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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防范金融风险排查及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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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推动我县创建金融安全区各项工作,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确保金融业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根据市、县有关要求,我局遵照《**市防范金融风险排查及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郴创安[2013]1号)文件精神,对我县各投资(咨询)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及整治,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自县政府“金融工作座谈会”召开之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议,传达会议精神,以国务院“严密防范金融风险”为总要求,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为目标,成立**县工商局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创建金融安全区办公室在局个体和企业监管股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合作  

根据《**市防范金融风险排查及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工商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检查全县各投资公司等行业的年度检验和合规性情况、公司股东股权变更或增(减)资情况、有无违法广告或虚假宣传行为等。我局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内部职责分工:  

1.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投资企业注册、变更登记手续,依法监控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查处企业虚报注册资本或抽逃出资,支持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此项工作由注册分局牵头,监管股及各工商所配合实施。  

2.以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为平台,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分类数据库,及时、准确地录入企业监管信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止企业超范围经营。此项工作由监管股牵头,信息中心及各工商所配合实施。  

3.配合相关部门对失信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制裁。此项工作由监管股牵头,注册登记分局及各工商所配合实施。  

4.查处各投资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检查公司诚信建设、品牌培育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公平交易分局牵头,市场分局、监管股配合实施。  

三、排查整治基本情况  

一是于十月中旬组织金融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对已登记注册的全县投资(咨询)公司的档案资料进行详细排查,并按照企业状态建立台账。经摸底排查,我县目前共有投资类公司16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典当公司1家、担保公司1家。在上述公司中,通过2012年度检验的企业7家,新办无需年检的企业7家,未年检的企业5家;股东变更的有4家,分别是:湖南和德信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郴州市兴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县中润投资有限公司;新注册登记后已不在**县的1家,为长沙市金界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元盛办事处。  

二是实地走访。排查企业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有从事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排查企业19户,发出行政指导意见书5份,抽逃资金一家湖南星锐投资有限公司已移交公安部门。  

    三是开展对涉及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治理行动。一是对全县范围内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排查和清理,迅速排查各类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线索和隐患,做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防止风险扩散。二是对投资担保、小额贷款的经营场所以及电子屏幕进行检查,发现有与其营业执照经营不相符,含有“投资收益”、“回报”等明示或暗示保证收益资讯信息的,及时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现场或规定时间内清理删除。三是依法打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发布行为,对长期发布此类广告的单位及时暂停、处罚,直至取缔广告经营单位的发布资格。  

四、加强风险管控的对策建议  

一是结合风险防范开展“回访”活动。将辖区金融投资公司作为重点,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定期开展回访服务。督促并规范金融机构担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加强内控,提升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防诈骗抗风险性能,做到监管与服务的结合。  

二是搭建沟通平台。与公安局、商务局等部门及时会商,加强与各执法部门的协同合作,研讨共同监管机制。  

三是加强宣传,开展金融诈骗防范宣传与教育。依托网络平台公示办事流程、法律法规,实现服务电话一键拨通,将消费提示定期发布在“动态公告”,提升全民金融诈骗防范意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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