球。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
在犯罪手段上,青少年犯罪越来越趋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犯罪手段残忍,情节较为严重,而且不计后果。在很大程度上,这是青少年模仿的结果,也是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的结果。一段时间以来,低级、庸俗的文化腐蚀青少年的灵魂。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武打凶杀、暴力血腥、淫秽色情及其它有损于青少年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相当一部分缺乏分析和抵制能力的青少年,一旦接受不良文化影响,便会很快堕落,难以自拔。因为青少年可塑性大,虽有一定的辩别是非、控制行为的能力,但自控力非常脆弱。在一定内外素作用下,很容易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也同样引起人们的忧虑。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法律处理的难度就越来越大。如前不久电视台报道了一起入室凶杀抢劫案,一个刚满14岁还在读初中的陈姓少年,因为羡慕同学有随身听,而自己却家境贫寒,家里买不起这个东西,经过周密的计划,于深夜潜入邻居家,趁邻居睡觉之机,残忍地杀死了邻居,抢劫了现金200多元,并且仿造现场。事后用这200多元买了一个随身听,还若无其事地去上学。案件破获后,当地的人都感到震惊。人们不相信这个平时看上去十分老实本份的少年,会干出这样的事。而从他本人的陈述中得知,他正是受了一港台暴力、武打电视电影的影响,他的作案手法都是从里面学到的。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
青少年模仿性强,对法律是只其毛,古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理。但是反之,这些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有着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这个大的染缸中"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它又是以个体家庭等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总体,家庭是社会的干支,是社会构成的基础。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什么这么讲呢?这是因为青少年社会化过程始于家庭,他们最初学到的社会生活知识和技能、道德规范、行为习惯,乃至适应社会的心理结构都来自于家庭教育。而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又往往是潜移默化的,家庭的结构和环境、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的观念和一言一行等等这些都在经意和不经意间给予孩子教育和熏陶。如果家庭教育存在缺陷,青少年在家庭中得不到正确的教育,受到不良影响,则很容易产生和引发不良品行,甚至导致违法犯罪。且之,家庭教育缺陷与青少年犯罪之间存在一种不可推卸的关系。
人们都说什么样的父母养育什么的孩子,什么样的家庭就出什么样的娃。从这就不难发现家庭教育存在缺陷的家庭,最容易产生青少年犯罪,每一个犯罪青少年所生活的家庭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教育缺陷问题,温暖,家庭温暖是近二年来大多学者所提倡的,可是往往青少年犯罪中的罪犯家庭都是无温暖的。
有缺陷的家庭教育是滋生青少年犯罪心理和行为的重要诱因,对青少年有着极其深远的消极影响。有缺陷的家庭教育,它扭曲了青少年正常的性格、心理发展,阻碍了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改变了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并使青少年形成自私自利、好逸恶劳、贪图享乐、急功近利等腐朽思想不健全的人。事实上这种在缺陷家庭教育下形成的错误思想观念也给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埋下了一粒种子,它其不发,一发就会直接转化成为犯罪心理。比如家长对子女(特别是女生和现在的网隐少年)疏于管教,只知孩子活着了就好的这种没办法的想法,并且一味满足物质需求而不注重品德教育,使子女从小就形成:我要你就要给的,金钱万能、我最大,家长怕我的这些思想,以致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要想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要想取得实效,就必须占领家庭教育这一制高点,让家庭教育走在前面,让它成为孩子前方的一盏明灯。完善家庭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途径。
这是因为家庭是一个人出生后首先面对的环境,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的完整,是给予孩子幼小心灵的一个安全港湾,并且,青少年的第一次法律意识及行为大部分都来自家庭的教育和父母行为的影响。因此,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要优先完善家庭教育。
对于家庭教育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所具有的优越性,我们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三岁看大小,六岁定人生”,人从出生到上学,其所接受的教育也都是家庭教育。在这一教育的最佳年龄阶段中,家庭教育为孩子发展奠定基础,也会对孩子成长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
(2)在家庭中的共同生活,使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更有针对性
子女在成年之前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庭中度过的,他们与其共同的生活,对于子女的身体状况、智商、兴趣爱好、性格、道德品质乃至内心世界等都在父母视线之内,父母只要稍加用心就能了解子女的特点。在这种了解的基础上,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也更有针对性,效果也更好。
现在离婚率实在是在高,一不高兴就离婚,这就意味着家庭完整性遭到破坏,从而形成残缺。家庭残缺,一种是由离婚型的家庭残缺;另一种是由各种原因分居、婚外情、夫妻间感情不和等形成的貌合神离、名存实亡型的家庭残缺这种往往没离还把孩子当借口,一吵架,就把孩子拿出来当没离成的借口,让孩子感觉到自己就是父母关系不好的原因,让孩子心生愧疚。但不论哪种情况,其结果都是使家庭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情感沟通缺失、保护功能缺失,这都造成子女缺乏必要的父爱或母爱,以致子女形成性格不稳定、有冲动性和没有安全感、不善于与人平等相处等性格缺陷和心理问题。这时,因为青少年在残缺家庭中得不到应有的关心和温暖,也使得只要有人稍微给他们一点同情和安慰,他们就会视对方为知己,如有人略施小惠,他们便会感激不尽,这也使他们极易被社会上的犯罪分子所诱惑和利用,从而成为新的犯罪者。《未成年人犯罪》中讲到来自深圳的一项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表明:在被调查对象中,家庭不全或父母不全的占30.5%,其中14岁—18岁未成年人的家庭结构不全的高达该年龄组被调查人数的39%。由此也足见家庭残缺对青少年的危害。
不当家庭教育方式,也是造成家庭教育缺陷的重要因素,很多青少年犯罪都源自于此。
针对不当家教方式的不同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类型:
溺爱也可以说是过度爱,即家长对子女过分的以宠爱,这是一种“亲情过剩”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错误家庭教育方式。现在的家庭中,多为独生子女,溺爱型的家庭教育方式在这类家庭中普遍存在。对子女百般娇惯、有求必应,可对子女的缺点和错误却是姑息迁就、包庇袒护。这使得孩子形成很多不良品质:任性自私,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横行霸道,不择手段的满足自己欲望;这些青少年的不良品质必然与社会道德相矛盾,当他们的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违法犯罪就成了必然。
放任自流,是指因“亲情匮乏”而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错误家庭教育方式。造成父母对子女放任自流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工作繁忙,有的是因为忙于生计,有的是因为沉湎于不良嗜好或无聊消遣等等。但无论是哪种原因,其结果都是使子女享受不到足够的父母关爱和家庭温暖,久而久之,也就导致了子女同父母产生隔阂,同家庭日益疏远。而父母也由于缺少与子女的沟通,导致对子女思想、情感、行为缺乏应有的了解和掌握,从而也就谈不上及时发现、教育和纠正子女不良思想和行为。试想一下,如果父母对他们不是消极放任,而是代之以积极主动的正确教育的话,很多悲剧也就不会发生。我们2020届初一的本2班学生唐学生,就是父母忙于生计,疫情期间孩子在家没上网课也不知道,最后找到孩子二话不说上来就是一顿打,第二天,孩子离家出走,至今没回家。家长无助报警,找到孩子时已与五名社会男生共处一室。
在当今社会中,生活压力大,没有好好说话,没有好好沟通。对子女教育方式往往带有专制性,常采用谩骂、殴打、体罚等简单、粗暴方式。这种教育方式所带来的后果是子女自尊心严重受挫,并走向两个极端:要么胆小怕事,为了推卸责任而撒谎或嫁祸他人,缺乏主见,不敢承担责任;要么破罐破摔,产生逆反心理,崇尚“武力”,热衷于用拳脚解决问题。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在我国也不例外。青少年受到家庭暴力的熏陶,或是通过亲身经历,或是通过耳濡目染,结果都是使他们变得压抑,始终感到自卑、紧张、不安和冷酷,并促使他们产生犯罪心理,走上犯罪道路。
正是因为家庭的贫困,使家长忙于生计而无暇顾及对子女的教育,也使青少年过早的担负起了养家糊口的责任和压力,并促使他们中的很多人离开学校流入社会。由于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文化教育,加之急于挣钱的迫切心理,使他们极易不择手段、铤而走险去实施侵财犯罪。因此,我们有必要呼吁全社会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关注,采取各种措施引导民众建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完善家庭教育,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家长的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两方面,二者均不可偏废。“说别人时想想自己的斤两”,对不学无术、满口脏话、衣冠不整、对社会仇视的家长,我们很难想象他们会培养出对社会有较大贡献、德才兼备的人来。此外,对父母的调查也表明,父母对家庭教育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与文化程度成正比。文化程度越高,就越能自觉地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并在教育孩子中较为理智,注重讲求科学方法;而文化程度越低,接触家庭教育知识的机会就越少,在教育中盲目性也就越大。因此家长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文化层次,强化家庭教育功能。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给予青少年正确的教育和引导。
和谐的家庭关系、良好的家庭气氛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根本保障。父母对待子女要平等,多些体贴、少些斥责,多些爱护、少些冷漠,多些理解、少些专横;晚辈与长辈之间,长辈要爱护晚辈,晚辈要孝敬长辈。家庭成员间以诚相待、相互依赖、互敬互爱。和谐融洽的家庭关系,不仅会给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而且能为子女营造一个有效的教育环境。
家庭教育不是单方面的,只有同学校、社会配合、相互衔接,才能有好的成效。只有家庭、学校、社会诸方面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协同参与、各负其责,使青少年在家庭中得到家长的呵护,并受到学校及社会的关心和关注,随时处于家庭、学校、社会的全面监控下,才能有效帮助青少年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
今天的青少年,明天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青少年犯罪问题作为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其解决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防治十分关键,并就“家庭对青少年教育的缺失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应从完善家庭教育入手”的观点做了一些粗浅论述,目的是引起社会各界对家庭教育缺陷导致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重视,希望能在大河中点起一丝涟漪。
1、李玫谨《犯罪心理学》
3、《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
4、<中国法院网>2011.8月刊
5、孙雪松《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与特点及案例》2010.10
6、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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