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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医所述职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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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农医中心的大力帮助指导下,根据《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修订)》和《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认真的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动员、审核报销医疗费用等一系列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XX乡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及时成立了XX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XX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XX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办公室等领导机构。同时,各村民委员会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小组。形成上下联动、纵向到底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合

乡党委、政府于2010年11月份组织召开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各村委会相继召开动员大会,在各村民小组召开动员宣传大会,印发“告户主”通知书,把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以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为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积极筹集参合资金

积极组织乡、村广大干部职工组成工作队,深入村组、深入农户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和培训,采取边宣传、边收缴的形式加大工作氛围。同时利用黑板报、专栏、公告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宣传。

2011年全乡应参合人数19105人,实际参合农户4963户,19427人,参合率为96.6%。筹资工作于2010年12月1日开始到2011年2月28日结束,筹资标准为30/人/年,筹集资金总额为582810元,其中自缴费493830元、民政救助对象32310元(1077人)、计生对象7530元(251人)。

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实施政策依据

为保障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常、有序、平稳的开展,乡政府制定下发了《XX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之后,乡农医所根据《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试行)》有组织的进行新农合的实施工作

2、参合农民受益增多

据统计,我乡今年1至5,我乡一次性补偿比例达到99%;住院费用得到补偿,最低1例补偿50元,另对住院正常分娩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偿400.00元,住院一次性补偿1万元以上11例,累计5万元补偿1人;1至6月份,我乡门诊核减4085人次,补偿费用155853.6元,补偿比例达到21.03%。

3、审核、报销

XX乡农医所在报销过程中,认真执行报销程序,对来报销医疗费用仔细查实核对。为提高参合农民对新农合的认识,每月住院、门诊费用补偿情况及时在宣传栏公示。如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

4、坚持了对大额补偿参合农民回访制度

通过回访,领导干部亲自到第一线去、到农民中去,现场调查研究、倾听心声,收集意见、发现问题,宣讲政策、联系群众,增进了群众对政府、对政策的信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今后我们要加大工作的力度,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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