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打磨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多轮巡视形成强烈震慑。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标志着市县巡察从“探索开展”,变成了必须履行的硬性要求。2017年5月,区委正式启动了首轮常规巡察,2个巡察组经过1个多月的艰苦奋战,共发现问题线索滨海条,向纪委移交问题线索滨海条,实现“首战告捷”。本次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经过认真讨论、慎重研究,并报区委批准的,各巡察组一定要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下面,就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弄清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
一要明确“为什么”巡。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既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也是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更是提高群众获得感、厚植党执政根基的重要途径。我区迎国检工作虽然结束,但脱贫攻坚工作仍然在路上,此次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是对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事关我区“决胜全面小康”战略任务的完成。各巡察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开展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区委明确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来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向上级看齐,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脱贫攻坚“挂挡提速”,确保“全面小康”战略任务圆满完成。
二要明确“巡什么”。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检查、也不是工作督查,专项巡察,关键在“专”。此次专项巡察,要突出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被巡察对象在脱贫攻坚领域中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六大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中省市区脱贫攻坚政策法规、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要通过专项巡察,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党委的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扶贫领域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全区个贫困村如期脱贫,不折不扣完成省委市委区委交给的政治任务。担负专项巡察任务的4个巡察组,要围绕这个定位去开展工作、把握方向,不能搞成一般性的扶贫工作检查考核。
二、把握重点关键,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要持续发力抓住“关键少数”。要突出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这个重点,紧扣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围绕落实中省市区脱贫攻坚政策、市委“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纪律要求,重点巡察恃权自重、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贪污受贿、吃拿卡要、设租寻租、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形成党内监督的强大合力。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持续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要精准发力深入发现问题。此次专项巡察,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巡察组在充分保证巡察时间的同时,更要以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精神状态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过硬作风,认真开展巡察,保证质量,做到时间与质量并重。要认真学习《巡察方案》,针对被巡察单位特点,深入研究,进一步细化巡察内容,防止出现遗漏。要灵活巡察方式,巡察组牢固树立“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重要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理念,聚焦中心、剑指问题,把“雁过拔毛”、扶贫领域腐败和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冲着问题去、围着问题巡、揪着问题察,对照政治标准着力发现政治偏差问题,全面提升巡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三要突出整改强化结果运用。巡察的关键在于成果运用。要把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巡察组要及时如实向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由相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认领。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当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动落实整改任务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制定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实行阶段任务倒逼、逐项整改销号、定期报告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分类进行处置,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委核查处理,选人用人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收移交的问题线索,亲自安排部署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巡察办和各巡察组要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促问效,直至整改落实。同时,要认真总结巡察工作经验,找准工作短板,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三、高标准严要求,过硬推动巡察工作严实开展
一要作风过硬。巡察既是对巡察对象的“体检”,也是对巡察工作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检验。巡察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规矩,带头接受监督。中央巡视组原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审查就是不守规矩纪律的反面典型。作为巡察干部,要始终以对区委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持政治定力,做到对党忠诚敢担当,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完成好承担的任务;做到聚焦职责不越权,认真落实政治巡察定位不动摇,紧扣发现问题主业不走样,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懈怠,不突破和滥用职权;做到严守规矩不乱为,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不先斩后奏、瞒报虚报、擅作决定。
二要标尺过硬。此次巡察,每个巡察组都负责几个乡镇,难免有些老熟人、老交情,在工作中要坚决杜绝“情面网”“关系网”“说情风”,保证巡察工作不受人为因素干扰。巡察组要敢于“亮剑”,不为利益所动,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困,一把尺子量到底,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巡察工作要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的检验。绝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绝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严禁跑风漏气。
各巡察组组长对各自队伍的监督管理负主体责任,要切实率先垂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硬起手腕抓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和提醒,对违纪问题,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巡察组工作人员要自觉服从巡察组和组长的统一安排调度,要珍惜组织信任,坚守巡察工作底线,不越党纪政纪“红线”,不碰法律法规“高压线”。
三要业务过硬。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其他党规党纪是我们做好工作的理论武器,大家一定要真学、深学,学思践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王岐山同志的讲话,是我们开展巡察工作的基本遵循,要吃透精神实质,坚决贯彻落实。同时要善于学习借鉴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巡察干部既要学习专业知识,也要学习法律、法规、经济、审计、财务等方面的知识,努力做专家型、权威型的巡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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