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帝杯”唐山市新闻工作者迎新春象棋大赛活动协议
合同号:(2012-DD-08)
甲方: 唐山广视传媒节目制作有限公司 (唐山电视台导视频道)
乙方:
甲乙双方就“兴帝杯”唐山市新闻工作者迎新春象棋大赛”活动的策划以及活动执行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 合作内容
甲方将于2012年 元 月 日在唐山万达洲际酒店(超五星级)举办“兴帝杯”唐山市新闻工作者迎新春象棋大赛”活动,甲方将进行活动的整体策划及活动的执行工作,乙方为该活动的主赞助单位。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在本协议确认以后,甲方将正式将乙方列为本活动的冠名赞助单位,并负责策划及执行。
2.2 甲方将负责活动的整体协调工作,并对乙方的赞助费提出要求。
2.3 甲方负责领导和裁判的邀请工作,以唐山广视传媒节目制作有限公司(唐山电视台导视频道)作为活动的主办单位,并按照级别对等的邀请程序由唐山广视传媒节目制作有限公司 (唐山电视台导视频道)的名义向活动指导单位、协办单位及应邀嘉宾发出邀请。
2.4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执行,甲方将按照活动执行方案提供乙方所需的相关支持。包括指导单位及协办单位协调、致辞领导嘉宾的邀请和接待、活动场地的布置策划、媒体的邀请和接待、媒体推广、现场视频资料拍摄制作。
2.5 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索要策划及执行等相关费用。(以“兴帝杯”唐山市新闻工作者迎新春象棋大赛活动”资金和奖品预算明细为准)。
2.6 甲方工作人员在执行相关环节与乙方人员共同配合,涉及执行费用的增加需向乙方请示,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方能执行。
2.7 对于本活动各执行项目,甲方须按质按量完成,以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未纳入甲方执行的项目,乙方按照时间进度进行工作推进,给予积极协助与配合。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负责审议活动整体策划及自身宣传的各项准备工作。
3.2 乙方在甲方的整体协调与组织下开展工作并定期向甲方通报活动的执行进度,便于甲方对活动执行进行全面了解。
3.3 乙方需根据双方商定的嘉宾名单进行邀请并确认其到会,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的,须邀请同级别同影响力的嘉宾替代。
3.4 乙方按照活动执行方案及活动时间进度进行各项工作的推进,做好活动礼品的准备、活动资料的设计和制作、活动现场的执行及后续资料制作和物料运输工作等相关工作。
4 协议金额及支付
4.1 本协议项下费用总额为:¥ 14400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 元整)。各档兴帝酒98箱。
协议费用构成:主要嘉宾的邀请和接待费用、活动现场布置费用、活动策划费用、活动资料的设计和制作费用、活动现场的执行费用、现场视频资料拍摄及后续资料制作和棋手记者裁判纪念品支出(详见活动明细)。
4.2 支付方式:
4.2.1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全额支付;
4.2.2 《活动费用预算》为预算费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5. 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5.2 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合同的生效、期限与终止
6.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活动各项执行条款结束时终止。
6.2 本协议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7 其他
7.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协议附件:“兴帝杯”唐山市新闻工作者迎新春象棋大赛活动”费用预算。
甲方: 乙方:公司
地址: 地址: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1年 月 日 签署日期: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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