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一个人对于学问,若不细细思考其中的道理,必致茫然无所得;而不求学问,专凭自己苦想,对知识不进行研究推敲,最终也想不出真道理,结果只能是自己精神倦殆。学是思的基础,思是学的深化。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的法律工作者,我们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要做到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争做学习型法官。
新时期,新的机遇、新的发展,更带来了新的挑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需要我们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蓬勃的朝气从何而来?学习是一个重要源泉。知识就是力量。而要获得这种力量,主要靠学习。当今时代是一个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新事物、新知识不断涌现,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法院的工作、法官的能力要跟上时代潮流,不断有所发展、有所进步,就必须重视学习、善于学习,通过学习开阔胸怀和视野、提高素质和能力。面对当今发展一日千里,知识更新不断加速的时代,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初步建成的背景下,学习不仅仅是党组织的事情,更是我们每一个年轻法官成长的基本要求。
我们党是一个重视学习并善于学习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内忧外患、极端艰苦的战争年代,我们党之所以能够让革命的星星之火发展成为燎原之势,最终战胜强大敌人,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建立新中国,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不断学习马克思主义这一先进理论并将其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找到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正确道路。在任务艰巨、情况复杂的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团结带领人民克服千难万险,把一个满目疮痍的旧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进而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迎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一个根本原因也在于不断学习马克思主义并将其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在学习中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事实证明,重视学习、善于学习,使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具有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也使古老的中华民族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
正是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争创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的具体目标,全国法院系统又一次掀起了学习高潮,这对全面提高法官素质,建设职业化法官队伍无疑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对我们年轻法官来说,更是一次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机遇。如何审时度势,冷静而又客观地分析法院工作形势,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如何才能在学习型社会中不掉队,并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职业化法官,是我们每一个年轻法官都应深刻思考的课题。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己属为修身而学,借学习来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使自己具备为服务社会的才能,从而更好的为社会所用。要打造学习型法官,努力提高法官素质,我们必须把学习目的定位于为己而不能定位于为人,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并且真正落实到行动上。
我们要确立学习为本的理念。学习是工作的基础,是前进的动力,只有树立起学习为本的理念,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意识,才能为打造学习型法官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要要确立时时学习的理念。只有时时学习,活到老、学到老,终身接受教育,才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业务能力,获得长足发展的空间。我们要确立处处学习的理念。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使学习与工作、生活融为一体,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目标,不断适应法院工作发展的需要。我们要确立创新学习的理念。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学贵创新,创新学习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灵魂。通过创新学习,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思维习惯,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勤于创新,为实践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创造新成果。
今年是我们党成立九十周年,创业难,守成更难。一个重视学习并善于学习的政党必定能够与时俱进、永葆青春,一个重视学习并善于学习的国家和民族必定能够活力无限、兴旺发达。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和压力同在,作为年轻的法官,我们更应该加强学习,点亮我们绚丽多彩的人生,以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共同谱写社会主义法治壮丽的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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