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我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13〕407号)文件要求,集团公司交安委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关注文明交通,通过“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使“全国交通安全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力争做到“四普及,四增强”(普及全民守法理念,增强法治意识;普及尊重生命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普及安全文化理念,增强文明意识;普及以人为本理念,增强科学管理意识),全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措施
1.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电视广播、条幅、网络平台发布“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提示语和交通事故自救、互救常识等。
2.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地制作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传品,挖掘干部职工遵守交通安全的感人故事,传递守法文明出行观念。
3.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矿(厂)区重要路口深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活动,设立宣传活动的咨询台,向干部职工发放宣传资料。
4.各单位要积极组建文明交通志愿宣讲队,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5.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保卫、车管单位、安全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日”的竞赛活动、演讲活动。
6.各单位要结合普法阵地集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法制宣传,并与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有机结合,加强普法宣传。
7.各单位要从11月30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利用调度会、班前会、条幅、电视广播等,宣讲不遵守交通信号的危害,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将文明交通理念传递到每个家庭。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本次活动落到实处,集团公司成立以交安委主任赵云瑞为组长,交安委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处,由保卫处处长、交安办主任刘旭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完成具体工作。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策划,提前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开展,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多措并举,广泛普及安全常识。各单位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紧密围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认真策划宣传,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全面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将文明交通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
(四)灵通信息,按时报送。各单位要于12月2日、12月28日前分别上交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活动图片)、活动总结。联系人:王钰泽,联系电话:5631270,(邮箱www.(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163.com)。
霍州煤电集团交通安全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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