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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10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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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人材,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朝着“勤奋、乐学、求真、进取”的目标迈进。同时通过对优秀学生或进步明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10篇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篇1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人材,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朝着“勤奋、乐学、求真、进取”的目标迈进。同时通过对优秀学生或进步明显学生的评定,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改进与学生思想品德和学习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为使奖励制度发挥更大作用,特制定以下奖励措施:

一。奖励的对象:

1、校级以上优秀少先队员或优秀少先队干部;

2、在学校或社会生活中有典型突出事例,体现学校良好精神风貌的。学生;

3、家庭特困但品学兼优的学生;

4、积极参加语言文字、数学、英语、艺术、体育、科技等各级各类竞赛并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5、在各级各类单项评比中表现突出或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

二。奖励的形式:

1、以班级推荐为单位,经上级有关领导审核批准,授予各级各类先进荣誉称号;

2、以学校宣传表彰、精神鼓励为主,授予学校“光荣升旗手”称号或颁发奖状、奖品;

3、每年“六一”评选“十佳雏鹰”,由学校或有关赞助单位给予奖品或奖学金。

4、每年一度评选“十佳新安小苗苗”对家庭特困而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或有关赞助单位给予免除学杂费、供应免费学生午餐或帮困助学金。

三。奖励的原则:

1、从关心、爱护学生出发,努力发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促使他们在德、智、体、美、劳活动中健康成长,造就各类社会有用人才。

2、通过公开选拔推荐,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上报区级以上奖励对象必须经过校园公示,杜绝各种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篇2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人材,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朝着“勤奋、乐学、求真、进取”的目标迈进。同时通过对优秀学生或进步明显学生的评定,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改进与学生思想品德和学习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为使奖励制度发挥更大作用,特制定以下奖励措施:

一。奖励的对象:

1、校级以上优秀少先队员或优秀少先队干部;

2、在学校或社会生活中有典型突出事例,体现学校良好精神风貌的。学生;

3、家庭特困但品学兼优的学生;

4、积极参加语言文字、数学、英语、艺术、体育、科技等各级各类竞赛并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5、在各级各类单项评比中表现突出或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

二。奖励的形式:

1、以班级推荐为单位,经上级有关领导审核批准,授予各级各类先进荣誉称号;

2、以学校宣传表彰、精神鼓励为主,授予学校“光荣升旗手”称号或颁发奖状、奖品;

3、每年“六一”评选“十佳雏鹰”,由学校或有关赞助单位给予奖品或奖学金。

4、每年一度评选“十佳新安小苗苗”对家庭特困而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或有关赞助单位给予免除学杂费、供应免费学生午餐或帮困助学金。

三。奖励的原则:

1、从关心、爱护学生出发,努力发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促使他们在德、智、体、美、劳活动中健康成长,造就各类社会有用人才。

2、通过公开选拔推荐,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上报区级以上奖励对象必须经过校园公示,杜绝各种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篇3

一、信息、实验教学评价奖惩方案

(一)获奖必要条件

学校信息、实验教学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才能获奖:

1、按教育局要求及学校发展规划装配学校信息、实验仪器设备;

2、信息、实验仪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3、小学科学实验演示率达100%,分组实验开出率城区班级达到90%以上。

(二)奖励办法

对达到基本要求的班级经过进一步综合考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第一类班级评1—4个信息、实验教学先进班级,其余每个类别学校评1—2个信息、实验教学先进班级,由学校颁发奖牌。

(三)处罚措施

主观故意删减实验教学,经批评教育不及时改正,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因管理不当导致信息、实验仪器设备失窃或大量非正常损坏,校长、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损失特别重大的,还将按失职渎职进行严肃处理。

二、科技创新活动评价奖惩方案

(一)获奖必要条件

班级科技创新活动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才能获奖:

1、班级有年度科技创新活动方案、计划、内容、制度、总结、记载;

2、长期坚持校内群众性的科技创新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40%以上;

3、每年举行一次班内科技创新活动比赛;

4、在市科技创新活动中无弃权行为。

(二)积分项目

1、参加市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3、2、1分为学校记分;

2、参加州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6、4、3分为学校记分;

3、参加省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12、8、6分为学校记分;

4、参加国家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15、14、13分为学校记分;(同一作品按最高等次记分,不重复记分)

(三)奖励办法

在满足各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生均积分高低,第一类班级评1—4个科技创新活动先进班级位,其余每个类别班级评1—2个科技创新活动先进班级,由学校统一颁发奖状。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篇4

一、信息、实验教学评价奖惩方案

(一)获奖必要条件

学校信息、实验教学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才能获奖:

1、按教育局要求及学校发展规划装配学校信息、实验仪器设备;

2、信息、实验仪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3、小学科学实验演示率达100%,分组实验开出率城区班级达到90%以上。

(二)奖励办法

对达到基本要求的班级经过进一步综合考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第一类班级评1—4个信息、实验教学先进班级,其余每个类别学校评1—2个信息、实验教学先进班级,由学校颁发奖牌。

(三)处罚措施

主观故意删减实验教学,经批评教育不及时改正,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因管理不当导致信息、实验仪器设备失窃或大量非正常损坏,校长、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损失特别重大的,还将按失职渎职进行严肃处理。

二、科技创新活动评价奖惩方案

(一)获奖必要条件

班级科技创新活动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才能获奖:

1、班级有年度科技创新活动方案、计划、内容、制度、总结、记载;

2、长期坚持校内群众性的科技创新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40%以上;

3、每年举行一次班内科技创新活动比赛;

4、在市科技创新活动中无弃权行为。

(二)积分项目

1、参加市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3、2、1分为学校记分;

2、参加州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6、4、3分为学校记分;

3、参加省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12、8、6分为学校记分;

4、参加国家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15、14、13分为学校记分;(同一作品按最高等次记分,不重复记分)

(三)奖励办法

在满足各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生均积分高低,第一类班级评1—4个科技创新活动先进班级位,其余每个类别班级评1—2个科技创新活动先进班级,由学校统一颁发奖状。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篇5

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奖

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1) 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 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 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

(4) 政教处评定为“优秀”等次。

2、学习方面

(5)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

(6) 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最低分不低于75分。

(7) 考查学科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身体方面

(8) 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9) 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二、“学习标兵”奖

条件

1、月考: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三名。

2、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3、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

条件

1、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

3、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考查学科学期成绩均在良好或70分以上。

4、品德等次为“优秀”。

四、“文明学生”奖

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品德等次为“优秀”。

2、行为习惯方面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

3、学习态度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有上进要求和趋势,各科成绩在合格以上(包括考查学科)。

五、“显著进步”奖

条件

1、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有显著进步。

2、品德等次在“良好”(含)以上。

五、“竞赛”奖

条件

1、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优异表现,获得荣誉称号的;

2、在校外关于学生参与的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为学校增光的。

六、奖项的评选方式

(一)评选办法

1、月考每月评选一次,其余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

2、由班级提名、评议,班主任审议并填写学生评优表,交教导处及政教处。教导处、政教处综合意见后最后审批公布,并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单和学校档案。

(二)奖励办法

1、学校经核实,视其成绩给予适当奖励。

2、学校张榜公布、大会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篇6

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奖

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1) 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 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 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

(4) 政教处评定为“优秀”等次。

2、学习方面

(5)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

(6) 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最低分不低于75分。

(7) 考查学科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身体方面

(8) 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9) 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二、“学习标兵”奖

条件

1、月考: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三名。

2、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3、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

条件

1、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

3、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考查学科学期成绩均在良好或70分以上。

4、品德等次为“优秀”。

四、“文明学生”奖

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品德等次为“优秀”。

2、行为习惯方面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

3、学习态度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有上进要求和趋势,各科成绩在合格以上(包括考查学科)。

五、“显著进步”奖

条件

1、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有显著进步。

2、品德等次在“良好”(含)以上。

五、“竞赛”奖

条件

1、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优异表现,获得荣誉称号的;

2、在校外关于学生参与的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为学校增光的。

六、奖项的评选方式

(一)评选办法

1、月考每月评选一次,其余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

2、由班级提名、评议,班主任审议并填写学生评优表,交教导处及政教处。教导处、政教处综合意见后最后审批公布,并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单和学校档案。

(二)奖励办法

1、学校经核实,视其成绩给予适当奖励。

2、学校张榜公布、大会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篇7

一、学习方面:

1、作业完成并且字迹美观端正(优a),得10分。(优+a+)得20分。

2、单元考试90分以上,得30分,95分以上得50分。

3、家庭作业没有完成或按时上交,一样扣10分。

4、上课积极回答问题有3次及以上的可以奖励10分。

5、作文获得“小小作家”印章可以奖励20分,得90以上得10分。

6、有进步的同学视情况由老师奖励。

二、纪律方面:

1、违反班级纪律将被记录在班级日志上,有一个名字,扣10分,两个名字扣20分,依次累计。班级被扣分,扣100分。

2、课间出操、集会,必须做到静、齐、快,讲话的、推同学的或打闹的,每次扣10分。

3、表现突出,被表扬的视情况奖励。

三、劳动方面:

1、卫生值日当天无批评,没有扣分,当天值日生每人得30分。值日认真的受到老师表扬的,得10分。忘记值日的、偷懒或没有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去玩的,扣10分。

2、平时在教室里面吃零食、在教室里面乱扔纸屑或粉笔、随机检查教室卫生时发现座位的四周有纸屑或其他脏东西的(包括自己的课桌椅、地面等),扣10分,并提醒。不改正的罚值日一天。

四、好人好事:

1、在一帮一活动中双方成绩都有一定的提高的每人每次得20分。

2、捡到东西能及时还给失主或交给老师的每人每次得10分。

3、被老师发现不团结、和同学闹别扭甚至打架的每人扣20分。

4、表现优秀者,根据情况而定,可若干分。

5、在各类比赛中获奖,为班级争光的,有奖励。

五、小助手监督方面:

1、小助手要为同学办事,不能私自乱用权利,被发现每人扣10分。

2、小助手的工作得到老师的好评时,每人每次根据情况奖励若干分。

3、小助手要带头,做好其他同学的榜样,小助手有严重错误的做深刻检讨,被批评三次撤换。

4、其他同学对小助手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帮助小助手做工作的每人每次得10分。

5、小助手、值日生、课代表、小组长等工作表现出色的,由老师视情况奖励。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篇8

一、学习方面:

1、作业完成并且字迹美观端正(优a),得10分。(优+a+)得20分。

2、单元考试90分以上,得30分,95分以上得50分。

3、家庭作业没有完成或按时上交,一样扣10分。

4、上课积极回答问题有3次及以上的可以奖励10分。

5、作文获得“小小作家”印章可以奖励20分,得90以上得10分。

6、有进步的同学视情况由老师奖励。

二、纪律方面:

1、违反班级纪律将被记录在班级日志上,有一个名字,扣10分,两个名字扣20分,依次累计。班级被扣分,扣100分。

2、课间出操、集会,必须做到静、齐、快,讲话的、推同学的或打闹的,每次扣10分。

3、表现突出,被表扬的视情况奖励。

三、劳动方面:

1、卫生值日当天无批评,没有扣分,当天值日生每人得30分。值日认真的受到老师表扬的,得10分。忘记值日的、偷懒或没有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去玩的,扣10分。

2、平时在教室里面吃零食、在教室里面乱扔纸屑或粉笔、随机检查教室卫生时发现座位的四周有纸屑或其他脏东西的(包括自己的课桌椅、地面等),扣10分,并提醒。不改正的罚值日一天。

四、好人好事:

1、在一帮一活动中双方成绩都有一定的提高的每人每次得20分。

2、捡到东西能及时还给失主或交给老师的每人每次得10分。

3、被老师发现不团结、和同学闹别扭甚至打架的每人扣20分。

4、表现优秀者,根据情况而定,可若干分。

5、在各类比赛中获奖,为班级争光的,有奖励。

五、小助手监督方面:

1、小助手要为同学办事,不能私自乱用权利,被发现每人扣10分。

2、小助手的工作得到老师的好评时,每人每次根据情况奖励若干分。

3、小助手要带头,做好其他同学的榜样,小助手有严重错误的做深刻检讨,被批评三次撤换。

4、其他同学对小助手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帮助小助手做工作的每人每次得10分。

5、小助手、值日生、课代表、小组长等工作表现出色的,由老师视情况奖励。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篇9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一考德(20分)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计基本分20分。

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校内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2、乱定学习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歧视差生经查属实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为师德规范不合格处理。

4、受教体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属实一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6、推卸教育责任,无故把家长叫到学校告状的。每人次扣2分。

7、经提醒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每次扣4分,消极怠工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二、考能(30分)

1、学历、计算机、普通话(3分)。每一项不达标扣1分。

2、继续教育(2分)。能按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记1分。完成作业的。记1分。

3、备课(6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4、上课(8分)。按教学业务能力分成a、b、c三级,a级记8分、b级记7分、c级记6分。

5、作业批改(4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6、计划总结(2分)。按要求制定教育教学(复习)计划总结得满分,缺一次扣一分,未按要求制定一次扣0.2分。

7、教师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说课比赛、技能比武、录像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获市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省级及以上记3分。参加其它未经层层选拔,但经学校备案的比赛,按降级减半记分。参加校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加记0.3、0.2、0.1分,最高分为0.4分。每人只能记一次分。

8、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校级记0.25分,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1.5分,全国级记2分。可累计最高分为2分。

三、考勤(10分)

全勤记满分。病假每天扣0.4分,事假每天扣0.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5分。病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

四、考绩(40分)

1、教育效果(10分)。任教班级学生有违法、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教师每人扣2-10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他任课教师每人扣1——2分。

2、教学效果(30分)。

(1)、语、数教师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平均分获得年级第一、第二、第三者,基础分为25分、24分、23分。(带双课头者取平均分)

(2)、提高得分。计算公式为(本学期平均分—上学期平均分)x0.2

(3)、其他教师该项取语数教师平均分。

(五)附加分

1、教育科研(5分)。有论文在省级及以上获得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市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8分,三等奖记0.6分。发表的论文按同级获奖论文一等奖记分,校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记0.25分,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实录、课件按同级获奖论文减半记分。期末有教育教学研究专题总结的每学期记0.1分。合格课题按同级获奖论文三等奖记分,组长、课题执笔人各得1/2分,其他成员每人记0.1分。同篇论文由2人以上合著,由合著者平均记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论文获奖指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记分应学科对口,教育管理、德育类可记一篇。最高记5分。

2、辅导学生加分。

(1)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县级竞赛获一等奖记0.3分,二等奖记0.2分,三等奖记0.1分;市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三等奖记0.2分;省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国家级记1.5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记分,有团体的以团体为准加倍记分。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优胜奖等按省、市、县记0.3、0.2、0.1分。最高记3分。

(2)竞赛的得分由任课教师、班主任与指导教师分配,其中指导教师记50%,50%由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平均分配(以文字记载为依据),任课教师、班主任加记的累计总分最高为0.5分,不能突破规定分。

(3)辅导学生作品在正式报刊发表的市级及以上每篇记0.2分。最高分为1分。

3、为了更好的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情况,每发表一篇报导县级加记0.2分,市级加记0.3分,省级加记0.4分(发表在各级教育网的报道按同级减半记分,最高记0.5分)。校园网上发表按县级减半加分。最高分为1分。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篇10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一考德(20分)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计基本分20分。

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校内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2、乱定学习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歧视差生经查属实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为师德规范不合格处理。

4、受教体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属实一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6、推卸教育责任,无故把家长叫到学校告状的。每人次扣2分。

7、经提醒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每次扣4分,消极怠工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二、考能(30分)

1、学历、计算机、普通话(3分)。每一项不达标扣1分。

2、继续教育(2分)。能按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记1分。完成作业的。记1分。

3、备课(6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4、上课(8分)。按教学业务能力分成a、b、c三级,a级记8分、b级记7分、c级记6分。

5、作业批改(4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6、计划总结(2分)。按要求制定教育教学(复习)计划总结得满分,缺一次扣一分,未按要求制定一次扣0.2分。

7、教师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说课比赛、技能比武、录像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获市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省级及以上记3分。参加其它未经层层选拔,但经学校备案的比赛,按降级减半记分。参加校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加记0.3、0.2、0.1分,最高分为0.4分。每人只能记一次分。

8、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校级记0.25分,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1.5分,全国级记2分。可累计最高分为2分。

三、考勤(10分)

全勤记满分。病假每天扣0.4分,事假每天扣0.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5分。病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

四、考绩(40分)

1、教育效果(10分)。任教班级学生有违法、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教师每人扣2-10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他任课教师每人扣1——2分。

2、教学效果(30分)。

(1)、语、数教师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平均分获得年级第一、第二、第三者,基础分为25分、24分、23分。(带双课头者取平均分)

(2)、提高得分。计算公式为(本学期平均分—上学期平均分)x0.2

(3)、其他教师该项取语数教师平均分。

(五)附加分

1、教育科研(5分)。有论文在省级及以上获得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市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8分,三等奖记0.6分。发表的论文按同级获奖论文一等奖记分,校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记0.25分,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实录、课件按同级获奖论文减半记分。期末有教育教学研究专题总结的每学期记0.1分。合格课题按同级获奖论文三等奖记分,组长、课题执笔人各得1/2分,其他成员每人记0.1分。同篇论文由2人以上合著,由合著者平均记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论文获奖指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记分应学科对口,教育管理、德育类可记一篇。最高记5分。

2、辅导学生加分。

(1)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县级竞赛获一等奖记0.3分,二等奖记0.2分,三等奖记0.1分;市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三等奖记0.2分;省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国家级记1.5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记分,有团体的以团体为准加倍记分。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优胜奖等按省、市、县记0.3、0.2、0.1分。最高记3分。

(2)竞赛的得分由任课教师、班主任与指导教师分配,其中指导教师记50%,50%由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平均分配(以文字记载为依据),任课教师、班主任加记的累计总分最高为0.5分,不能突破规定分。

(3)辅导学生作品在正式报刊发表的市级及以上每篇记0.2分。最高分为1分。

3、为了更好的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情况,每发表一篇报导县级加记0.2分,市级加记0.3分,省级加记0.4分(发表在各级教育网的报道按同级减半记分,最高记0.5分)。校园网上发表按县级减半加分。最高分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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