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站镇机关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根据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严格镇机关考勤制度执行规定如下:
一、考勤办法:考勤采用签到和考勤检查组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考勤情况由镇党政办公室每天汇总,每月通报。
1、签到和抽查。考勤分上午、下午二次进行,所有考勤对象分别按规定上班时间在镇机关办公室签到。签到准时上班时间10分钟后终止签到,签到结束后党政办对签到情况进行统计,对未签到又未请假者作迟到一次处理,超过上班时间2小时作矿工半天处理。
机关考勤检查组将不定时对机关内工作情况和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抽查,对上班时间外出未请假者,经核实后作为迟到一次处理。
2、请假和销假。
请假必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口头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手续)。经批准后,请假单交于党政办公室存档,请假期结束后,当日及时销假。未经批准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申请探亲假、婚假、产假等,须经书记办公会核准。病假必须附有医院有效证明;休假期间,除病假外,若遇抢险救灾和其他紧要事情,要服从镇里调配,休假期则延后。
加强对事假控制:工作人员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逐级请假:一般干部请假。请假半日的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一日(含一日)以上的填写请假单,经分管领导同意,由党委副书记审批,请假单交于党政办存档;中层以上干部请假。请假半日的向分管领导请假;一日(含一日)以上的填写请假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同意后再由党委副书记审批,请假单交于党政办存档。因公出差的请假必须附文件通知或分管领导意见。
上班期间中途下村办事的必须告知部门同事,便于党政办掌握全镇机关干部的去向。
3、加班和调休。
在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遇全镇性特殊情况加班(不包括部门本职业务工作),事后需要调休的人员,经分管领导同意,各部门自行合理安排调休。调休一日(含一日)以上的必须填写调休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委副书记审批。
二、处罚措施
1、对旷工的处罚:旷工按本人日工资扣发;一月累计旷工三天者,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和中层聘用及向上推荐的资格,中层干部的于第二年取消中层干部职务;累计旷工达一定天数的,按有关劳动纪律和公务员法处理。
2、对迟到早退的处罚: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视旷工一天计;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30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一般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3、对逾期不归的处罚。遇特殊情况需延续假期的,应按规定续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除扣发当月季度奖外,年度考核一般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三、监督检查:镇机关成立考勤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机关作风和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要坚持公正、透明、阳光的原则,接受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改进和完善考勤办法。镇纪委、组织对监督检查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四、本规定适用于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本考勤制度统一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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