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单位对各科、所、队、室、指挥中心等局属各二层机构年度责任目标。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科、所、队、室、指挥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凡年度考核目标未完成或考核不合格的局属各二层机构,不能被评为综合治理先进或达标单位,不能列为年终先进单位。二层机构负责人在公务员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不能评为公安系统先进个人。
3、把普法、依法治理内容纳入单位行政执法奖惩管理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普法、守法、执法和依法治理。各二层机构单位和个人在评选先进、优秀时,应报经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合格方可评定。
相关热词搜索: 普法 治理 依法 公安 目标
上一篇:在“五一”劳动模范座谈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村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