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基层科:
一年来,我乡以“巩固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健全工作措施,有效排查调处矛盾,确保了社会稳定,邻里和睦,人民安居乐业。目前,共排查矛盾纠纷353 件,调处353件,调处成功338件,成功率达96%,为当事人挽回、避免经济损失30余万元,涉及人数1049人,排查纠纷23次,预防纠纷23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件3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3件18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109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17人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限时办结制制度。明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限时办结制,简易纠纷当场解决,一般纠纷5个工作日内结案, 疑难纠纷在10-15个工作日内结案。
二是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按照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对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进行排查调解。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制度。每月召开分析例会,听取上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情况报告;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月工作。
四是健全包案调处制度。按照“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的要求,将纠纷落实到调委会、调解员。
五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对出现“民转刑”案件的,重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是健全培训制度。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全乡共举办培训班1次,专题培训6次,培训人员100余人。
二、存在问题
一是村级人民调解员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年龄老化,人员青黄不接,会说的不会写,会写的不会说。
二是人民调解员待遇相对较低,报酬少,事情多,任务重,好多人不愿意干。
三是调解员队伍不稳定,村委会随意换、任意换的现象十分突出,导致培训成本大幅度增加。
四乡级人民调解队伍人员较少,缺乏调解经费,人少、事多的现状一直没有得到改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增强业务素质,会说会写的能力全面提高。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加强痕迹管理,增强卷宗的规范化。
三是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室建设,切实解决调解无场地的问题。
XX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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