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调研的通知》(财农[2013]255)要求,xx县财政局、林业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县两个国有林场的改革调研活动。通过深入林场实地座谈调查,广泛听取林场领导班子、二级机构负责人和林场职工意见,根据国有林场面临的实际情况,经过梳理、汇总,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xx县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xx县共有两个国有林场:驼岭林场和天柱山林场,均建于上世纪50年代。国有林场林地总面积为89513亩,其中公益林面积84399亩,公益林面积均超总面积的92%。共有13个林业队、46个护林点,现有职工211人,其中在职职工143人,离退人员68人。场内林区公路150公里,三道(防火道、林界道、林道)484公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已成为本地区工农业生产不可替代的生态屏障。
1、森林资源及生态作用。国有林场林业用地面积89513亩,森林蓄积50余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均达94%以上。树种以黄山松、马尾松、杉木、茶叶、毛竹、枫香、麻栎、油茶等为主,林种以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为主。
驼岭林场山场是长江一级支流大沙河,二级支流皖水的源头区。丰富的森林资源已成为惠及黄柏山区10万人民重要的生态屏障,多年来没有发生风灾、旱灾、泥石流等大的自然灾害,并为山场下游大小32座水库、水电站,和正在建设的国家重点工程“下浒山水库”的提供水源保障。
天柱山林场通过消灭荒山、封山育林,境内生态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xx县的两大主要河流潜河、皖河流经之地的山青、水绿,恶劣天气造成的自然灾害明显减少。丰富的资源景观和生态景观都坐落在林场境内。
2、人力资源。国有林场职工队伍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平均年龄大,没有30岁以下职工,30-45岁的职工65人,占45.5%,45-55岁的职工61人,占42.7%,55岁以上职工17人,占11.8%。男职工123人,女职工20人;二是文化程度不高,在职职工学历中专、高中学历40人,大专及以上学历20人,副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20人,助理工程师24人,高级工41人,中级工25人,初级工30人,普工1人;三是基本素质偏低,由于受教育培训机会少,常年处在深山,社会活动能力低,没有一技之长,体质差。
3、林场性质。根据安徽省林业厅林分函[2008]40号文件要求,我县两个国有林场应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纳入公益事业单位管理,目前仍为自收自支性事业单位。
4、生产经营情况。建场以来,通过绿化造林,国有林场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地方公益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为国家调拨商品木材达20.5万立方米,其中驼岭林场13万立方米,天柱山林场7.5万立方米。随着国家对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两场92%以上的森林被界定为国家重点公益林,从而停止了商业性的森林采伐,国有林场日常工作为林政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森林抚育、林相改造及后备资源的培育等。近年来在油茶、茶叶、毛竹、大径材培育、生物防护林带建设和种子园建设上不断取得突破。同时,两个林场积极主动争取棚户区住房改造配建廉租房建设项目,改善了职工居住生活条件。
5、经济状况。2012年,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拨付天柱山林场340万元经费,确保了林场的正常运转。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松材线虫等资金得不到足额保障。
驼岭林场由于没有了木材收入,正常资金渠道只有公益林管护补助每亩5元,每年26万元,加上县财政差补每年1万元,固定收入每年只有27万元。职工工资、各种保险没有资金来源,职工工资无法兑现,各种保险欠账,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境内的省级金紫山森林公园仍处于起步阶段,没有资金投入,虽然生存状况极其困难,但林场干部和职工仍然坚守工作岗位,爱林护林,加强后备资源培育。
5、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山场分散管理难度大。国有林场山场多分布在乡镇及外县交界的山脊线上,山高路远,承担着繁重的防火、扑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任务,涉及面广,营林管护成本高。除天柱山林场山场相对集中外,驼岭林场山场极其分散,其大小山场共200余块呈岛状分布在黄柏山区4个乡镇境内,与桐城市、岳西县、舒城县三县市接壤,最大山场面积为18000亩,最小山场面积仅15亩,最远山场离场部达75公里,最高海拨达1539米,管理任务相当艰巨。
二是专业人才缺乏,体质差。由于工作环境及各种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年轻人不愿到林场工作,导致难以促进人员流动和吸收新鲜血液,职工队伍普遍出现了老化现象。长期在高寒地带工作和生活的职工,尤其是50岁以上职工大多患有关节炎、风湿、高血压、心脏病、白内障等职业病。
三是基础设施落后。天柱山林场自林旅合并后,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步入了快车道,修通了公路,改造了房屋,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彻底改善,但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驼岭林场场部及基层林业队、点的房屋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修建的,还有10个队点的房屋是建场初期建的简易土砖房,现已陈旧老化,80%以上是危房。还有1个队部、9个护林点不通电,1个林业队、17个护林点不通公路,基层队点饮用水都是简易的自来水。进入雷雨季节,职工还要做好避让和自我保护工作,工作环境艰苦。
四是发展资金短缺。国家虽然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而国有林场却处于改革边缘,许多实际困难和现实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国有林场处于“不工、不农、不城、不乡”尴尬境地。近年来,国家在道路建设,农电网改造、水利工程、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而林场则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林农享受不了农民应有的政策待遇,林场工人不如当地农民。由于资金短缺,造成国有林场发展后劲不足,徘徊不前。
五是社会保障欠缺。我县国有林场除天柱山林场给职工交了五险一金外,驼岭林场由于拖欠职工工资及各项保险数额大,时间长,五险一金只是低标准地办理了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现行工资只兑现人事部门核定的70%基础工资。欠缴各类保险达250万元。
六是历年欠帐多。主要涉及未兑现职工工资101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营林债务及二、三产业债务等3081万元。
七是承担的社会职能多。在森林防火上,林场职工成为全县防火的中坚力量,既是了望员、通讯员,更是火场上的战斗员,由于林场职工的全力参与,有力保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在公益事业发展上,林场对林区修路、修桥、架电、铺油路等方面给予了无私支援。仅驼岭林场每年维修287公里三道需支出10万元以上,用于防火、防虫费用达40万元,支付林区公路维修费用10万元以上。
二、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思路
按照十八大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紧紧依靠林场职工,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科学管理,围绕分类经营,稳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使国有林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因场施策的原则。根据各场的实际情况,灵活推进,不搞行政命令和一刀切;
2、坚持生态受保护、林场得发展的原则。改革要增强国有林场的发展后劲和活力,不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森林资源的破坏;
3、坚持稳定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做好宣传,制定好方案,确保职工队伍稳和改革成效。
(二)初步设想
根据安徽省林业厅林分函[2008]40号文件精神,对国有林场实行科学定位,严格区划公益型、商品型林场管理权能、类型划分。将公益林面积占林地面积60%以上的我县两个国有林场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任务。按照生态公益型林场所承担的职能,确定国有林场的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1、领导体制。国有林场继续实行场长负责制。领导班子成员由1名场长、2名副场长组成。
2、林场级别。国有林场实行正科级建制,从而提高国有林场的社会地位(撤区并乡前,国有林场级别与乡镇同等),以便加强国有林场与周边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的工作联系与沟通。
3、林场性质。改变由过去的自收自支性的事业单位为改革后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定编定岗。按公益事业单位管理,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事业编制,国有林场按山场自然分布特点和管理需要设岗定员。管理人员:计9人:分别是办公室1人、计财股2人、生产股2人、林政股2人、防火防虫2人。护林人员:人数按10000亩10个进行配置。
5、经营机制。鉴于我县国有林场承担的主要职能是资源管理和保护,仍推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营机制。同时可探索推进和鼓励职工承包荒山造林、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生产经营项目,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及旅游服务等多种经营项目。并不断调林种结构、树种结构和产业结构。
6、人员经费。林场管理人员工作经费由地方政府财政全额供给,各种保险单位支付的部分纳入财政预算。林场护林人员护林工资每人每年不低于4万元,由中央、省转移支付。
(三)对策建议
一是将公益型林场人员工资纳入财政全额供给;
二是提高公益林补助标准。满足正常事业费支出。
三是突出国有林场的主导地位和自主性,尤其是在国有林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森林公园,在后续发展中,林场的地位和作用要显现出来。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国有林场的正常运转。对林旅合并的森林公园管委会,要加大对林场的拨款,或从门票收入确定一定的比例。对没有旅游收入的生态型国有林场,中央、省、市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五是根据林场营林实际,确定正常的森林防火、病虫害监测防治、森林抚育等业务经费。
六是将惠农政策倾斜到国有林场,把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列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让林场工人享受改革的成果。
三、国有林场改革成本负担情况
1、国有林场职工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方式
驼岭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安徽省确定的最低缴费标准2823元,缴费比例为28%,单位承担20%,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700元,单位缴费比例为6%,大病统筹为每人每月8元。天柱山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实发工资额为标准,普遍高于2823元。
2、分流人员安置途径
一是年满55周岁以上的(女工45),按林业特殊工种对待,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批准提前退休,进入社保。
二是女工40岁、男50以上由政府交纳各项保险,发放生活费,离岗,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
3、改革成本资金筹措
根据调研和测算,我县两个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需4854.56万元,其中:驼岭林场2704.36万元,天柱山林场2150.2万元。改革成本资金筹借建议:
(一)营造林及基础建设债务2981万元,建议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二)欠职工工资1017万元,建议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三)二、三产业债务100万元,可以通过资产处置途径处理;
(四)欠缴职工各项保险250万元,可以通过盘活闲置资产以及经济效益不高的资产来解决。
(五)提前离岗和分流人员的安置补偿费331.2万元,由地方政府承担;
(六)剥离办社会职能所需经费58万元,由所在林场通过处置资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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