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做好普惠政策与
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施“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及县人口和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衔接兼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本部门职责,组织局属各站、股、室、场、所负责召开了会议进行讨论。为加大农村、城镇“独双户”林业优惠政策力度,让林业优惠政策向“独双户”倾斜,特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在林业重点项目建设上,资金安排方面,给予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和两女结扎户优先安排。
二是在林业生产中,林业技术人员积极主动为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和两女结扎户提供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对从事林业育苗的独女户或两女结扎户,在苗木使用上优先安排。
四是在特色经果林基地建设、林业产业经济发展中,为放弃二孩生育和独生子女户给予重点扶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暂缓考虑。
五是在林业行政审批过程中,为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和两女结扎户提供优惠、搞好服务,免收林权证办理费用。
六是对放弃二孩生育和独生子女户,在林业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落实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通过以上措施,对计生户在政策上实行倾斜,技术上给予扶持,通过少生快富的示范作用,优先扶持一批计生户,将其发展成育苗、造林、果品生产的专业户,加快计生户脱贫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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