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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干部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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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制度第1篇一、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所有工作部门均应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和的规定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二、凡本学期的档案,原则上由行政、德育、教学、总务、安全办分块建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干部管理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干部管理制度6篇

干部管理制度 第1篇

一、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所有工作部门均应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和的规定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凡本学期的档案,原则上由行政、德育、教学、总务、安全办分块建档,每学期末,统一汇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管理。学校档案室工作目前由办公室分管。

三、行政办公室、教务处和政教处必须明确专人分管本部门工作。如有人员调动,必须做好移交工作,档案管理员和各处、室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的业务,及时、认真、规范地做好档案工作,并做好归档记录。

四、学校档案室的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得外借,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室内进行。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才能借出档案室外,并于当天归还。

五、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档案必须整本借阅,不得散借,摘录档案内容需征得管理员同意。

干部管理制度 第2篇

为强化机关事务管理,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机关事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机关效能,全面完成我镇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 考勤制度

1、上班。镇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不准干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串岗、闲聊、玩电脑游戏,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离开工作岗位1天以上及下村,应告知部门负责人及党政办。

2、签到。镇机关干部实行签到管理,上午签到时间为7:45—8:00。镇里组织并要求参加的学习、会议由镇主要负责人点名,学习、会议开始15分钟后到的按迟到处理,开会时要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铃声,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按时上下班。

3、查岗。上班时间,镇效能办对镇干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每次学习、会议进行点名情况进行登记、汇总,迟到、缺席和检查离岗的干部,计入当月考勤。

4、值班。实行周末、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并坚持主要负责人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调班,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调班后,向主要领导请假,未到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5、下村。干部下村前必须先告知镇党政办登记备案,并在签到簿标明去向。镇效能办针对下村干部实行电话抽查,下村干部需使用固话进行回复确认,查岗结果计入电话查岗登记薄。不能及时使用固话回复或回复电话与村区号不符的`,视为旷工。

6、请假。

(1)干部因公出差、请假(事假、病假)必须办理出差和请假手续,开会须凭会议通知(电话记录或文件通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同意后到办公室填写出差单,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请假由书记或镇长审批,一般干部出差、请假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请假2天由分管领导审核,镇长或书记审批;
2天以上由书记审批,假条(需本人填写)交办公室备案,未及时办理或未交办公室备案按旷工处理。如人在镇外临时确有急事的,应通过电话向相应领导请假,并告知党政办,回镇后及时补假。

(2)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病假2天以上的须持有医院证明。

二、管理办法

干部考勤每天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完后交党政办存档,每月由镇效能办对干部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1)在岗未按时签到的按迟到处理,发现代签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2)查岗不在岗,又未先告知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党政办的,按照旷工处理。

(3)学习、会议点名迟到、缺席的,分别按迟到、旷工处理。

(4)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值班岗位者,离岗一天按旷工两天处理。

三、奖惩措施

处罚措施参照镇“114”考评和20xx年机关干部年度考评办法:在编在岗事业干部和镇聘人员,迟到一次扣0.3分,旷工一次扣1分,周末值班有事报事,没事报平安(副职向主要领导汇报,干部向分管领导汇报),脱岗一次扣2分,值班人员被主要领导查岗脱岗一次扣5分。

干部管理制度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花坪镇规范化建设,严肃纪律,杜绝班子“走读”现象,不断增强镇干部职工纪律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促进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区委《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制度的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镇干部职工需按时上下班,一是镇纪委不定期进行上下班抽查考勤,抽查考勤结果进行通报;
二是周例会或其他党政办通知要求统一参加的中心工作,由党政办统一点名考勤,考勤情况报由镇纪委备案处理。考勤情况按本制度第三款规定执行。

二、请假制度

1、程序要求。班子成员请假由镇主要领导批准;
各办公室主任请假1天以内(包含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批准;
其他干部职工请假半天以内(包含半天)由各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都需填写书面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同意后交由党政办备案存档。全体班子成员必须按要求实行“五天四夜”住镇(区委已批准不需住镇除外),如有事确需不住镇,必须实行请假制度,由镇党委书记批准报备党政办后才可不住镇。

2、病假。病假超过3天需出具医疗机构有关证明,病假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年休假。对象为工作满1年以上的行政、事业干部,在安排年休假时,要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又要服从组织安排。累计事假5天(包含5天)以上视其同等天数的年休假予以抵扣,其未休假完的假期按相关福利待遇的规定执行。

4、产假。女方顺产产假178天,剖腹产产假208天(包括产前休息天数),男方可请护理假15天。其他细则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

5、婚假。干部职工享受婚假3天(含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丧假。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后,给予3天丧假。

7、探亲假。对象为工作满1年以上的机关干部职工且配偶或父母与自己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照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8、因私(因公)出国出境,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区有关部门备案。

三、违规处理

1、干部职工需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事务的,须及时告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
外出不请假、办公室无理由找不到人一律按早退处理;
对无故迟到、早退者按《劳动法》及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执行。镇纪委根据考勤或党政办通报考勤情况对迟到、早退、旷工者实行:第一次口头警告提醒;
第二次实名通报;
第三次镇纪委约谈;
第四次(含4次)及以上者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2、因情况特殊,当时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回单位上班后3天内进行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一年内无故迟到、早退4次及以上的,在年终考核时不能评定为优秀;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5天或无故迟到、早退10次以上的,年度考核评定档次为不称职(不合格);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干部管理制度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居委会(社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调动居委会(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执行力,切实加强居委会级组织建设,规范居委会(社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居委会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居委会(社区)干部,是指各居委会(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综服专干,综治专干,以下简称居委会干部。本土人才、妇联主席和居委会委会聘用的其他人员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居委会干部由乡党委统一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

第四条、为保证各居委会(社区)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开展,各居委会必须坚持每周二集中办公,其余工作日(含周末)轮流值班制度。办公室外应悬挂统一制作的去向牌,固定电话上班时间(8:30-17:30)应有人接听,个人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乡作风办、督查办将不定期对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无人值班的发现一次扣发值班人员年终绩效100元。

严格规范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主任、副主任、专干、本土人才请假应先向支部书记请假。支部书记(主任)因公因私出乡不超过2天(含2天),其他居委会干部出乡不超过3天(含3天),应报告联系居委会领导;支部书记(主任)因公因私出乡2天以上,其他居委会干部出乡3天以上,支部书记应向乡党委书记,主任及其他居委会干部应向乡长请假,并填写统一的请假单并送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要做好笔记。乡党政办负责综合会议签到考勤,各站所室负责单项会议签到考勤交乡党政办汇总。迟到(早退)一次从年终绩效中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落实到人头)。

第五条、各居委会(社区)工作受乡党委、政府领导并接受乡政府干部职工指导,各居委会(社区)应及时传达乡党委、政府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乡党委政府每半年组织对居委会(社区)工作进行考核,分别就各居委会和居委会干部个人的工作态度、工作时效、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打分并排名(居委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专干(综服、综治)、本土人才分别排名),对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由乡纪委约谈。一年累计两次排名最后一位并对全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涉及支部书记、专干、本土人才的,责令辞职,拒不辞职的,乡党委研究后予以免职,停发待遇;涉及主任、副主任的,按照程序提出罢免建议,并停发待遇。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及支部书记、专干、本土人才的,责令辞职,拒不辞职的,乡党委研究后予以免职,停发待遇;涉及主任、副主任的,按照程序提出罢免建议,并停发待遇。

(一)居委会干部违反中央、市、县有关规定被领导点名批评或书面通报批评,影响全乡工作或考核的;

(二)居委会干部不认真履职,未完成工作任务,对全乡工作和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居委会干部失职、渎职,造成越级群访集访的;

(四)支部书记(主任)不假外出5天以上,其他居委会干部不假外出10天以上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及纪律作风规定应予免职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由中共红土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干部管理制度 第5篇

一、情况通报制度

1、每年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

2、通报的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时事政治情况,本单位的工作情况,本单位的重大事宜。

3、通报情况的形式可采取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形式。

二、征求意见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

2、对离退休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给予答复。

三、走访慰问制度

1、每年元旦、春节、重阳节要对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2、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要及时探视看望,进行慰问。

四、学习制度

1、每年组织离退休党员上党课1次,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教育。

2、按照党章要求,组织离退休党员按照规定积极参加党小组、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活动。

五、文体活动制度

1、每个季度组织离退休干部活动1次,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

2、条件允许下,组织离退休干部外出学习参观。

六、身体检查制度

组织离退休干部身体检查。

干部管理制度 第6篇

为了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学院现有离退休干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关于政治待遇

1.1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学院重要活动

凡学院举行庆祝会、报告会等活动时,应邀请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

1.2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定期过组织生活,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学习,开展老同志做老同志的思想工作,使离退休干部珍惜自己的光荣历史,保持革命晚节。

1.3注意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

根据他们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身体条件和本人志愿,选择适当的形式继续为学院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

1.4每年元旦或春节,要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

每年坚持春节前送温暖、暑期送凉爽慰问离退休干部,并运用各种形式对教职工进行尊敬老同志的教育,努力形成关心老人、尊敬老人的良好风尚。元旦、春节座谈会由人事处组织。

2、关于生活福利待遇

2.1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生活、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离退休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可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2.2经常关心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医药费开支按规定执行。

2.3学院按规定每年提取的离退休干部管理经费,由人事处按规定的使用范围掌握开支,年终分别在离退休干部中公布,节余部分转下年使用。

2.4凡离退休干部逝世,由人事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丧事。

3、建立必要的服务制度

3.1建立健全家访制度

要对离退休人员进行家访慰问,对生病住院或遇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主动派人看望慰问。

3.2体检制度

为了使离退休干部有病早医,无病早防,早发现早治疗,对离退休人员适期进行健康检查。具体工作由总务处卫生室负责。

3.3学习制度

由人事处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是上级有关文件批示等,使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国内外大事和党的方针、政策。

3.4学院离退休干部管理

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并确定专人管理。全院干部职工要在政治上、生活上主动关心本部门的离退休人员,定期进行家访,了解其思想、生活情况,配合人事部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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