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我市2018年森
林覆盖率增长不得低于1.35%;林业投资达到xx亿元,林业产值达到xx亿元;造林面积达到8万亩;本年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及以上;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确保林木采伐指标不突破限额,且公平、公正、公开分配,凭证采伐和凭证运输率达100%;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禁止辖区内建设违法使用林地,项目建设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100%;完成省林业厅下达的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四个“100%”目标;辖区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7‰以内,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加强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重大林业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防传入与扩散蔓延。
(二)完成情况
根据州林业局对**市2018年森林覆盖率的测算结果,我市2018年森林面积增加6.7万亩,森林覆盖率将上升2.84个百分点,预计将达到58.62%。累计完成林业投资xx亿元,林业总产值达xx亿元;在全市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7.3%;十三五期间采伐限额总量为14.52万立方米,2018年我局共完成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223份,涉及采伐林木蓄积1.39万立方米;已完成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线索核实率、刑事案件移送率两个100%目标;2018年我市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但在三棵树镇和洗马河街道发生火警2起,我市森林火灾受害率严格控制在0.7‰以内;上半年完成了松材线虫病春季监测普查,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严格控制在2‰以内。
二、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工程,稳步提高全市森林面积
2018年全市通过实施各项国土绿化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6.21万亩,有效增加了我市森林面积,切实提高了全市森林覆盖率。
(一)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情况
(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情况
2017年**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共需实施营造林2.5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14万亩,封山育林2.42万亩。主要治理范围在小河流域,涉及旁海镇和三棵树镇。项目总投资238.53万元,其中,封山育林投资187.26万元;人工造林投资51.27万元。目前已完成施工作业,并完成自查验收。
(三)义务植树完成情况
**市2018年按照“一减四增”的要求对义务植树点进行选择,得到了州委书记的高度认可。全年共完成2万株种植任务,并结合农村清洁风暴在三棵树镇养朵村、龙场镇老鸦村和黄腊村种植桂花2000余株。
(四)森林抚育项目完成情况
2017年省林业厅安排我市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任务为1万亩,项目总投资108万元,涉及**市国有林场的城区工区、旁海工区、炉山工区、舟溪镇、湾水镇,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成。
(五)县级植被恢复费项目完成情况
**市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2017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种植银杏0.4万亩、森林防火和林业调查、执法工作等,共投入资金960万元。目前银杏种植任务已完成0.35万亩,余下的0.05万亩预计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种植。
三、继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实现资源可持续性利用
(一)林木采伐和林地使用管理情况
**市“十三五”期间年采伐限额为14.52万立方米,截止目前,我局共完成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223份,涉及采伐林木蓄积1.39万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14份,涉及木材材积0.01万立方米;办理林地使用手续22件,涉及林地面积面积0.18万亩,缴纳植被恢复费2395.65万元。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情况
**市现有林地面积130.49万亩,已完成外业勘界的集体林地面积113.6万亩。纳入改革的林地涉及全市17个镇、街道(除城西街道外),221个村民委员会。目前,已完成发证面积60.04万亩,发证户数3.08万户,发证本数3.25万本,占全市应发证面积的46.01%。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完成情况
2009-2017年,中央、省、州、市各级财政共下拨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468.33万元(不包括公共管护支出)。我局已拨付各镇、街道3412.14万元,各镇、街道已兑现给林农2598.59万元,未兑现869.74万元,兑现率为74.92%。
四、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切实筑牢生态保护底线
(一)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完成情况
(二)中央环保督察案件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2月,**市炉山至下司快捷通道取得了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我局已完成**市炉山至下司快捷通道的整改工作。2018年7月,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占用林地典型案件提请问责的通知》的要求,**市委对炉山至下司快捷通道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同时,由市交通运输局对破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现已全面完成林地复绿工作。目前,该案件已按程序完成销号工作。
(三)森林防火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3月,市人民政府组织各镇、街道召开了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并与18个镇(街道)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在重大会议和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我局安排了森林防火巡查组对各镇、街道及香炉山、罗汉山、石仙山、小高山等部分重点区域进行了重点巡查。在各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我市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四)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五、不断促进产业发展,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目前,全市共完成林业投资xx亿元,并通过精品水果基地、蓝莓种植基地、食用菌基地和林下经济的建设发展,全市林业总产值达xx亿元,同比增长55.76%,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673户、贫困人口4600余人实现增收。
六、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城市增绿添彩
2015年11月,**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请由省林业厅报送国家林业局备案;2016年5月,我市正式得到国家林业局同意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批复;2017年9月,《**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创建森林城市的县级市;2018年7月,我局邀请国家林业局专家对我市的森林城市创建进行指导,并按照创建要求积极完善各项指标;2018年10月,我局拟定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并请示市人民政府印发。
七、存在的问题
八、下一步工作部署
冬季是造林的关键期、森林防火的紧要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紧迫期和“六个严禁”工作的冲刺期,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奠定今后林业发展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下一步林业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1.请还未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和造林存活率低的镇、街道严格按照《**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8年今冬明春整改工作方案》进行补植补种,特别是大风洞镇、三棵树镇、龙场镇、开怀街道等务必完成2015年度的整改任务,确保达到国家、省级验收标准。请验收合格的镇、街道尽快将补助资金兑现给老百姓。同时,按照《*市“苦战200天,今冬明春完成6万亩营造林任务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抢抓机遇,提前部署,力争在12月底前完成2.67万亩种植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3万亩种植任务。
2.请各镇、街道按照《**市2018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市2018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案件查处进度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在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2017年度案件的执行率和2018年行政案件查结率两个100%目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涉林案件补植监督的紧急通知》督促辖区内查处案件违法业主进行原地或异地补植补种。对辖区内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督促业主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3.秋冬季为森林火灾高发期,森林火警等级不断攀升,秸秆焚烧等野外用火情况较为突出,请各镇、街道务必按照《**市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巡逻队伍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和宣传,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务必对重点防控区域进行布控,确保今冬明春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4.为确保我市在2019年全面拔出松材线虫病,请各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内病死、枯死树木的清理工作和松材调运检疫工作,一旦发现疑似松材线虫情况务必及时向我局汇报。同时,成立以市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的专项检查组,在严查供电局案件的同时,对调入我市的树种和木材制品进行严格检查,一经发现非法调运情况,将进行严厉打击。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作为一项助推脱贫攻坚的惠民政策,补助资金的兑现直接能够增加贫困户的收入,请各镇、街道务必按照《**市2017年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管护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公益林进行勘界、界定,在化解纠纷后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补助资金的兑现工作。我局将成立工作指导小组对各镇的界定、兑现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促,并实行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
6.请各镇、街道在实施我们各项国土绿化工程的时候,要结合我们的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将生态扶贫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全市正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请各镇、街道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市林下经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加大林下经济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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