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服务合同第1篇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负责人:地址:一、序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乙方”)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税服务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一、 序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甲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邀请,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双方对下述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协议,共同恪守和执行。
二、信息咨询顾问
宏观经济研究产品:乙方定期对宏观经济运行、国家经济政策进行分析、预测和评论,利用信用社的信息资源和研发成果,为甲方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家经济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
行业发展研究产品:乙方利用信用社的信息资源和研发成果,为甲方提供产业发展、行业竞争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分析报告等相关产品,提供行业内重大政策分析和行业发展信息。
金融市场研究产品:乙方利用信用社的信息资源和研发成果,为甲方提供金融产品、资本市场、投资机会等,并为甲方所需金融服务提供咨询建议。
三、专项咨询服务
企业投融资咨询:甲方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企业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可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建议服务。
企业战略咨询:乙方利用行内信息资源在不违反商业银行对其他客户应有的保密义务的条件下,根据甲方需要为其提供区域内、国内乃至全球的竞争对手的企业信息和分析建议。分析企业市场地位、竞争对手、市场份额情况和产品竞争力,为甲方发展和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企业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 1
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银企合作的创新业务品种,对甲方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工作,提出专业的观点和建议。
业务知识培训:根据甲方人力资源部门的要求,乙方组织安排人员对甲方的中层以上人员进行有关公司设立、资本运作、集团管理、投融资创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上市公司规范、投资管理、企业理财、收购兼并以及其它感兴趣的相关内容和热门话题进行培训或者交流。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常年财务顾问业务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的材料和文件。
五、收费及其支付
1、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常年财务顾问费每年为人民币万元,包括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而付出的资料费、报告印刷费、报告撰写的人工费等。
2、若乙方为甲方去外地工作,差旅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3、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聘请专家会晤等服务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六、违约责任
1、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或以欺诈、胁迫等其他非法手段损害对方利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应遵重对方的合作地位,任何一方在与第三方商洽涉及本协议事项时,不得忽视和损害随访在本协议中的地位和权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对乙方提出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提示,乙方有权予以审慎提示,若甲方对此置之不理,则应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责,乙方并有权解除协议,顾问费不予退还。
七、履行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年内有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字之日起即具法律效力。本协议生效后,除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九、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
本协议效力存续期间,如发生政治、经济、金融、法律或其他方式的重大变故,继续履行协议将会对甲方或乙方或对甲、乙双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等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双方可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规则和有关规定进行仲裁。
十一、未尽事宜
本协议以中文为准,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 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人):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质量、法律责任,甲乙双方遵照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财税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
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财税顾问的权利: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获得履行财税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3、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三、财税顾问的工作方式:
财税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财税顾问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财务、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守商业机密的责任。
五、甲方的权利:
1、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财税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2、甲方遇有紧急涉税事宜,可随时与财税顾问联系处理,并有责任向财税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六、顾问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顾问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元/年;
2、服务费用在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结清。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7、甲方的重大的财务、税务事宜,如甲方委托从事重大税务筹划、会计报表审计、资产评估、税务代理、税务审计鉴定、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湖南省物价局有关事务所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八折优惠收费。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_______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2、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会计、金融、法律或其他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财务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1)甲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提示: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十三、合同生效及补充: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聘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乙方(受聘执业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财税顾问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财税顾问,在下列各方面为甲方提供财税服务: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
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无风险纳税;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二、财税顾问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顾问人员担任甲方的财税顾问(以下简称“顾问人员”)。
顾问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顾问人员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财税顾问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顾问人员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顾问人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适的顾问人员接替;
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顾问人员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
乙方:
四、服务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
其后每年类推。
五、财税顾问费
1.财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 元)。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
2.上述财税顾问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工作日支付。
(2)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第一笔顾问费计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二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三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
六、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财税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财税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实报销。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八、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乙方的顾问人员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顾问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顾问人员;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
4.按照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九、乙方及顾问人员的义务
1.顾问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顾问人员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顾问人员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顾问意见;
4.顾问人员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顾问人员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顾问人员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十、保密
1.乙方和顾问人员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一、利益冲突
乙方和顾问人员应将已经、正在或可能存在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
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二、其他财税事务
乙方和顾问人员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财税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财税事务(如咨询代理业务或专项财税顾问服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顾问人员提供有关其它财税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财税服务委托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15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即停止提供财税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顾问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财税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全额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财税顾问费。
十五、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六、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七、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十八、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财税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盖章(或由甲方实际支付财税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顾问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财税顾问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一、合同同等效力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甲方:
乙方:______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宜达成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在下列第______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 、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
2 、制订财务核算制度。
3 、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4 、制订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5 、受托财务分析,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6 、投资融资咨询。
7 、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手册。
8 、制订企业总务管理工作手册。
9 、代办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续。
10、
二、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 、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义务
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 、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利益。
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5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顾问专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聘请,担任税务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注册税务师担任其税务顾问,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请,指派专人(组)担任甲方的税务顾问。
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属于税收服务范围的各项事务。
三、税务顾问的服务范围
解答有关涉税收政策、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
指导企业运用税收政策的策略与方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指导企业每月纳税申报前的自查工作;
提供日常办税咨询服务与操作指南,包括纳税框架的设计,运用税种、税目、税率的认定,办税程序指南,以及为避免纳税风险,提示关注的涉税事项等;
提供有关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最新信息。(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发函寄送、登门传递等形式供客户参阅);
为贵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关税收信息,包括纳税成本及涉税风险;
应贵单位要求,参加贵单位召开的有关财税会议及有关税务专项讨论;
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税收策划咨询。
四、双方职责
甲乙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甲方责任:
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的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顾问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不停止,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返甲方。
乙方职责:
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税务师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顾问税务师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2次,每次工作时间按实际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税务顾问服务费
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返甲方。
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由此所发生的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甲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内控制度的设置及财务分析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_______%优惠收费。
八、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事项违法,隐瞒事实,或利用顾问税务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顾问税务师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或单方终止合同。
乙方顾问税务师因故意、过失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九、其它条款
甲乙双方若需续签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进行协商有关事宜。
十、未尽事项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厦门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15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工作报告。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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