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上,王兆国主席提出了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简称“两个普遍”)的要求,这是工会组织贯彻党中央关于扩大工会覆盖面、增强工会凝聚力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对“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深化发展,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集中力量、聚精会神,依法扎实推进“两个普遍”的落实,从而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是工会组织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我县企业工会组建和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是工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工会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几年来,我县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截止目前,全县共建立基层工会组织 918个(其中独立企业工会908个,社区联合工会 10个),入会职工 71381人。但由于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工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大量农民工加入到产业大军中来,流动性日益增强,工会组建步伐仍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两个普遍”工作的质量还不高。另外,一些企业基层虽建立工会组织但班子不健全、作用发挥不明显,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通畅,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因此加大工会组建力度,提高“两个普遍”工作的质量是我县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发挥作用的着力点。组建工会不是目的。目的是发挥作用,让广大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资问题关系职工切身利益,是劳动关系的核心,也是涉及职工、企业和国家利益分配格局的关节点。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前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依法代表职工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近几年,我县坚持党政主导、三方协同、工会推动、劳资互动的工作格局,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发展新型和谐劳动关系,扎实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共有78家规模企业签订了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合同,占已建工会规模企业的90%。但工作提升的空间依然很大,主要是集体合同签订的质量不高,部分企业存在只重形式,“约而未商”,未能按要求开展平等协商工作的现象,没有充分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诉求。此外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仅在少数几个行业、区域开展,未能形成全面推进格局。
二、我县企业工会组建和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两个普遍”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根据全总的要求,从2010年起,通过三年的时间,基本实现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其中到2011年底,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8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89%以上;2012年底,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2%以上。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全县各级工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两个普遍”是工会组织贯彻党中央关于扩大工会覆盖面、增强工会凝聚力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对“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深化和发展,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具体实践。当前,国际环境继续处在深刻变化中,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仅今年来,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又作了一系列新的指示。推进“两个普遍”、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作用,是时代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责任。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推动全县工会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二)制定规划,增添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推进“两个普遍”,重点在企业,关键在上级。县总工会要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为推进“两个普遍”创造条件、提供保证。要围绕“两个普遍”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分步实施的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同时要加强对工会组建和工资集体协商等问题的理论和政策研究,通过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政府与工会联席(联系)会议等多种途径,争取把企业工会组建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推进“两个普遍”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三)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力提高“两个普遍”工作质量
要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以企业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单位,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积极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推广“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经验,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职工普遍参加工会,确保到2012年底全县企业建会率达到95%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要进一步加大推动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力度,要针对不同所有制、生产规模、经营状况的企业,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要约形式和协商方法,科学合理地确定工资标准。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要突出理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提高职工工资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比重。结合一些中小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难的实际,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认真落实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在已建工会企业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四)注重培训,加大宣传,切实强化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强化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面贯彻落实“两个普遍”要求的能力和水平。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推进“两个普遍”工作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组织能力强、会协商、善谈判的工会干部,着力解决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的工会组建难,一些工会干部在工资集体协商中“不敢谈”、“不善谈”等问题,为推进“两个普遍”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积极探索工会干部职业化、社会化途径,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工会干部力量不足问题。同时,加大对“两个普遍”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对涌现的先进单位、成功经验、创新做法,及时通过报刊、网站、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通过交流会、现场会、表彰会等形式大力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提高“两个普遍”工作质量,推动“两个普遍”工作深入开展。
相关热词搜索: 总工会 征文 两个
上一篇:畜牧局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