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水利普查集中办公期间的规范管理,提升行政效能,确保我县水利普查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圆满完成普查任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集中办公室制度
1、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六楼,局工会主席陈永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柳平平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水利普查工作的政策传达、组织实施、宣传、后勤保障服务、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数据审核和成果上报等。
2、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局下属单位和各专业股室抽调业务技术骨干组成八个专业普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在局六楼会议室。
二、工作例会制度
1、根据水利普查工作需要,对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主任会议进行研究,具体时间由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安排。
2、每周五召开一次普查工作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水利普查全体人员参加,总结本周水利普查工作,并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安排。
3、不定期召开普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会后抓好落实。
4、每次会议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对于重要会议,会后要及时整理印发会议纪要或工作简报。
三、工作联系制度
由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全县水利普查指导员及调查员的联系手册,并组建县内水利普查QQ群(113594500),确保各级信息联系畅通。
四、请示报告制度
1、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在水利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当逐级请示、汇报。
2、有关普查业务等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领导请示、报告。
3、全县水利普查各阶段工作情况和总结要及时向省、市水利普查办公室汇报。
五、档案管理制度
1、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工作由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并统一存放使用。
2、各普查小组要做好清查表和普查表的发放、收集、分类和录入工作,完成后将资料以乡镇为单位上报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文件及印章管理制度
凡需付印的水利普查文件资料,统一由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都昌县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由普查领导小组副主任柳平平保管和使用,使用印章需经领导小组主任和副主任签批。
七、考勤登记制度
实行集中办公并建立考勤制度,确保普查工作时间,有事请假需履行请销假手续,报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同意签批后生效。
八、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十条禁令》,水利普查工作期间严禁喝酒、赌博。
2、严格按照普查计划和日程表,开展普查工作。普查期间不得无故脱离岗位,有病有事应请假。
3、要坚持实地调查的原则,认真细致、一丝不苟。
4、普查员赴现场调查,应佩带普查员工作证件。要讲文明,懂礼貌,衣着整洁,尽量不影响调查对象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不侵犯其利益,不得与其发生纠纷。
5、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不得自作主张、随意处理普查中遇到的情况,更不得编造或隐瞒普查中发现的问题。
6、要保持普查表的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7、遵守保密规则,自觉为普查对象保密,严禁向无关人员扩散或谈论普查对象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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