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把“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进,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确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取得实效,我局及时成立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职能科室协同作战”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动员部署,根据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印发活动实施意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工作责任,坚持整顿、规范与改造、提高并行,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设立机构,规范队伍建设。为全面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我局于去年 7 月增设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 名,进一步健全了机构设置,完善组织保障。同时,按比例配备社区矫正专职社工 23名,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 43 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人员保障。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活动过程中,我局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宣传工作,依托“普法宣传一条街” 在城区主要街道宣传栏出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专题板报,印发《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知识问答》入户宣传单 15000 份,形成了人人了解并参与“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年”活动的社会氛围。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能,今年 3 月 12 日我局举办了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全县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共计 60 余人参加。培训课上着重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就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程序,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水平。
二、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各项工作
(一)建章立制,规范调查评估工作。为把好社区矫正“入矫关”,我局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和监狱的密切配合,将社区矫正工作向前延伸,规范开展审前调查和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估工作,形成一套严格有序、公平公正的调查评估制度。一审查:根据人民法院、监狱送达的社会调查委托函、起诉书等材料,依照居住地管辖原则,决定是否开展调查;二调查: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工作,做好调查笔录;三评估,司法所针对调查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形成调查评估报告,上报县司法局;四决定,县司法局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客观提出对被告人是否实施社区矫正的意见。今年以来,我县共接收人民法院、监狱等委托调查函 106份,做出真实、客观、准确的调查评估意见 106 份,为委托机关做出公正公平的判决、裁决提供了建议。 (二)健全交付机制,规范入矫程序。社区矫正人员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或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我局依法为其办理接收手续,并根据其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告知其三日之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若发现有社区矫正人员未按时报到的,我局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 (三)加强矫正措施,规范日常管理。 1.加强监管。严格执行“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和社区矫正人员定期报告、就医、请销假、变更居住地、人民法院禁止令等工作制度,把社区矫正人员纳入全方位监管视线,并做好一人一档的建档工作,将人员报到、个别教育、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汇报、每月考核、请假审批及奖惩情况等都记录在案,做到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表现都有据可查。今年以来,全县共有 7 名矫正人员成功变更居住地,批准七天以上假条11 人次,组织集中教育 399 人次,社区服务 350 人,无脱管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2.分类帮教。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排查走访活动,全面掌握人员情况。对社区矫正人员推行分类管理,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分别采取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实施宽严不同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积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社会公德、法律法规教育和社区服务,帮助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积极的、健康的心理状态,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早日回归社会。 3.严格考核。严格按照《福建省社区社区服刑人员计分考核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实施定期考核,坚持客观、准确、公开的原则,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态度和行为表现两个方面进行考核,着重考察政治思想觉悟、认罪服法和接受矫正的态度,以及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和矫正中的表现。坚持考核标准统一,考核内容公开,做到考核奖惩公开公正。 4.按期解矫。社区矫正期满前,由社区矫正人员做出个人总结,司法所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做出书面鉴定,并提出安置帮教建议。在矫正期满当日,司法所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等,参加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累计解除社区矫正 198 人。 (四)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 1.建立健全衔接机制。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规定(试行)》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的职责,我局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无缝衔接机制:一是完善信息沟通,将全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通讯录发给各司法所,加强相关科室、司法所等安置帮教机构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的联系,建立齐抓共管的衔接管控模式;二是做好信息对接,各司法所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及监(所)寄回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通知书,接收服刑在教人员出监(所)信息,及时填写《刑释解教通知单》,送达村(居)委员会,协助做好衔接准备;三是做好人员衔接,积极组织动员安置帮教责任单位、村居(社区)代表或家属到监(所)将其接回;四是建档立册,签订协议,人员回归后及时建立档案,组建帮教工作小组,与被帮教人签订帮教协议,做到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帮。 2.分门别类无缝衔接。针对不同类别的刑释解教人员,分别落实不同的衔接措施。今年以来,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 253名,无缝衔接 172 人,均通过联系动员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及村居(社区)代表按期将其接回。对重点帮教对象:司法所通过信息平台提前接收释放信息,主动联系动员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及村(居)干部按期将其接回,实现重点帮教对象 100无缝衔接;对解除社区矫正对象:发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优势,在社区服刑人员宣告解除社区矫正的同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工作对象范围,实现 100无缝衔接;对其他一般帮教对象:在人员回归后,及时与对象所在村居干部联系,掌握人员情况,做好排查衔接。 (五)多措并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落实责任田(山、林),对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司法所联系协调所在村委员会,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解决生活来源。二是提供就业服务,根据回归人员的专长和要求,主动与劳动部门联系,提供失业登记与技术培训服务,并根据其技能掌握情况,推荐部分人员到当地企业就业。三是鼓励自谋职业,对有经济头脑和技术特长的回归人员,积极引导他们发挥专长,自主创业。四是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目前我县共有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 2 个。五是推行分类帮教,根 》据《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帮教办法(试行),将不同刑释解教人员分为四类, 其中 实施不同帮教管理, “三假”“三 、无”人员为重点帮教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过失犯罪性质人员为一般帮教对象。目前,我县共有五年刑满释放、三年解除劳教人员 1283 人,已安置 1239 人,安置率 96.6,其中落实责任田 1113 人、从事个体经营 50 人、基地安置 7人、其他安置方式 69 人。 三、积极开展集中排查走访专项活动 (一)进村入户,集中排查走访。根据《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走访深化规范 ,我局积极动员、周密部署,于 7 月化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走访专项活动。各司法所会同矫正小组、安帮小组人员,通过进村走访、入户走访、约访交谈、电话访谈等四种渠道,深入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所在村居 ,走访本人及其近亲属、邻里,全面摸清人员情况,(社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活动开展至今,共排查走访社区矫正人员 399 人,其中缓刑 354 人、假释 37 人、暂予监外执行 5人、剥夺政治权利 3 人;排查衔接刑释解教人员 1283 人,其中刑满释放 1034 人、解除劳教 51 人、解除社区矫正 198人,已帮教 1239 人,安置 1239 人。 (二)加强录入,规范信息管理。一是规范运用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和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全县各司法所均已安装并使用上政务外网,并及时运行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和安置帮教信息系统两套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同时,县司法局积极与县电信部门联系,签订了“某某县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合作协议”,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监管,截止今年 8 月,已配备定位手机 279 部。二是加强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日常维护,进一步提高手机定位成功率,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功能和作用,对高风险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时监控率达 100%。各司法所每天要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定位核查,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轨迹要每周进行分析,特别是严管或有异常动向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长亲自督促到位;县局组织专门人员,定期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开展情况和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及时进行通报点评。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1.专职工作人员不足,队伍专业性不强。矫正与帮教工作的特点体现为工作性质和对象的特殊性,因而需要采用特殊的工作方法。但是,目前一线工作缺少具有专业知识的矫正人员,如心理医生、教育工作者等。另外,专职工作者的法律知识、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2.社会宣传广度不够。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宣传工作目前存在较多的空白,各级宣传主管部门没有涉及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内容,社会大众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知晓 “罪犯只能在监狱高墙内服刑”率和认可度较低, 、歧视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仍然存在,需要引起重视。 3.“人户分离”导致刑释解教人员帮扶措施难落实。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经济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大,居住地不固定的特点增加了衔接和异地委托帮教的难度,致使对这部分人的管理帮教工作难以落实。 4.信息管理系统使用不熟练。部分司法助理员年纪较大,无法熟练使用电脑,录入速度较慢且操作不规范。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日常管理录入不完整、解矫不及时,安置帮教系统中衔接日期与出监日期存在逻辑错误等。 (二)工作打算 我局将针对此次“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中梳理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自查制度是否健全,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行政执法质量是否提高,行政执法过程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是否得到加强,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查处等。 我局在此次“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中,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将按照“统一规范、职责明晰、依法行政、务实高效”的原则,继续扎实深入开展规范年活动,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坚持以规范年活动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克服不足,不断进取,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某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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