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十八大期间消防治安安全生产责任书
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会议召开在即,为了落实“大事不能出,小事不能出”的工作目标,加强我施工现场在会议期间消防、治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我工程项目平安顺利度过会议期,督促各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此项“十八大”期间消防、治安、安全生产责任书
1、 各单位负责人必需将“十八大”期间的消防、治安、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绝对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必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绝对稳定;
2、 各单位所有进场人员都必须进行实名制管理,凭有效身份证明入场,无身份证明人员严禁聘用;
3、 社会敏感人群,如法轮功、藏独、疆独、弱智、残疾、孕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60岁以上老人严禁聘用;
4、 十八大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全天驻场守候,保持信息畅通,发现不稳定因素立即解决,严禁推诿、隐瞒、拖延处理;
5、 要求会议期间每天派专人对生活区宿舍、仓库、木工房、木料堆场进行防火检查,并进行书面记录,
6、 生活区内及周边20米范围严禁一切动火作业,生活区、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乙炔瓶、汽油、油漆、稀料等),生活区、宿舍内的易燃垃圾必需每天清理;
7、 宿舍内工人严禁卧床吸烟,设置阻燃烟蒂桶,烟头统一处理;
8、 宿舍内严禁留宿非工地作业人员,严禁酗酒闹事;
9、 教育本单位工人尽量少外出,不要去驻地附近,外出时遵纪守法,带好身份证明,不要参与任何游行示威活动;
10、 教育作业工人全部凭胸卡进出大门,无证人员必需由其单位负责人迎接入场,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11、 教育工人严禁挪用、破坏、圈占任何消防器具和设备,一经发现进行人民币3000元以上罚款;
12、 做好现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严禁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一经发生对责任单位进行人民币10000元以上罚款,对先动手当事人进行拘留处理,事态严重的进行刑事追究;
13、 做好现场内的消防保卫工作,严禁出现任何火灾事故,一经出现将对责任单位进行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的三倍以上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刑事责任;
14、 施工现场严禁出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5、 委派特殊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并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16、 做好工人花名册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做好可行的民工维稳预案,防止发生任何群体性事件;
17、 严禁拖欠民工工资,严禁委托班组长发放工人工资,以防出现克扣、挪用、携款逃跑等违法事件,必需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
18、 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带队在“十八大”前进行消防、治安、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立即解决,当解决有困难时向总包汇报;
19、 对一切不稳定因素,和可能诱发任何不量后果的事件,在党的“十八大“前及时解决。
20、 各单位坚决做到保障有力,仔细认真,滴水不漏,事事落实到实处。
项目部“十八大”消防、治安、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值班电话: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