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持词
(2011年6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召开得到了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他们为这次会议的召开做了大量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召开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市住建局最近下发文件要求及安全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下半年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形势稳定。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形势和问题,对下半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范重特大事故作出工作部署。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松同志、住建局副局长周海同志、建管股股长唐忠和同志、质督站站长张华同志以及我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县内施工企业、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监理公司负责人,共参加会议人数50人。
今天会议共有五项议程:一是传达学习《全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通报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近期三起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建管股股唐忠和传达学习江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普洱市2011年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是质监站站长张华传达学习《云南省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四是周副局长对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作重要讲话;五是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松作重要讲话。
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议程,有我传达学习《全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通报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近期三起建筑安全生产事故
会议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建管股股长唐忠和传达江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普洱市2011年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家欢迎!)
会议进行第三项议程,质监站站长张华传达学习《云南省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大家欢迎!)
会议进行第四项议程,周副局长对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会议进行第五项议程,请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松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同志们,按照会议安排,议程已进行完毕。刚才,唐股长、张站长各自工作要求传达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会后请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周副局长深入分析了全县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深刻分析原因,查找监管、施工、监理等环节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研究并采取针对性的有力措施,全面强化各级、各有关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针对突出问题和事故多发的环节扎实开展整改活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实现2011年下半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回顾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下面,为确保此次会议精神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 我借此机会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项目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自查自检,把这次会议各个领导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认真贯彻落实和统一思想结合起来,要高度重视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工作,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生命线来维护好,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建立施工安全台帐,立即制定分部分项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三、明确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主体;监理单位是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主体。各施工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自负的思想,主动抓好本企业工程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监理单位则要依法监理、认真履行监理、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的职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同志们,我们在做各位工作是风险行业、每一环节,每道工序,慎之又慎,要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真正实现作业人员“零违章”、工程实体“零隐患”、工程项目“零死亡”,从而为全县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良好建设环境。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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