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确保社会安定团结,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特向支委、村委签订二00九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各组干部对本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总责,各组将责任落实到各家各户,实行包干责任制。
二、选出本组调解员、信息员、综治小组长、联户长,做到一般民事纠纷、较小案子不出村。
三、各组公民做到无赌博、盗窃抢劫等违法行为。
四、实行党员干部找重点对象进行帮教。
五、无宗派械斗和非法组织的存在。
六、及时检举揭发,制止地下“六合彩”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七、无论发生任何纠纷,必须通过基层政府或国家司法行政
机关处理,严禁其它非法组织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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