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规章制度第1篇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2、召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卫生规章制度19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小区包组干部审核、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党委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党委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居民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一、居务公开制度
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状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审核、承办的各类事宜的程序和内容,要通过揭示板、联系卡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二、服务承诺制度
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解决程度,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三、定期报告制度
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要每季向社区议事委员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意见,接受社区议事委员会的咨询、监督和评议,每年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接受社区代表的审议。
四、考核评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及社区议事委员会的考核评议。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满意率低于60%或社区议事委员会三分之一的成员投反对票的居委会班子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调查。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依照法律程序由社区居代表大会进行罢免和撤换。
五、会议制度
1、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出席,专题研究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
2、社区联席会议,每双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召集,社区主任、驻地单位代表、社工人员参加,通报近期工作动态,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有关指导性工作意见,协调工作,落实各项任务。
3、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每周二、四下午召开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
4、社区议事委员会会议,每季召开一次。
5、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二次。
(一)保洁员的职责:
卫生保洁员是保持本小区清洁卫生的直接责任人,卫生保洁员必须做到:
1、小区实行12小时保洁;
2、楼道、楼梯走廊、每星期清扫一次;
3、业主可随时将垃圾袋投放在楼道口指定的专用垃圾筒内,由卫生保洁员将垃圾统一集中清运;
4、定期疏通窨井、化粪池;
(二)本小区住户、居民和进入本小区来访者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必须遵守:
1、各住户将生活垃圾袋装,并系上结,投入垃圾筒内,以便保洁员及时清运,不得将垃圾摆放在门口,走廊或楼梯间,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好口,堆放到楼下指定地点,以便保洁人员及时清运;
2、严禁任何人员在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瓜皮果壳;
3、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4、禁止把垃圾、布屑、塑料袋、油漆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由该户业主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5、小区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帖及乱竖路牌,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清除粉刷费用,如属未成年人所为,则由监护人负责;
6、小区内不准私自饲养家禽、家畜、家犬,确有需要的则必须办理有关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报管理处备案方可饲养;
7、住户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能将废弃物弃置走廊、楼道或公共场所;
8、小区周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不得占用公共空间、走廊,堆放物品扩大经营场地,应在适当位置放置垃圾筒;
9、住户不得向室外倾倒污水,抛纸屑、烟头、杂物等;
10、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社区将配合市容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卫生管理规定予以阻止,阻止无效者将通过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为了全面推进“双拥模范区”的创建工作,密切军民关系,增进军民友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使共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订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共建例会(议事)制度
1、共建工作中的大小事必须经过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予以实施。
2、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例会,商议工作计划,策划共建活动。
3、每年年初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保证全年的共建工作得到落实,解决经费、人员等重要问题。
4、每年年底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一年的共建工作,表彰共建工作中的先进个人。
5、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共建工作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的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共建工作。
6、每次会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二、联系互访制度
1、共建双方主动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共建工作动态,增进双方感情。
2、每年军地相互走访、慰问4次以上。认真组织“八一”、春节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
3、共建双方要主动邀请对方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重要活动。
4、对于共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建双方要相互交换意见。
三、共建活动制度
1、共建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安排、有人员负责、有总结表彰,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共建活动。
2、共建活动遵循“双向服务、双向奉献”的原则,开展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军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
3、组织共建活动要充分考虑到共建双方的实际需要,要解决实际问题,切忌形式主义。
4、在组织共建活动时要注意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5、共建双方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到互相帮助、互相参与,场地设备和人员共用,确保活动的成功。
四、共建工作资料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共建工作资料的管理,有专用的档案管理设备。
2、共建工作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领导及组成人员
(2)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有关工作制度、职责
(4)各种会议记录
(5)各项共建活动情况记录(照片、录像带等)
(6)共建工作大事记
(7)简报及上报信息存留件
(8)其它资料
3、共建档案整理成册,注意保存和利用。
为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社区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镇低保金发放情况;
6、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为了全面推进“双拥模范区”的创建工作,密切军民关系,增进军民友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使共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订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共建例会(议事)制度
1、共建工作中的大小事必须经过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予以实施。
2、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例会,商议工作计划,策划共建活动。
3、每年年初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保证全年的共建工作得到落实,解决经费、人员等重要问题。
4、每年年底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一年的共建工作,表彰共建工作中的先进个人。
5、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共建工作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的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共建工作。
6、每次会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二、联系互访制度
1、共建双方主动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共建工作动态,增进双方感情。
2、每年军地相互走访、慰问4次以上。认真组织“八一”、春节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
3、共建双方要主动邀请对方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重要活动。
4、对于共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建双方要相互交换意见。
三、共建活动制度
1、共建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安排、有人员负责、有总结表彰,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共建活动。
2、共建活动遵循“双向服务、双向奉献”的原则,开展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军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
3、组织共建活动要充分考虑到共建双方的实际需要,要解决实际问题,切忌形式主义。
4、在组织共建活动时要注意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5、共建双方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到互相帮助、互相参与,场地设备和人员共用,确保活动的成功。
四、共建工作资料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共建工作资料的管理,有专用的档案管理设备。
2、共建工作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领导及组成人员
(2)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有关工作制度、职责
(4)各种会议记录
(5)各项共建活动情况记录(照片、录像带等)
(6)共建工作大事记
(7)简报及上报信息存留件
(8)其它资料
3、共建档案整理成册,注意保存和利用。
一、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成立慢病管理科
由全科主任兼任主任,全面负责所在中心的慢病管理工作,设慢病管理专干一名,具体负责本中心的慢病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规定,按照疾控中心慢病科和我院有关慢病管理要求,做好本中心慢病管理工作。
二、管理率:
1、高血压:35%(国家卫计委38%);
应管理病人数=服务人口×79%×24.9%×35%。
2、糖尿病:35%(国家卫计委25%);
应管理病人数=服务人口×79%×9.21%×35%。
3、严重精神障碍:按上级要求予以管理。
4、管理率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为准。
三、筛查和建档
(一)在为本辖区居民提供诊疗、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义诊咨询、上门建档、随访等服务时,应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慢阻肺、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筛查、登记、报告工作。
(二)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慢阻肺、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本辖区居民,在《义诊登记表》中做好登记工作,并认真进行体格检查。
(三)登陆《郑州市基层医疗机构综合业务平台》(新益华系统)进行查询,为尚未管理的慢病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慢病档案,纳入慢病管理;
已建立慢病档案的,对其个人及家庭档案予以更新,并作为一次随访。
(五)围保科、儿保科、中医科发现的辖区内慢病居民,应让居民到全科团队办理慢病管理手续。
四、慢病随访
(一)高血压和糖尿病随访
1、对病情控制满意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至少每3个月随访1次,每年至少应做到1-4次面对面随访。
2、对第一次出现病情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病情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住院或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1、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必须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2、必须与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
3、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
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
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5级:任何场合持管制性危险武器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
4、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①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②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③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④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⑤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规定、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郑州大桥医院要求,按时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完成规定体检。
5、对本辖区内的心肌梗死型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患者,按照疾控中心慢病科要求进行登记和上报。
(三)认真、规范填写《慢病随访表》和《随访小结》
1、每次随访均应填写《慢病随访表》和书写《随访小结》。
2、《慢病随访表》填写规范、完整(没有空项、缺项)。
3、《随访小结》内容:简要记录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患者的基本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指导或处理意见。
五、对《慢病随访表》填写质量进行分级管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逐项详细询问、完成规定的体检,规范填写《慢病随访表》,每随访1次书写1次《随访小结》,按照填写质量,把《慢病随访表》分为甲、乙、丙三级:
1、甲级:按要求做到及时随访(在应随访日前10日、后5日内完成随访),《慢病随访表》及《随访小结》书写规范,完整、没有缺项,符合医学逻辑,每个中心只能选择用一种颜色笔书写(蓝黑色或黑色),字迹清晰可辨,随访者签全名。甲级率≧90%。
2、乙级:按要求做到及时随访(在应随访日前10日、后5日内完成随访),《慢病随访表》及《随访小结》书写比较规范,但不完整、有缺项<5处/份;
符合医学逻辑,用一种颜色笔书写(蓝黑色或黑色),字迹清晰可辨,随访者签全名。
3、丙级:未按要求做到及时随访(在应随访日前10日、后5日内完成随访);
《慢病随访表》及《随访小结》书写不规范,不完整、有缺项≧5处/份;
随访内容出现医学逻辑错误;
使用两种及以上颜色的笔书写;
字迹潦草无法辨认;
不签全名或无签名者。杜绝出现丙级。
六、按照全科团队《工作标准》要求,组织“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一)每个中心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二)做好活动记录(包括活动主题、参与人员签字、图片等)。
七、落实全科团队责任制分级管理制度
(一)按照郑州大桥医院《全科团队责任制分级管理暂行规定》,应把中心所有全科团队医护人员分为三级慢性病管理人员。
(二)除三级责任医师外,全科团队所有人员都要参与慢病筛查、建档、随访、随访表填写和录入等日常慢病管理工作。
(三)一级和二级医护人员均应承担自己所管辖社区/院落公卫工作任务,二级医师应及时解决一级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较复杂疑难问题。
(四)三级医师应及时解决一二级人员解决不了的复杂疑难问题。
(五)一级、二级人员在慢病管理中遇到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邀请上级医师指导或会诊;
上级医师接到邀请后,应在3日内予以解决。
(六)凡邀请上级指导或会诊的,均应填写《慢性病分级管理记录表》。该表由一级人员保管,附于随访表后。
八、落实慢性病患者分级管理制度
(一)慢性病分级标准
1、一级慢性病:
(1)高血压或糖尿病:血压、血糖稳定,控制在正常水平,无并发症,无药物不良反应;
(2)严重精神障碍:病情控制满意,无自伤或伤人倾向,无药物不良反应。
2、二级慢性病:
(1)高血压:血压波动在1级高血压(140—159/90—99mmHg)和2级高血压(160—179/100—109mmHg)水平,经过积极的生活干预和调整药物仍不能控制在正常水平,无并发症;
或血压控制在正常水平,但出现轻微药物不良反应。
(2)糖尿病:血糖控制不满意,经过积极的饮食、运动和调整药物仍不能控制在正常水平,无并发症;
或血糖控制在正常水平,但出现轻微药物不良反应。
(3)严重精神障碍:病情控制不理想,发现有轻微的自伤或伤人倾向,或出现轻微药物不良反应。
3、三级慢性病:
(1)高血压:血压达3级高血压(≥180/110mmHg)水平;
或血压水平在2级以下,但出现并发症,或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2)糖尿病:血糖控制不满意,经过积极的饮食、运动和调整药物指导仍然不能达到理想水平;
或出现并发症;
或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3)严重精神障碍:病情控制不理想,出现明显的自伤或伤人倾向。
(二)实行慢性病分级管理
1、一级慢性病患者由一级或二级人员随访。
2、二级以上慢性病患者,应邀请二级以上医师会诊,给出下一步的诊疗方案,必要时住院或转院治疗,并填写《慢性病分级管理记录表》。
八、《慢病随访表》和《随访小结》纸质档案完成4次随访后存放于患者本人的居民档案中,填满一张,归档一张。
为加强出诊输液的管理,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优势,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外配注射药物的指导意见》及我中心制定的《外来输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出诊服务对象年老体弱、卧床不起、行动不便、药物手续齐全、无禁忌症的患者。由各团队护士承担分管辖区内患者的出诊服务。
2、输液出诊,须凭我中心(站点)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出具的医嘱,对来源不明或无病例记录的药品不予执行。
3、对须做皮试药物、中成药针剂、生物制剂、临床应用易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说明书中明确说明使用本品易发生过敏反应或过敏体质慎用者,原则上不宜出诊。
4、出诊输液治疗需患者或家属在《家庭输液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执行。
5、外来输液出诊必须在首诊医院经过首次使用,无异常反应后方可接受。凡外来药品输液出诊需全科诊室医生对首诊医院医嘱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门诊病历上做好相关记录,本中心药剂人员对外来药品进行审查,输液室护士根据本中心医生的医嘱执行。
6、在出诊治疗过程中,护士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切实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对危险性相对较大、毒副作用较强的注射用药,必须履行各种告知义务,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医疗安全,争取患者配合。可向患者及家属建议并提供担架、轮椅等工具,鼓励患者来中心(站点)接受治疗,以便于医护人员观察用药后反应。
7、收费标准按浙江省收费标准执行。
8、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的职责和方法,以保证环境卫生管理符合规范的要求。
适用于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
二、职责
服务质量管理部是环境卫生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处负责环卫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实施规范
1、质管部组织环卫管理工作的实施
(1)制订环卫管理的人员指标、工具配置指标、检查标准;
(2)传达布置各项环卫专项工作(除四害等);
(3)定期组织检查环卫管理的执行情况;
(4)质管部按服务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采购必要的环卫物品。
2、管理处主任负责环卫工作的实施
(1)质管部制订的人员指标,分割区域安排保洁员进行清洁;
(2)每月发放环卫清洁工具及劳保用品;
(3)每天对各保洁区域进行抽检并记录在卫生情况检查表内,不合格情况记录在小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记录表内;
(4)清洁时间、标准视各小区具体情况确定。
(5)管理员每天将各区域保洁情况记录在小区卫生检查情况表,不合格情况记录在管理处卫生检查不合格记录表上。
(6)垃圾房清理(包括垃圾临时中转处)
每天清洗垃圾房或垃圾临时中转处;
每周喷药消毒一次。
3、化粪池等环卫设施清疏
(1)管理处负责化粪池等环卫设施,使用情况的巡查;
(2)化粪池清疏一般为每年一次;
(3)化粪池等清疏外委专业清洁公司进行。
4、管理处对所使用的环卫工具进行保管维护和维修:
(1)管理处安排维修工定期检修环卫工具(每月一次);
(2)每天用清洁剂、清水洗抹垃圾箱;
(3)每天洗桶后清洗洗桶池;
(4)每天由专人清理工具房一次(由管理员班长安排值班人员)。
5、文件和记录
(1)管理处环卫工作安排表;
(2)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小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记录、小区清洁工工作细则、小区卫生考核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社区居民区域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共创“五星服务,幸福家园”,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x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也有遵章守法、维护和改善居民区卫生的义务。
公民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卫生管理要求
第四条 所有片区、楼栋、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无污水、污物,无随地便尿,无违章种植,无饲养家禽家畜,无违章养犬。
第五条 所有道路应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积存垃圾;
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沟渠畅通。
第六条 门店门前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货物及店外经营;
未经批准不得临时设置销售网店;
经批准临时设置销售的网店,应配备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摊收地净;
饮食店有下水设施,无污水溢流。
第七条 居民要自觉遵守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居民区实行垃圾袋装清运措施,对用于收集垃圾和废物的容器应密封性好并定期消毒;
第八条 小区内花坛、绿化带、草坪要造型优美,修剪整齐,无缺株、杂草和杂物,树木管理良好。
第九条 每年的春、秋两季对社区进行除“四害”工作,统一购药,发药到位,以灭鼠、蟑螂等为重点,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第十条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把“戒烟、控酒、限盐”作为社区宣传重点,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每月更换一期卫生宣传专栏内容。
第十一条 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定期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 对居民反响强烈的重大卫生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第三章 卫生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社区卫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十四条 社区职责:
(一)具体组织并负责社区卫生的日常管理;
(二)制定社区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社区清扫保洁队伍,落实卫生责任制、门前“五包”和门内达标制度;
(三)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区和单位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小区检查评比,开展爱卫竞赛活动;
(五)在居民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五条 小区清扫保洁人员职责
(一)认真落实所管理地段的“一天一扫,全体保洁”制度,使小区卫生达到“四净六无”标准,即:路面净、道沿墙根净、下水口净、绿化带及树根净;
无烟头纸屑及果皮壳、无痰迹、无污物积水、无暴露垃圾、无砂块砂石、无废弃堆积物;
(二)积极完成社区组织的卫生整治任务;
(三)对违反行为的人和事进行劝导、教育。
第十六条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 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一月一整治,一月一评比制度。
2、 动员群众疏通水沟,使污水流入水道。
3、 动员群众搞好室内卫生,定期清扫房屋蜘蛛网和灰尘,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4、 搞好室外环境卫生整洁。设立垃圾桶,做到定期焚烧垃圾,及时清运垃圾,定点填埋垃圾。
5、 整治户外环境,不乱堆放,不乱涂乱画设广告,不摆摊设点,做到整齐有序。
6、 定期消除路障,污垢和垃圾。
第十七条 卫生收费标准及管理使用
收取的资金,由小组、社区统筹管理使用,主要用于保障设施设备建设、转运、处理,集体出资和筹资主要用于保洁,包括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及运输集中堆放点的费用。
(一)保洁员的职责:
卫生保洁员是保持本小区清洁卫生的直接责任人,卫生保洁员必须做到:
1、小区实行12小时保洁;
2、楼道、楼梯走廊、每星期清扫一次;
3、业主可随时将垃圾袋投放在楼道口指定的专用垃圾筒内,由卫生保洁员将垃圾统一集中清运;
4、定期疏通窨井、化粪池;
(二)本小区住户、居民和进入本小区来访者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必须遵守:
1、各住户将生活垃圾袋装,并系上结,投入垃圾筒内,以便保洁员及时清运,不得将垃圾摆放在门口,走廊或楼梯间,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好口,堆放到楼下指定地点,以便保洁人员及时清运;
2、严禁任何人员在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瓜皮果壳;
3、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4、禁止把垃圾、布屑、塑料袋、油漆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由该户业主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5、小区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帖及乱竖路牌,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清除粉刷费用,如属未成年人所为,则由监护人负责;
6、小区内不准私自饲养家禽、家畜、家犬,确有需要的则必须办理有关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报管理处备案方可饲养;
7、住户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能将废弃物弃置走廊、楼道或公共场所;
8、小区周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不得占用公共空间、走廊,堆放物品扩大经营场地,应在适当位置放置垃圾筒;
9、住户不得向室外倾倒污水,抛纸屑、烟头、杂物等;
10、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社区将配合市容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卫生管理规定予以阻止,阻止无效者将通过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的职责和方法,以保证环境卫生管理符合规范的要求。
适用于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
二、职责
服务质量管理部是环境卫生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处负责环卫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实施规范
1、质管部组织环卫管理工作的实施
(1)制订环卫管理的人员指标、工具配置指标、检查标准;
(2)传达布置各项环卫专项工作(除四害等);
(3)定期组织检查环卫管理的执行情况;
(4)质管部按服务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采购必要的环卫物品。
2、管理处主任负责环卫工作的实施
(1)质管部制订的人员指标,分割区域安排保洁员进行清洁;
(2)每月发放环卫清洁工具及劳保用品;
(3)每天对各保洁区域进行抽检并记录在卫生情况检查表内,不合格情况记录在小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记录表内;
(4)清洁时间、标准视各小区具体情况确定。
(5)管理员每天将各区域保洁情况记录在小区卫生检查情况表,不合格情况记录在管理处卫生检查不合格记录表上。
(6)垃圾房清理(包括垃圾临时中转处)
每天清洗垃圾房或垃圾临时中转处;
每周喷药消毒一次。
3、化粪池等环卫设施清疏
(1)管理处负责化粪池等环卫设施,使用情况的巡查;
(2)化粪池清疏一般为每年一次;
(3)化粪池等清疏外委专业清洁公司进行。
4、管理处对所使用的环卫工具进行保管维护和维修:
(1)管理处安排维修工定期检修环卫工具(每月一次);
(2)每天用清洁剂、清水洗抹垃圾箱;
(3)每天洗桶后清洗洗桶池;
(4)每天由专人清理工具房一次(由管理员班长安排值班人员)。
5、文件和记录
(1)管理处环卫工作安排表;
(2)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小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记录、小区清洁工工作细则、小区卫生考核标准。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 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六、互学互敬,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6
一、着装上岗制度,除因特殊情况不需着装外责任区民警下社区工作必须按规定规范着装。
二、责任区民警每周到责任区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或30个小时制度。
三、警务室开门、民警定时接待制度,每周一周四下午为警务室接待群众时间。
四、警情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宣传栏”的阵地宣传作用,每周向居民群众通报辖区警情,适时张贴破案公告,提出预警防范措施和建议。
五、六个必须上门制度,即居民入住迁移时,居民需要办理户口证时,居民家庭成员受法律处罚时,居民发生矛盾纠纷时,居民遇有困难时,季节性和区域性案件多发时。
六、季节报告工作制度,责任区民警每季度向辖区居民干部、内保人员、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坚持警务公开,通报治安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居财镇管、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核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 审批制度,由居委会书记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 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六、互学互敬,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后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一、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两次居民会议,由居委会主任汇报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居民会议决定的问题,由居委会付诸实施。
2、每周一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前段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计划,会议做好记录,由主任主持。
3、每月召开一次居民小组长、居民楼长会议,研究当前工作及下步工作计划。
4、每年召开一次各工作委员会会议,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二、学习制度
1、每周一下午为理论知识学习时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及法律知识。
2、各工作委员会,每周利用半天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
3、每月组织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学习一次,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讨论,征求意见。
三、报告制度
1、定期向上级汇报居委会的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具体指导。
2、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沟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3、总结、树立各类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上报上级,学习推广。
4、重大事项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总结评比制度
对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为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给小区营造一个清洁、优美、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小区住户应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好小区的环境卫生,特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住户应讲文明、讲公德、讲卫生,自觉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
2、住户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袋装,并扎严袋口,自行投放到楼下生活垃圾筒内,严禁放置在楼道内或垃圾筒外,造成环境污染。
3、对于所产生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杂物,严禁住户或使用人从窗口、阳台向下抛洒,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4、小区内不得随地吐痰、便溺、扔纸屑、烟头和果皮等废弃物品。
5、住户或外来人员不得在楼宇外墙或楼梯间、电梯内乱写乱画、乱贴广告。
6、住户不得在公共场所(楼道、地下室、楼顶等)堆放废料及杂物。
7、住户不得在窗外吊挂有碍小区外貌的物品。
8、装修的住户应遵守装修相关规定,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倾倒到指定位置。
9、住户饲养宠物时必须按照物业中心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宠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10、住户不得随意在楼梯间、单元门前、地下室清洗油烟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
造成污染的,住户必须负责清理。
为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社区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镇低保金发放情况;
6、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
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相关热词搜索: 规章制度 社区卫生 社区卫生规章制度19篇 社区卫生规章制度(汇总19篇) 社区卫生制度管理制度下一篇:消防公司管理制度必备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