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吉木乃县相继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制定了《吉木乃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村级公示制度,通过在县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四到位”“五到户”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补奖政策,有效维护了良好的草原生态环境。
一、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一)草原生态基本情况。吉木乃县境内草场以荒漠为主体,平原荒漠类草地占全县草地总面积的36.8%。主要草场类型为:山地草原化荒漠类、山地草原荒漠类、山地草原类、山地草甸草原类、山地草甸类、高寒草甸类等8个草地类、11个草地亚类、48个草地型。全县草场总面积1126.34万亩。可利用草场面积928.0545万亩,全县禁牧面积100万亩,草畜平衡区面积824.4545万亩。跨区放牧面积100万亩。
(二)森林资源基本情况。吉木乃县森林资源贫乏,无大面积林区,现有森林主要为少量的河谷次生林、戈壁荒漠灌木林,萨吾尔山中哈边境有小片针叶林及平原人工林。全县林地面积131万亩,其中有林地4.6846万亩、疏林地0.5863万亩、灌木林地107.1万亩、宜林地面积16.2949万亩、未成林造林地2.2188万亩、苗圃地0.1266万亩。
吉木乃县森林资源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平原河谷次生林,在拉斯特河两岸呈带状分布,乔木树种主要有杨(苦杨、黑杨)、柳(五蕊柳、七蕊柳),灌木主要有野蔷薇、忍冬、小檗、红柳、毛柳、白刺、绣线菊、锦鸡儿;二是荒漠灌木林,分布于北沙窝,乔木树种主要有胡杨、银白杨、桦树,灌木树种有梭梭、柽柳、沙拐枣、沙棘等;三是前山灌木林,主要是灌木,树种为绣线菊、锦鸡儿;四是人工林,主要树种有杨、柳、沙枣、白榆、沙棘等。
(三)吉木乃县生态环境概况。一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目前,吉木乃县地表水水质经地区环境监测站监测,现有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Ⅱ类标准,水质良好。二是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保持清洁水平。目前,全县城市空气质量没有明显变化,通过地区监测站对空气主要项目的监测,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Ⅱ类区标准,空气质量一、二级(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0%。三是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主要噪声源以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为主。区域环境噪声值呈平稳、缓慢下降趋势,吉木乃县城区噪声达标率为100%。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采取措施和取得的成绩
(一)草原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成绩。为维护草原生态环境,吉木乃县相继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严格按照“四到位”,“五到户”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补奖政策。采用“一卡通”形直补到受益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增加牧民收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出台对吉木乃县草原的恢复提供了保障。特别是项目区草原生态状况呈现区域性好转,草地植被覆盖度、草层高度、产草量较建设前均有大幅度提高。
(二)森林资源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成绩。一是坚持把生态建设融入林业发展各个方面,认真发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委员会职能,科学实施“优先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大主体功能区。二是积极改善森林生态环境。加强天然林保护,对1万亩克希吐曼德濒危物种小叶桦实行全封闭封育管理,对1.2万亩拉斯特河谷林实施全封闭的封育管护。启动拉斯特河谷林人工辅助工程,恢复拉斯特河谷林与县城区域植被,涵养水源、改善县城生态环境。制定《吉木乃县防护林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加强防护林的建设和管理,近几年,城市造林绿化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三是持续实施好造林绿化工作。对县城内2条主干道、对各个小区空地进行绿化和景观改造,使县城内绿地面积达到153.1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59.95万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27.9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9平方米。
(三)环境监管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成绩。一是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坚持“先评价、后建设”原则,严把项目审批关,确保建设项目环评率达到100%。二是强化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加强新建项目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的现场执法检查,提高检查频次,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全面提高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率。三是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突出治理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整治。督促重点工业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切实防范污染事故。四是以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日、低碳日、法制宣传日等节日为契机,大力开展环保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的基本知识,培育公民的环境意识,在全县营造全民关心环境、参与环保的氛围。目前,完成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个;地区级生态乡镇6个,生态村36个。
三、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草原生态补奖机制政策方面。管理不够规范、草原管护员补助标准较低以及项目补助奖励标准低等问题。
(二)林业产业发展基础薄弱,提质增效形势迫切。吉木乃县以特色生态旅游业为主的林业产业发展处于低级阶段,林业产业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林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缺乏,林果业生产没有全部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原料不能满足加工的需要。森林旅游业基础设施薄弱,沙产业、野生动植物养殖业规模小,林下经济起步晚、发展慢等问题。
(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水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管理、监察、监测等能力建设依然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草原生态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草原管护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扎实做好草原管护员岗前培训,定期组织交流培训,不断提升草原管护员履职能力,提高草原管护水平。二是加强草原监督管理。高度重视草原监理机构执法监督条件和能力建设,严格草原资源管理,保护草原建设成果。三是加大对草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各种破坏草原、损害牧民合法利益行为,重点查处和曝光一批案件,震慑不法分子。四是加强草原监测。及时编制监测报告,发布监测信息,客观反应草原植被生长、草原生产能力、草原生态、草原灾害、草原生态工程效益等状况和变化情况,为评估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效果、完善草原扶持政策、加强草原监督执法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林业产业方面。一是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相结合,持之以恒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坚持依靠科技、统筹规划、典型示范,依法管理、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林业产业绿色发展。
(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是建立综合决策机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加强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和监察工作,提高执法效果,切实加强环境监察工作,规范监察行为,实行环境稽查制度,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的力度。三是实施绿色工程计划,切实增加环保投入。按照“污染者付费”和“受益者付费”的原则,选择符合产业政策、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好的重点项目,实施绿色工程,以改善自然环境状况,提高污染控制的投资效率和环境效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加环保投入,加大对老企业污染治理和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扭转自然生态保护和恢复的速度落后于生态环境破坏的速度的局面。四是推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大力宣传适度消费的观念,提倡绿色消费新时尚,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的数量,推行绿色食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继续推行绿色生态旅游,利用经济手段,完善和扩大废旧物质回收系统,提倡绿色包装,控制“白色”污染等。五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开展环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县形成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大力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提高决策者和各族干部群众的环境法制观念。建立公众参与环保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参与环保决策和污染监督,提高环境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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