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深化阶段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巩固党员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永葆党员干部队伍先进性纯洁性,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减、思想不散、工作不松的要求,继续深化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三问于民”工作理念,继续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制定整改过硬措施,务求整改全面到位;始终坚持“五民”工作目标,切实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坚持“五风”建设要求,不断强化政治组织、工作、领导和生活作风,切实推动“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和“五大兴市战略”及“三最”龙泉驿建设的顺利实施,努力实现“三得”愿景。
二、工作安排
巩固深化阶段(9月—12月)主要是抓好 “五民”服务、“一把手”上热线、信访督办、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网络化社会管理和创先争优等工作。
(一)集中推进“五民”服务活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局长进大厅服务活动,从9月开始,长期坚持“领导干部定期联系群众、集中开展‘五民’活动”,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设立局领导现场服务办公点,确保每周至少有1名局领导开展现场办公。二是开展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等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和预警调处化解机制,提高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化解能力和水平。四是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才,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为政府、企业等社会组织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活动,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做好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GPS手机卫星定位管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系统录入、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等措施,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帮扶等政策。六是开展“法治大讲堂”和“12.4” 法制宣传日活动,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领导干部定期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零距离接触,真诚联系群众、真心贴近群众、用心服务群众、耐心倾听群众,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乐民、富民、安民”。
(二)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坚持“书记大接访、干部大下访”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局领导定期下基层调研活动,及时了解群众诉求;继续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局领导亲自批办信访案件,并主持协调处理,解决疑难问题;继续完善信访回访制度和包案处理重要信访案件等制度;继续健全机构,完善网络,机关各科(室)、司法所、公证处及律师事务所应依托自身职能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措施,协调配合,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案件处理能力。并结合“走基层进万家·法治成都惠民行”、“1+1”结对帮扶等活动,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蹲点包户,主动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疾苦,不断增进干群感情。
(三)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到位。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司法所、公证处及律师事务所要按照“三问于民”的群众路线,不断听取收集群众意见和诉求,“五步走”办法和“五定责任”机制要求,继续采取自己查、群众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听取通过从我局设立的意见箱、意见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多种形式中收集群众、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同时,充分结合“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基层组织现状大调研和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大排查的结果,对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现状进行二次排查,认真梳理群众关注、反映强烈,影响党员先进性、纯洁性,影响党组织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组团帮扶及“1+1”结对帮扶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从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及时解决群众最希望解决、当前能够解决的实际问题。要健全群众意见诉求办理回复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受理、妥善办理、及时反馈。要面见群众、面向基层抓整改,当面听取意见、当面解决问题。要通过定期走访、“现场调研、现场分析、现场解决”的三现机制等方式,了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现状和群众生产生活情况,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继续跟踪督办,力争早日整改到位,确保群众满意。
(四)健全落实长效工作措施。为进一步总结运用解决突出问题的好做法、好经验,巩固作风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要求继续进一步建立一批“惠民生、促发展、强作风”的长效措施,深化巩固阶段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在已建立的7项制度的基础上:法律援助刑事案件衔接机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法律服务定期协调会议制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谈话制度、律师参与区级信访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检调对接机制、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继续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其他工作机制,力争做到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常态化,各项规章制度内容具体、措施明确、操作简便、符合实际、群众认可,切实以突出问题的有效治理“取信于民”。
(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把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重要载体的要求,加强对区委“两个带头”的认识,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创新实干,力创先进,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突出法治城市创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管理、搭建优质法律服务平台、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自身建设六项重点,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中创先进争优秀,着力开创“两个带头”、“三最”龙泉新局面。
(七)推行网络化社会管理。按照“网络化定位、精细化服务、信息化管理、全范围覆盖”要求,以作风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立足基层、服务群众、联系密切”和农村法律顾问“一村一顾问”的优势,并加强与公安、信访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沟通,实行多网合一,开展集中式、组团式服务,使调解指导触及末端,法律援助不留盲区、法律服务全域覆盖。积极构建与法律援助服务、纠纷排查调处、矫正帮教监管、法律宣传普及四大职能相对应的“为民服务网、民意汇聚网、平安建设网、宣传教育网”的四网联动,建立定期走访交流、民意研判解难、情况报告反馈、宣传培训教育四项机制,每个网格都配备一名专职基层工作人员,在遇到涉法问题主动介入,及时化解纠纷,面对面指导网格开展工作,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八)切实推动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司法所、公证处及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对照“民生工程”和重大目标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工作,认真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差距,增添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到实。局机关将加强对目标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把握目标的推进动态,对进度存在问题、完成压力较大的目标实行重点监控和跟踪督查,全力推动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作风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对在查漏补缺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并及时果断解决,防止情绪松懈,确保巩固深化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进一步充分发挥“148”热线和群众意见箱等监督平台的作用,强化群众舆论监督,结合工作实际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认真梳理、限时整改、及时反馈。同时,领导小组定期对本系统开展作风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检查,对自查自纠不到位、限期整改不落实的,以及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工作落实的要严格问责,并及时通报。
(三)强化学习宣传。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司法所、公证处及律师事务所认真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继续把深入学习贯穿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继续组织和督促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身素能;继续加强正面典型的对外宣传和反面典型的内部通报工作,从而达到激励和警示作用;继续加大力度宣传作风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力求广大群众的了解和满意。
(四)强化工作结合。机关各科(室)、司法所、公证处及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1+1”帮扶活动、传统佳节送温暖等活动,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建法治城市、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努力实现“惠民生、促发展、强作风”的目标。
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司法所的巩固深化阶段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下午17:00前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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