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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创建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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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8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在***副主任带领下,就“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调研。期间,调研组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召开了由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乡镇、学校、社区、企业等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深入到许镇镇、家发镇部分行政村进行走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法治**”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坚持标准、全面推进、形式多样、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机制、丰富载体、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县创建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进展有序的良好态势。今年8月,我县被授予“安徽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领导重视,氛围日益浓厚。县委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主要领导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县政府把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了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对“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及时召开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驻陵有关单位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通过县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社会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法治**”创建人人有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多措并举,工作整体推进。一是抓制度建设,确保依法执政。如:县政府把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作为提升执政水平的重点,建立健全了集体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以及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地税局制定了“法制员工作制度”,设立法制办公室,落实专人对全局日常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审核,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这一做法还在全省范围内得到了推广。二是抓学习培训,促进依法行政。如: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4次以上的集中学习,县政府每年2次以上的法制讲座和干部集中培训,还有县人大常委会定期举办的法制讲座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等。此外,一些县直单位和基层站所也十分注重与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坚持学习教育和执法实践相结合,强化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促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三是抓规范化建设,落实司法公正。县法院、检察院牢牢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严禁超期羁押、刑讯逼供、滥用职权、违法办案,深入推进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廉洁执法。四是抓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农村稳定。走访发现,现在的村一级重大村务诸如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居民点规划、项目建设的决策权和监督权都已交给村民,并通过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落实,力求做到“四个民主、两个公开”,努力实现依法自治。调研期间,各村正积极开展“三资”清理工作,这也是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步骤。此外,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各类矛盾,镇、村干部坚持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能够及时处置,化解在一线。有的村还对群众的来访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所有来访事项的联络、协调、沟通、答复由首问联络责任人负责到底,直到当事人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形式多样,载体不断创新。县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坚持把“法律六进”活动作为“法治**”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手段,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使“法治**”创建活动不仅形式多样,而且各具特色。一是强化阵地宣传作用,包括建立“农民普法活动室”和“法律援助联系点”以及“法制广场”,为群众学法、用法提供便利;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辟“与法同行”和“每周说法”栏目,以案释法,让广大群众接触到活生生的法律;三是发挥法制教育课的作用,包括为全县中、小学落实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和师资,在县委党校开设法制课程,使法制教育变为经常性、系统性的教育。此外,“法治**”创建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尽其责、各显其能、各具特色”的原则,立足于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如:县市容局在网站上开辟法律宣传专栏,并用动漫、手机短信向服务对象宣传法律;县工商局今年积极开展多项工程,依法治理市场秩序,并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法律,有效维权;县供电公司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之中等等。
  二、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法治**”创建工作在“五五”普法氛围的基础上,工作开展一年多来,成效明显。全县上下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有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有了新提高,广大群众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此项工作还仅仅是开始,用法治创建的目标、任务衡量却是任重道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思想认识还需提高。调研了解到,相当一部分单位或基层干群对“法治**”创建工作不甚了解或对其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工作疲于应付,穷于乏力,视创建工作为附代或软任务,缺乏纲举目张的法治理念。
  (二)普法工作还需深入。虽将进入第六个“五五”普法阶段,但仍存在普法死角和盲区,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广大农民、社区居民仍然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对城市流动人口、企业下岗职工、失学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视还不够。
  (三)依法行政工作还需加强。县政府近几年相继出台了很多规范性文件及依法行政的相关办法和规定,但有些落实尚未到位,执法力度尚需加大;有的部门之间权限或交叉、或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不强、依法管理水平不高。
  (四)创建工作保障机制还需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工作机制还需加强,社会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发展后劲还有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深化创建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法治**”创建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的必然,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生动实践,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载体,它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于提高我县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县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要从我县实际出发,结合争创文明县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顺应区域法治之需,创建有效方式,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采取长效有力措施把工作抓好。要加强舆论宣传,弘扬法治精神,集中力量、集中版面、集中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报道,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不断扩大群众基础,努力形成各方有责、人人参与、法治共建的生动局面。
  (二)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司法公正。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强政府法治化建设,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公开发布、执行和监督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和行政问责力度,促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机制等制度。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机关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强化普法宣传,增强工作实效。在普法队伍上要配齐配强基层专职普法工作人员,建立并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普法志愿者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在内容上要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注重基层民主管理、致力于社会治安和谐稳定等方面,结合县委、县政府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大力宣传与工作实际和群众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拆迁安置、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在对象上要重点面向基层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农民群众、青少年、社区居民进行普法,切实提高这些人群的执法和守法意识;在形式上要注重趣味和互动性,扩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努力在全县形成崇尚法律、敬畏法律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四)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提高基层民主水平。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倡导诚实守信。针对城市建设、医疗卫生、文明创建等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杜绝执法的盲区。完善和落实村(居)民自治的各项制度,推进村(居)民自治,进一步夯实基层民主法治的基础。
  (五)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把创建活动纳入我县今后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法治**”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努力将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县“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各单位、各部门要尽职尽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努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强大合力。确保“法治创建先进县”的先进作用。 相关热词搜索: 法治 创建工作 调研报告 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