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XX市国税局将“预防为主、过程控制”的风险管理理念引入党风廉政建设,围绕风险的识别、评估、防控和评价,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着力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的做法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采取四步工作法,构建廉政风险内控体系
该局紧贴税收工作实际,按照“全面梳理、四维评分,系数修正、风险排序”四个步骤,查找出税收行政权、执法权的16类105个风险点,根据分值划分档次,初步构建了符合税收实际的廉政风险分布体系,为风险防控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全面梳理、查找风险点。通过分析权力行使过程和运行轨迹,该局将税收执法权梳理细分为征收权、管理权、检查权、强制权、处罚权、复议权、减免权、许可权等8类55种,共55个风险点;将行政管理权细分为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物资管理权、日常事务管理权、基建管理权、纪检监察管理权等 8类50种,共50个风险点。
(二)依托“四个维度”,描述风险高低。通过行政权力共有特性和廉政案例分析,筛选归纳出“自由裁量度、透明度、可复核度、制约度”4个评分维度。对每项权力从4个维度进行评价,赋予不同的分值。自由裁量空间大,职责不清晰、权力运行不透明,可复核性差,权力制约不紧密的,从高评分,从而评定出各项权力的风险基本分值。
(三)确定两个系数,修正风险级别。根据权力不当行使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权力运用的不同情形,确定“风险强度系数、权力运行频率系数”,对风险基本分值进行修正。“风险强度系数”反映权力行使对纳税人利益影响程度的大小。如征收权、检查权、处罚权,这类权力的不当行使将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税款、罚款交纳的多少,因此风险强度较高。“权力运行频率系数”反映因权力行使次数的多少带来的风险差异。频率高的权力赋予较大的系数,频率低的权力系数相应减小。
(四)聚焦内控重点,开展风险排序。根据评分和修正的情况,汇总形成每项权力的综合得分,并按照得分高低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分别进行风险排序。将风险度得分前10名的权力确认为高风险档次,得分后10名的确认为低风险档次,中间的为一般风险档次。
二、教育、制度、监督三策并举,发挥廉政风险防控作用
(一)改进教育方法,发挥教育在风险防控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是开展活动提高教育的广泛性。通过开展“廉洁兴税”教育活动、“清风竹影”廉政摄影、节前廉政宣誓活动、廉政知识竞赛、观看警示片、到劳改场所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廉政格言警句征集等措施,提高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实行岗位风险点考试达标,增前教育的实效性。编印风险防范必读手册,所有人员上岗、调岗的第一课就是学习、考试,达标上岗;三是廉政谈话,突出岗位风险教育针对性。对新任领导干部、不同层级的干部每年进行廉政谈话。市局领导与各单位、各部门的“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从廉政规定、基层的反映、来信来访情况等方面进行廉政提醒和预警。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人员,作为基层廉政谈话的重点对象。四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点评。每季度由市局发布学习内容和对照重点,不同岗位对照的内容不同,税务稽查、应纳税额核定等权力风险较高的岗位、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对象,进行重点对照。在自我廉政对照的基础上,由本单位、本部门的同事和领导进行讨论和点评,并在内网平台上予以记录。
(二)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制度在风险防控中的治本功能。以强化分权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围绕自由裁量度、透明度等评估廉政风险大小的四个维度,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际效果。一是规范自由裁量行为。该局实行“限时办结制”,除少数涉及退税和报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流程外,所有工作流程限定时间。通过限时办结制,约束时间上的操作弹性和由此带来的权力寻租风险;二是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通过编制作业标准、作业指导书,明确各项权力的行使内容、对象、标准、时限等,使职责清晰、公开。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工作流”,把执法规范、相关表单等内置在系统中,明确“何人在何时必须做何事、如何做”,使权力运行、业务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从机制上避免执法随意性,降低廉政风险发生的概率;三是增强权力行使的可复核性。重点借助流程化、信息化平台,强化权力运行的记录和监控。依托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对税收执法和业务处理过程进行记录。依托会议纪要和记录,对行政决策过程进行记录。对人事、财务、基建等重要事项,都经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进行研究。通过这些记录,为后续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提供基础和依据;四是强化权力制约。对一些需要重点控制的权力,通过权力的分解,强化权力在环节间、程序上的分权、制约。如大宗物品采购,要由使用单位进行网上申请,经监察部门审核采购程序后,再由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对税收执法权,通过权力下放和流程提速,既强化权力的横向制约、又方便纳税人,同时改变原来层层报批情况下,效率低下而又容易带来“管卡压”的问题;对有关行政管理权,通过权力的上收,增强权力行使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如对5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都要经过局长办公会研究。对汽车维修、加油,经过招标程序,实行定点、定厂制度。此外,对权力风险较高的岗位,通过换岗制等办法,加强权力风险的制约和控制。
(三)加大监督力度,发挥监督在风险防控中的约束功效。在内部监督方面。一是对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中的重点权力,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如在干部选拔时,从方案制定到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纪检监察全程参与,完全做到公开透明。二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内部监督。依托税收执法监察、执法考核信息系统以及该局自行开发的“税收执法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和提取执法活动的受理、承办信息,筛选错误执法信息并直接追踪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加强权力运行风险的预警提醒和监控纠错。对错误程度较高的执法信息,实施执法监察和纠错整改。三是强化抽复查制度。对经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后,作出无问题结论的,由监察部门进行抽查复核。对税款核定,要经过集体研究,监察部门还要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
在外部监督方面,重点把监督权真正交给纳税人。一是开设“ 12366” 服务热线,方便纳税人监督。二是实行廉政回访制度。对稽查过、评估过、处罚过的纳税人及重点税源企业全面进行走访;三是在全系统开展“访千户企业,走万家商户,送政策,解难题,促发展”活动,主动听取纳税人意见建议。四是积极参与省市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五是开展“税务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一线执法人员每年向所联系的纳税人述职述廉,现场接受纳税人的评议监督。
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全面责任体系,进行严格的惩戒。如,通过明查暗访,发现接受吃请的,处以接受吃请金额10倍的处罚。对于税务人员参与经商或利用职权帮助亲友经商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和政纪处理。同时,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重点从制度层面进行完善,防止问题重复发生,堵住风险漏洞。
三、强化考核、评估分析,持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一)实行指数化考核。通过编制和发布廉政风险指数,评价本系统各单位在廉政风险管理上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廉政风险指数对廉政建设的目标完成、工作创新、过错事件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形成各单位风险状况的指数化描述和排序比较,强化反腐倡廉的评价导向。
(二)发布分析报告。通过差距分析、量化效果、评估反馈等方法对风险管理机制、风险点识别、风险评估规则、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评估教育、制度、监督等反腐倡廉举措的实际效果,分析廉政风险指数高低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下阶段的工作重点。
(三)实行持续改进。每年进行一次廉政风险评估,并根据廉政风险度的大小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廉政风险防控的实践情况,以及廉政风险内部考核分析和外部监督评价的结果,又为下一次完善风险评估工作积累数据。上一年度风险防控措施的应用,可能引起下一年度不同权力风险度的变化;不同权力风险的变化,又会引发新的风险应对措施。这样,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风险评价形成一个循环改进的系统。上一篇:机关科室HSE职责汇编通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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