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大力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借鉴本区其他乡镇成功做法,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我镇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规定如下:
一、招待费(仅限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
1、总量控制:村级招待费原则上实行零招待,但考虑招商引资等实际工作需要,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标准为:招待费用总额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村级总收入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村招待费控制在8000元以内,创收6~10万元(含10万元)的村招待费控制在15000元以内,创收11~15万元(含15万元)的村招待费控制在20000元以内,创收16~20万元(含20万元)的村招待费控制在30000元以内,创收21~50万元(含50万元)的村招待费控制在40000元以内,创收50万元以上的村招待费控制在60000元以内。上述总收入为剔除财政转移支付后的村级年度总收入(村级年度总收入=经营收入+发包收入+投资收益+不含转移支付的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计算基数为上年实际到帐数。
2、定点接待:村级接待原则上安排在中、低档接待场所进行,每村定点2—3家(向镇纪委申报),超范围的需经联村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待。
3、使用办法: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和发展村级经济,年初由镇纪委会同农经部门核定到村,限额使用。入帐报销注明开支项目、接待对象,须经镇联村领导审批把关。当年结余部分提取30%作为年终奖发放或滚动至下年度使用;如当年超支扣减村主要干部奖金,同时村两委必须书面说明超支理由,报镇纪委和农经部门批准。各村在具体操作时也可实行包干到人的管理办法。
4、村级会议实行误餐补助(每人10—20元/餐),确需安排用餐的,其费用在村会议费中列支,不纳入招待费开支。
二、通讯费
村干部电话费(含手机、住宅电话费)实行定额补助,超支自付,结余归己,具体标准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每月100元,村两委其他人员按50-80%列支。村集体电话要明确专人管理,严格控制话费,全年话费支出不得突破1200元(不含网络费)。任何人不得在集体报支手机费及住宅电话费,不得使用集体超级无绳小灵通。如村安排通讯(电信、移动等)部门捆绑业务,必须报请镇领导批准,同时取消该村的通讯补助。
三、交通费
各村必须严格控制交通费用支出,正常情况下村组干部到镇开会、办事一律使用个人交通工具,不得随意租车尤其是租用轿车开展工作,如年度租车费用(含私车公用汽油)达8000元及以上的,则取消当年村两委的交通补助;确因特殊情况(如镇安排的集体活动、计划生育工作等)方可使用出租车,并于10日内履行财务手续并注明用车理由。严禁私事用车公款报支。交通补助根据乌石镇各村实际情况,具体标准为:**村书记、主任1500元/年;**1000元/年,村两委其他干部按主要领导的80%补助。
四、差旅费
差旅费主要指经党委、政府同意或安排的因公外出,在本区范围内只报销公共汽车费,出**地区以外的除报销公共汽车费用外,每人每天补助60元(含住宿费及误餐补贴),超支部分自付。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凭统一正规收据报支,不再另补。所有报支手续必须在出差结束后10日内结算到位。
五、其他开支
1、政府在各村召开的各种现场会、推进会、观摩会会务费用原则上由政府列支。
2、禁止列支各类休闲娱乐费、洗浴费,禁止公款旅游,禁止列支医药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报销。
3、征兵、计划生育等费用应本着严格控制、多方监督、及时报支的原则,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报经镇农经部门审核后方可入帐。
4、报刊费主要用于订阅党报党刊,不得订阅娱乐性刊物。
5、因向上级部门、单位争取资金而发生的费用,报账时必须注明所争取的项目名称,相关费用(出具清单和开具正式发票)支出须有两名以上经手人,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方可报支,并按争取的到账项目资金额的10%范围内列支。
六、纪律要求
各村不得将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巧列名目报支,一经发现追究村主要领导责任;镇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下村工作,原则上不得在基层就餐;农经部门要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并将非生产性支出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村主要干部年终工作考核。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希各村、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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