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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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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打击制作、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行为,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四川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川省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川处非领[2013]4号)文件精神和达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达州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达处非办[2013]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经信部门及全区中小企业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以下简称“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着“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集中清理、形成机制”的原则,通过排查清理活动,清除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净化广告市场,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保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维护金融经济社会秩序。  

二、组织保障  

达川区经信局成立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此次排查清理工作。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王道正任组长,夏江、周忠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及各股室股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5XX,主要承担协调、督办任务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各中小企业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实施本企业内的排查清理活动。按照统一部署,结合经信系统内部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  

三、排查重点领域及内容  

此次排查清理的范围是,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制作、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重点内容包括:  

(一)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   

(二)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捷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   

(三)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卷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   

(四)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   

(五)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六)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七)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互联网论坛、博客、门户网站等的监管,做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查处工作;组织各通讯公司开展手机短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清理活动;查处发布、传播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四、工作步骤  

排查清理活动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同时推进”的原则实施,从2013年9月5日开始,到10月0日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5日—9月14日)  

区经信部门对本系统的排查清理工作做出具体部署。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出系统内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排查清理措施并督导落实。  

各中小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具体安排部署。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对制作、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行为进行举报。   

(二)排查清理阶段(9月15日—10月14日)  

区经信系统及中小企业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排查清理方向和重点。在工作中,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拉网排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集中整治和专项查处相结合等方式,依法查处制作、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行为,使辖区内、监管领域内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得到遏制、消除。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14日—10月20日)  

区经信部门对本系统及中小企业排查清理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于10月21日前向区处非办提交总结报告(附排查清理成果),区处非办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报市处非办 相关热词搜索: 排查 涉嫌 清理 活动实施方案 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