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2020 学校意识形态研判报告文章,供大家阅读参考。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5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1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2
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3
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
交流活动。
三、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五、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4
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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