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施工合同范本第1篇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现将该工程进行内部发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施工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范本10篇,供大家参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现将该工程进行内部发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承包范围:
3、承包形式:
二、工程期限:年月日至月日,工期:
三、工程质量: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保证质量合格。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
四、合同价款:乙方承担与施工相关的一切直接费和现场行政收费,承包价:按总价提取管理费xx%,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责任:乙方应按现行安全操作规定,采取严格
的安全防护措施,全体施工人员应参保,如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六、文明施工:乙方应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各项工地管理制度,随时接受发包方、甲方、质检、监理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七、奖惩办法:
八、付款办法:按发包方付款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提留款在竣工结算前分批收清,工程尾款甲方配合乙方收回。在甲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全额带资完成该工程。
九、其它: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交纳工程保证金,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按合同结算。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将绿化、景观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具备 级以上的相应资质。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现场条件:用水、用电乙方单独装表计量(甲方按市场价计取)。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乙方自理。
2.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厂区内绿化、景观及其给排水、照明(以甲方图纸为准)。
2.2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部分包料的专业承包制。工程造价暂定价 万元,其中绿化 万元,景观 万元。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如发现乙方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3.工程结算
3.1本工程系招标工程,工程暂定价为 万元,其中绿化工程 万元按 年 月 日报价书为准,景观工程 万元按 年 月 日报价书为准。其工程量按实结算。
3.2甲方的绿化、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新增的绿化、苗木、景观材料的规格、单价按报价书执行,报价书中没有的项目由双方共同定价。凡与本工程施工有可能发生的有关市政、市容、交通、环保、治安、消防等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付款方式
4.1本工程不付工程备料款。
4.2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至合同总价的 %。工程经验收合格,办理工程决算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余款作为绿化、景观维护保养保证金,待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一笔工程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凭据。
5.绿化苗木、景观园艺
5.1绿化苗木、草皮原则上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其品种、规格必须符合乙方提供的绿化种植图,并确保树木挺直,粗细匀称。
5.2甲方的绿化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绿化品种或苗木,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5.3部分大树、名贵花木由甲方采购供应乙方种植(并提供技术帮助),具体数量及品种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5.4甲方的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景观或园艺,其材料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6.质量要求
6.1全部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和图纸要求精心施工并达到优良等级标准。绿化成活率100%,植物长势茂盛葱绿,树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树干挺直,粗细匀称。
6.2绿化土回填须平整无杂质,加肥料后成为营养土(按该苗木的要求配制)。
6.3工程质量需达优良,绿化的效果应达到树木花草长势茂盛、精致、清新、高雅、舒畅。景观园艺所用材料环保、防腐蚀、坚固、工艺精致、高雅。
6.4乙方必须配备技术精良的工程技术骨干,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接受甲方和有关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凡经质量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返工,直到质量合格为止。返工费用及工程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7.工程验收
7.1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5日内组织验收,双方办好验收手续,甲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乙方有权可自行作隐蔽工程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甲方予以认可。如甲方提出异议,需重新检查,经检查合格者,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不合格者,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及重新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返工不另计工期。乙方如事先未通知甲方检查验收,擅自进行隐蔽覆盖,甲方施工监理人员有权勒令其停工,并重新检查验收,其返工及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2工程竣工10日内,乙方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并按规定整理提交竣工资料二套,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1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具竣工验收证书,该日作为竣工日,并将工程移交甲方管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及重新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返工不另计工期。
7.3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绿化、景观工程实行免费保养,保养期为一年,保养期间做到绿化苗木成活率100%,长势茂盛葱绿。景观园艺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保养保证金暂存甲方,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
8.施工工期
8.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总工期为 日历天。
8.2为确保在合同期内如期完工,交付使用,本工程实行工期奖罚制度。如提前或延误的,按每天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四进行奖罚。
8.3工程竣工后五天内,乙方的施工人员及材料设备应马上退场,如不及时退场,按工期延误以8.2款承担违约责任。
9.其他约定
9.1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由乙方自理。
9.2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教育,如发生伤亡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3文明与安全施工,乙方应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文明施工的教育,对其他专业单位的设备及成品应注意保护,如由乙方损害,应予以修复或赔偿损失。
9.4乙方上报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顾问,均不得随意调动。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随意调动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或将工程分包、转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返还全部工程款和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9.5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议,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为准。
9.7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保养期满,结清全部工程价款后合同终止。
9.8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诚意履行。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9.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二、项目总造价
1、本路灯项目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整个路灯项目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三、款项支付
1、签订合同之日起_3_日内甲方安排总工程款的30%作为生产预付款。
2、货到施工现场后_3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95%。
4、预留质量保证金5%,一年期满后在5日内付清工程质保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路灯工程安装施工日期总计 个工作日内完成路灯安装施工项目。
2、本路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3、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责任、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安装方式改变、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维修保养
本路灯项目保修期为_壹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路灯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24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起即日生效。
八、其他约定事项: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庭院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范围内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1、小区大门的施工(含大门处的硬化铺装工程),不含道路排水;
2、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的购买、种植、18个月成活期中的养护及补种;
3、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种植土所需混配的肥料、添加剂等的购置及旋耙、搅拌、病虫害的防治等施工;
4、绿地整理、地形塑造、新土补充、余土外运;
5、景观灯、路灯及其电缆埋设不在合同范围之内,但景观灯、路灯砼基础在本次发包范围之内;
6、喷泉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工程在本次发包范围之内;
7、景观小品、园路(含步石)、制作及铺装;
8、灯塔和风车不在合同范围之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单价、包工期,合同价加施工签证的承包方式。
第三条:工期及顺延工期规定
一、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算起,80天完工。
二、对以下两条造成工期的延误,乙方必须在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书面报告3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内容增加);
2、因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
三、非第2条原因或发生第2条原因但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顺延手续,且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天。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及退还办法
履约保证金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合同价款
总合同价款:
元,大写:
1、其中土建及安装部分 元,大写:
2、其中绿化部分合同价 元,大写: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 )
a. 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完成土建及安装部分工程总量的5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的40%;
b.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的80%;
c. 结算完毕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装部分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二、绿化(指植物种植)部分(合同价 元)
a. 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完成绿化部分工程总量的5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绿化部分合同价的35%;
b.绿化部分全部种植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绿化部分合同价的80%;
c. 绿化成活养护期为18个月,从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18个月成活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100%时,支付剩余结算价款。
d.在18个月成活养护期内若绿化成活率达不到100%时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当成活率≥95%时,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死亡植物乙方必须及时补植同样规格植物并免费继续养护18个月,当补植的成活率达到100%时,一次结清。
②当成活率<95%时,剩余结算价款在乙方及时补植同样规格植物并免费继续养护18个月,补植的成活率达到100%时,一次结清。
备注:
1、合同价为暂定价,只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2、因绿化部分有18个月的养护期,为保证乙方的利益,土建及安装部分和绿化(指植物种植)部分采取分段验收、分段结算的方式,即土建及安装部分完工后即开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开始结算,结算完毕后即可按付款条件支付结算价款。绿化部分在绿化工程完成18个月的养护期满后开始结算,结算完毕后按照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验收依据。
二、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检验,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未经甲方代表验收,乙方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三、对进场的苗木及其他材料,施工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乙方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五、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六、绿化部分工程竣工后,经甲方认定签字后进入管理养护期,18个月管理养护期满,甲方按设计图纸要求五日内组织验收。
第八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提供技术指导(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配合乙方放线),做好督查和验收工作。
2、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及景观绿化效果,甲方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种植密度有予以增加、减少的权利,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有予以调整的权利。
3、甲方对乙方不能胜任该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要求,乙方保证3日内更换,否则每延迟一天,甲方按500元/天扣除乙方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拒不执行甲方更换要求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对此工程有分期开工的权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5、凡涉及到工程款增加、工期顺延等关键性指标,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否则无效。
6、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7、派驻施工现场的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甲方代表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转包、分包。
2、必须按图纸、技术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标准,保质保量完工,进场的所有植物达到工程设计要求规格,无病虫害生长健壮,不得随意更改材料、树种及其它苗木,清单的苗木规格与实际图纸不符时,以甲方具体要求和清单为准。
3、工程所需建筑材料、设备等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经甲方检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
4、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5、铺装(饰面)材料、景观工程所用材料(如喷头、配电箱等),乙方在材料使用前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确认的材料乙方不得用于该工程,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材料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证认可后,方可使用。
6、以下材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在使用前必须报甲方认可,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1)电(缆)线:要求使用河南金水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 “金水”牌;
(2)PPR管材采用青岛澳柯玛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澳柯玛”牌、UPVC管材要求使用武汉亿丰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亿丰”牌。
(3)断路器、接触器、时控开关、继电器等使用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泰”牌。
(4)潜水泵要求使用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中航泵业(集团)制造有限公司或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5)阀门要求使用上海上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上塑”牌。
7、乙方对所供的苗木进行包栽包活,养护期内养护内容包括浇水、封土、抹芽、修剪、施肥、松土耕作、防除杂草及病虫害、灌溉等,养护期内乙方每周养护不少于2次,养护期内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
8、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和上月施工完成情况。
9、在交工前乙方必须负责成品保护,并清理场地卫生。
10、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
1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担。
1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其中绿化部分成活率要求100%;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达不到甲方规定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修或补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合理控制成本的前提下,乙方有义务对本工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必须经甲方 、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14、乙方保证投标时的项目部所有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项目部组成人员以乙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乙方保证派至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联系方式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乙方保证项目经理 和技术负责人 每周有效工作日不得少于5日,在特殊情况下,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随叫随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转包、分包工程,甲方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二、至甲方通知乙方开工起,乙方超过5天不能开工建设,双方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苗木如果死亡,必须限期进行补栽(以每次检查、验收通知10天内为准),补栽苗木的结算,按照新栽苗木延期进行,如不补栽,将扣除该苗木价格二倍的违约金。
五、乙方进场的苗木及其它材料未经甲方验收而擅自使用者,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
六、若乙方进场的苗木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包括规格、厚度、品种、质量、胸径等),一经发现,所有材料全部退场,已施工完毕的全部返工,甲方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乙方在养护期内,必须派专人坚守工地(到指定地点签到),负责补栽、管护、浇水、修剪等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八、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替换材料,一经甲方发现,扣除乙方壹万元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材料未使用时,所有材料全部退场,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材料使用时,乙方必须全部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不予顺延。
九、乙方若擅自更换合同规定的项目经理,扣除乙方壹拾万元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若擅自更换合同规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若乙方擅自更换其他项目部人员,扣除乙方壹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上述情况如二次发生,甲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竣工结算方式
一、景观绿化工程(含土建及安装部分和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结算。
二、依据竣工图纸,采取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按照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确定工程总价(规费据实结算,措施项目费已含在各相关综合单价中)。
三、结算时的单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报单价执行,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整单价(除变更灌木种植密度,相应的灌木综合价格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按种植密度等比调整,变更灌木种植密度,必须有相关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甲方提供的甲供材由乙方负责保管,采保费不计取(二次转运费亦不计取)。
五、因塑造地形发生挖填及运输土方,距离在50米以内(含50米)的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再办理签证。
若出现50米以外的挖填及运输土方,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可办理现场签证。具体办法如下:
(a)如在小区内进行挖填及运输土方,运距实测,按普通土,套相应土建定额子目。
(b)如需土方运出小区外(小区外指红线范围以外),一律按普通土,外运距离为3km,套《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土建定额子目。
六、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及变更部分的结算办法
1、 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的,按投标文件中类似的清单单价执行。
“类似”解释:仅适用施工过程中,因漏项或变更原因发生的而清单未列有完全相同的材质、规格的清单项目,但施工工艺类似,如铺装(饰面)、苗木的种类或规格调整,可按相近材质、种类、规格的投标综合单价,仅考虑主材(指替换材料部分)价差执行。
2、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无类似的,按工程预算价乘以下浮比率进行计算。
(1)工程预算价定额执行依据(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类似的)
a)预算价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b)工程量按照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现场签证。
c)措施项目费仅计取技术措施费中的钢筋混凝土模板费及支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其余措施费用(如大型机械进出场等费用)均不计取。
d)材料价格确定依据
①钢筋、水泥材料价按照施工使用期间的《信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算术平均值调整。
②其余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主材)执行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
③原投标报价没有的铺装材料、饰面材料、植物及甲乙双方需协商确定价格的材料,材料价格通过签证形式办理。
④上述①、②、③项未涉及到的材料按定额价不予调整。
e)“其他费用”(指总承包服务费、优质优价奖励费、检测费)不计。
f)规费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相关票据计取。
g)税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取。
h)人工费(含零星人工)按43元/工日执行。
i)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如需使用铲车或挖掘机零星施工,经甲方认可后可采用计时方式办理签证, zl50铲车按180元/小时,220挖掘机按280元/小时计入税前造价,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2)下浮比率的确定如下:
下浮比率(ф1)=(3187480.29元—3051673.59元)/3187480.29元×100%=4.3%。
(3)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及变更部分的最终结算价:
最终结算价=工程预算价×95.7%
第十一条:其他
一、甲方交付的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乙方免费赠送甲方叁万元人民币的园林景观小品,乙方免费赠送的园林景观小品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价格的确定以双方咨询的认可价为准。
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乙方的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冲突之处,以合同为准。
四、若植物处于无生机状态或明显低于清单要求标准影响周围景观的即认定为植物死亡。
五、水、电源由甲方协助乙方解决,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甲方采购的景观小品,乙方应免费协助指导安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行政中心幼儿园10KV配电工程电力线管非开挖110PE线管顶管工程
2、工程地点:***行政三路
3、承包范围:本次110PE电力穿线管顶管工程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期
1、本工程工期总天数为:5天。即从20xx年9月13日20xx年9月17日
第三条甲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堆放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乙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调查方面要查清地下各种管通讯、供水、输气、输油、电力、照明、交通信号、化工、供热、排水管线。查找,收集管线资料,借助管线仪查找。将管线的位置、深度、走向用油漆标记在地面上。用坐标纸绘制管线分布平面图、剖面图备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与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在施工场地做初步地质调查,查清地层结构,地质成份,地下水埋深。目前,钻孔铺管仅限于土层、沙层、污泥地层施工,要在砂卵石地层、基岩地层、块石回填土地层施工,必须借助其他的钻探工具和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施工。
3、水源是钻孔铺管施工必备条件。要求查清施工现场的水源,现场缺水,施工前备好水。
4、负责办理本顶管工程相关的一切政府批文、批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手续,若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5、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和人身安全,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严格遵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准私自开启,操作电力门的电气设备,如有违反,造成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进行阶段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做好记录。
8、乙方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要求施工,按期完成工程内容。
9、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包干价,单价为xx元/米,按水平方向直线长度结算。
2、本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现金结清工程款。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
1、验收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验收报告,材料质检合格证书。工程应满足甲方符合电力质量要求布线的通畅管道,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顶管施工期间遇不能改变的障碍物,通过多方努力确实不能顶管成功达到电力管穿线要求,乙方无条件撤离现场并不能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工程款。
2、验收时间:甲方接到乙方完工报告后2日内组织竣工验收,逾期不组织竣工验收,则视为本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或不按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经协商达成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章日期:年月日签章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合同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 拆除工程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所在地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工程拆除的范围、承包方式及验收标准
1、拆除施工的范围为:
XX玻璃幕墙广告牌,海XX铝塑板装饰拆除。
2、承包方式为:
乙方对本拆除工程实行乙方自备拆除使用工具设备、包施工安全、包拆除质量、严格按照拆除施工工期完工;
乙方自行承担本项目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除人工费以外机械费、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及行政许可审批所需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拆除施工任务完成后验收合格的标准:
(1)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广告牌并全部清理外运;
场地无广告垃圾无杂物等;
(2)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乙方完成拆除任务所涉及的主要工作内容拆除现场应设置安全生产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及设施;
拆除双方约定范闱内的所有与广告牌有关的设施设备;
较大物料的"二次破碎;
拆除施工完成后的场地平整;
拆除施工时对邻近设施、建筑物、树木等的防护;
降噪环保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拆除垃圾的清理外运及其市政运输道路的清扫与保洁等。
五、拆除施工的工期要求
自双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 天内,按约定完成拆除范围内的所有拆除任务。
六、履约废旧物资回收费用及支付方式本工程乙方将拆除甲方指定的的广告牌,甲方给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 ;
甲方应于 年 月日向乙方付清前述所拆除费款额。
七、甲方义务
(1)给乙方提供办理拆除手续时必要的资料;
(2)协助乙方做好现场维护时所涉及到的邻里关系等的协调;
(3)给乙方提供拆除施工时的临时用水用电;
(4)按照拆除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乙方义务
(1)保质按期完成所有拆除施工任务;
(2)拆除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拆除进度等的全面监督检查;
(3)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l、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拆除施工进度,由于乙方原因迟延工期时,乙方按每日人民币壹仟元(1 000元/日历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延迟完成拆除任务时间超过叁个日历天(3日历天)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部作为乙方违约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无需向乙方返还。
十一、拆除任务完成经甲方检查验收后,双方形成书面的确认单并办理完其他约定的手续后,拆除施工合同自动解除。
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
如协商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十五、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确保伶俐镇路灯正常照明,便于车辆、行人安全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伶俐镇路灯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伶俐镇路灯维修工作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签定本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伶俐镇路灯维修
(2)工作内容:太阳能灯维修
二、维修、维护范围:
协议维修、维护范围为:采购太阳能控制器、led光源、维修等。
三、维修、维护期限:
维修工作于20 年 月 日之前完成。
四、维修、维护费用:
1、经双方协商约定材料供给、维修费用包干共计:壹拾贰万壹仟捌佰元整(¥121800.00元)。
2、此费用包括:
(1)维修、维护人工费;
(2)除高空作业平台车租赁费以外的所有机械费用;
3、光源、控制器、和小型电器元件费用;
4、管理、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
五、维修、维护要求:
1、乙方保障维修期间的操作施工安全;
2、乙方应在维修结束后调试;
3、乙方保证所维修的电器设备质保,质保期一年;
4、如遇其他相关材料的更换工作需向发包方另行通知;
六、相关资料提交:
如涉及合同约定费用范围以外的材料、机械需报经甲方同意并照像确认后实施,乙方应提供相关材料、机械费用发票作为报销据。
七、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维修工作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工程款原则上按进度分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在工程维修完工后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70%;
第二次支付待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算至工程款总额的95%。剩余5%工程款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检查无质量问题后结清,工程结算款最终由审计部门核定为准。
2、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材料、机械费用经甲方确认按实报销。
八、甲方的责任:
甲方协助消除妨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
按合同约定内容支付维护费用。
九、乙方的责任:
1、按照约定的施工范围、期限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路灯满足照明和相关部门要求。
2、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
十、特别约定:
1、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医疗、赔偿费用。
2、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线路通道、停电计划等,由双方共同协调处理。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处理。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作为法律依据留存,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合同而造成损失,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乙方按照甲方发给乙方的安装清单中所涵盖的安装工程内容及
设备清单施工,具体安装内容见后附清单。
工程地址:
市 路 酒店
二、合同总价、报价清单及结算方式:
1、合同暂定不含税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整)
2、现场无质量安全事故、按时完工;
3、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4、结算方式:结算方式根据本协议第六条。
三、本工程由乙方负责包工一次性完成,包括设备安装施工、配合厂家调试、现场管理、以及施工质量的管理控制,直至工程全部完成。
四、工程期限: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组织专业施工队伍,根据甲方提出的工程进度要求的5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工作,达到安装条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五、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总价的30 % 作为预付款;
计¥ 元(人民币大写:
整)
2、工程竣工及结算:双方约定本工程内的线路敷设及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在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并出具双方认可的竣工结算书。双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在出具结算书之日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结算工程价款;
六、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所需主材的采购,按照工程施工节点要求的时间及时到场。(但不包括工程中所需的工具、仪表及工具类易耗品、消损品等。如:万用表、冲击钻、端接工具及砂轮片等)。
2、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在施工中的用水、用电、临时仓库等施工便利事宜。
3、甲方有权利及义务监督劳务工资发放。
4、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付款。
5、工地上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
6、由于乙方仅负责安装设备,配合调试,因此甲方有义务协调厂家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跟进调试。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的安装及配合调试工作。
2、乙方必须处理好同建设方的关系,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管理条例施工,严禁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4、各个工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为系统工程的调试提供保障,直到工程顺利验收合格。
6、乙方必须遵守工地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建设方管理规定遭到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
7、设备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
8、乙方进场后,若实际工程量和原始清单中相应增加或减少,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根据双方认可的清单量报价进行增减。
9、乙方应按工地现场相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置安全防护用具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如因乙方安全防护用具不全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因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工程施工、验收
1、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和安装调试后,协助甲方向建设方提供厂商质保证书、《材料使用清单》等符合技术规范的技术档案材料以及甲方所需的其他文档。如甲方验收过程中对乙方设备及安装调试质量提出意见,乙方应当及时免费采取补救措施予以处理,并再次按规定向甲方申请验收。
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由乙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并向甲方移交所有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单》并盖公章;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
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甲方已付合同款项的每日百分之四,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条款及时供应材料、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甲方应付合同总额的每日百分之四,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5、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给甲方及建设方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工程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和竣工结算后,所有条款即告自行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责任与义务,结清所有款项后自然失效。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二、双方认可的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除本合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每增加同等施工项目,产生费用按报价清单施工费进行签证,统一按实核算。其签证单作为合同的补充增加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x石材工业园路灯施工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范围:
厂区路灯布臵图内要求的内容。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20 年12月日
竣工日期:20 年12月日
四、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款项与支付:
该合同价为包干价:
元,大写: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一次性结算,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即:4345元,大写:肆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六、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乙方质保时间为1年。
七、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的,乙方负责整改完善直至合格,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按照每天罚款x元支付给甲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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