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开展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加强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强制性和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的通知》(宁质技监办〔2013〕52号)要求,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检查,规范了获证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了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有效性,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筹划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制订了检查方案。检查中,加强认证法律宣贯,增强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意识;采取巡查监管方式,全面排查和清理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企业;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实施动态监管,从源头上切实规范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生产,有效遏制了强制性认证产品领域的违法行为。
二、认真排查获证企业底数,夯实监管基础
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针对获证企业搬迁、获证产品变更、撤销等实际情况,我局及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网站对本地获证企业信息进行查询,更新监管档案。重点对安全玻璃、电线电缆等产品获证企业进行清理和排查,XX希尔力电气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5张暂停或注销证书的产品已停止生产。
三、强化证后监管,规范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
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加强对获证生产企业证后巡查,抽查获证企业25家54张证书,按照企业获证产品和实际生产产品一一对照进行核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未经认证的产品和冒用认证标志行为。抽查的企业均按照获证产品要求组织生产,没有生产超出认证范围的产品。在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方面,抽查企业均能够严格管理使用认证标志,生产的产品统一加贴认证标志,没有超范围使用标志。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我市强制性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有效规范了企业生产行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巩固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成果,一是强化强制性认证产品执法监管工作,提高认证执法有效性。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二是加大认证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而冒用认证标志、超范围生产等重点违法行为,三是认证执法监管与帮扶企业并举。积极开展法律培训和认证规则的宣贯工作,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帮助企业解决在认证产品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我市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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