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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宗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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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宗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半年来,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宗委的关心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州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省、州、县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贯彻落实全县民族文广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及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以实施《红河县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中心,全面贯彻强化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稳定大局,着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谱写民族宗教工作新篇章

﹙一﹚民族宗教宣传工作掀起新浪潮。充分认识宣传工作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性,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是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上半年,县民宗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法制宣传日、综治维稳宣传月、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和乡镇赶集日等有利时机,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标语、现场解答等形式,以云发[2009]13号、红发[2010]28号文件精神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民族成份变更相关规定》及民族团结稳定、见义勇为资料等内容为重点向群众进行宣传,宣传活动中我局共派出宣传人员6名,发放宣传单2240余份,宣传册540余册,悬挂宣传标语3条,向群众解答民族成份变更等问题32件次。二是依托民族宗教人力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我们考虑到本局人少事多,宣传工作受到限制的实际,采取将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印制成小册子分发到各乡镇,充分依靠乡镇民族工作助理员、信息员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等人力资源进行宣传的形式,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深入了民心。三是加强政策宣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坚持“疏导、教育、化解”的原则,采取讲座、黑板报、新闻媒体、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多种方式,重点抓好党员、村干部和群众骨干的民族政策学习和培训。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树立“阳光政府”形象。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丰XX宗局网页内容,公开工作动态,增强工作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悉和了解有关信息、工作情况和政策法规,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以信息化促进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五是建立信息考核制度,促进信息工作取得实效。年初制定了《红河县民宗局信息考核制度》,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在物质和精神上对优秀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者给予奖励,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信息员编写信息的积极性,促进民族宗教信息工作深入开展。截止6月15日,本局上报信息被《红河民族宗教信息》采用15条,比去年同期增加4条。

(二)民族经济项目大幅增加。紧紧围绕省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步伐》文件精神,抢抓机遇,切实加大民族地区项目申报力度。2012年我局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24个,比去年增加9个,已下达各类民族专项资金项目10个,资金共计1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万元。今年项目申报重点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建设,往年每年只建设1个民族团结示范村,但今年通过积极争取,跃增为10个,加上1个民族特色村项目,共计11个,“两村”建设项目增长率为1000%,示范村建设个数超过历年建设总数,创历史最高。目前,本局申请民族专项资金超过500万元正在审批中。项目的实施将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条件,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有效作用。

(三)团结稳定工作出新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乡建立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民族工作,乡镇明确由一名副乡镇长分管民族工作,民族工作助理员负责处理具体事务,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年初县政府召开民族文广旅游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制定下发《2012年民族团结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民族工作列入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目标考核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三是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即: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县抓乡、乡抓村、村抓户的纵向工作机制和组织、宣传、政法、公安、文化、科技、民政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横向工作机制;建立培训教育机制,积极协同县委党校开设民族政策和法规课程,加强对各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及民族工作者的培训与教育;建立表彰惩戒机制,对在开展民族工作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建立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机制,乡、村每月对因民族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研究和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和谐稳定;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按照“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山林、水利等权属纠纷引发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深入持久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红河县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四是深入热难点地区看望困难群众,加深党同人民血肉联系。春节期间,深入黑树林地区看望慰问了该区部分村委会干部、大学生村官、困难党员、群众、学生以及结对帮扶的困难户,与村干部及群众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收集民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了稳定。 共慰问困难户15户,困难党员11人,村委会干部4人,困难学生120人,发放慰问品及慰问金8000余元。

(四)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和助手。我们坚持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当好参谋助手、服务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进一步健全完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和考核评奖机制,继续在全县大兴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之风,着力提高参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一年来,开展了红河县民族工作情况调研、宗教工作调研、民族团结稳定关系调研、城市民族工作调研等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10份,得到省、州党委、政府的肯定,《龙甲民族特色村可行性调研报告》引起上级民委高度重视,并计划将该村纳入民族特色村项目加以建设。今年上半年通过调研争取到上级项目10个,项目资金达到103万元。调研成果不仅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还对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具有积极作用。

(五)全面落实民族宗教业务工作。一是较好完成少数民族干部统计工作。2012年红河县少数民族干部基本情况统计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已于3月中旬完成。据统计结果显示,全县共有各类少数民族干部3460人,比上一年增加105人。二是全面启动三种文字标牌第二阶段工作。在第一阶段县级各行政单位三种文字标牌已制作完成并悬挂上墙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第二阶段工作,目前,收集、汇总、上报各事业单位和乡镇国家机关单位标牌工作已全面结束,此次共收集单位标牌130块。三是积极做好云南省少数民族聚居村统计工作。按省民委要求,安排具有较强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专人负责系统录入上报工作,做到数据填报及时、准确,为全省全面完成统计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切合我县实际的宗教工作具体要求。五是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掌握与了解宗教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撰写了《红河县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六是全力做好基督教活动场所开放工作。结合本县基督教活动场所开放条件成熟实际,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目前,通过争取,州民宗委已同意在本县境内开放一所基督教活动场所,选址工作正在进行中。七是切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相关工作。按省州宗教部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基本信息登记上报、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打造“三乡”品牌,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一是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收集整理工作。我县抽出2名专人负责搜集、记录、编译县域哈尼族口传文化译注全集。从2009年开始至2011年,已搜集、记录、编译了657个哈尼族村寨所有姓氏谱牒,共6卷,已交州编译办审稿出版。现正在手搜集、记录、编译哈尼族莫批口传文化,即神话、史诗、传说、故事、祭祀、歌谣、情歌、童话等工作。二是编写出版民族文化丛书工作接近尾声。我局结合本县民族氛围浓厚,部分民族文化面临濒危的实际,组织人员编写了一部《红河县民族文化丛书》,丛书从民族民居、民族风俗、民族饮食、民族服饰、民俗旅游等五方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记录和保存源远流长的红河县各族文化史。丛书共五集,每集约20000字,它的出版对抢救、弘扬红河民族文化,提升“三乡”品牌效应,扩大对外知名度,促进民俗旅游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目前,丛书编写已完成,印刷工作将于6月底全面完成。三是积极筹备召开哈尼族多声部民歌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咨询会。为使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更多世人了解、认可、会唱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对面临濒危的少数民族先进文化实施更有效的抢救与保护,我局提议召开哈尼族多声部民歌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咨询会,届时,省州县民族音乐研究专家、文化专家将会出席会议。目前,相关筹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会议初定于6月底召开。四是积极打造哈尼族民族文化特色村。在建设作夫民族特色村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基础上,为保护和弘扬好红河县哈尼族民族文化,提高民俗旅游基础能力,本局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在实地调研后,编写了《红河县宝华乡龙甲民族特色村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上级民委,该项目建设资金100万元,预计7月份有望获批复。

(七)深入推进黑树林地区(红河片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红发[2011]38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红河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红河县多措并举,切实抓好黑树林地区(红河片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红河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收到红发[2011]38号文件后,为进一步统一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学习了文件精神,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研究。二是建立机构,加强管理。为加强管理,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四大办分管和联系民族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黑树林地区(红河片区)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宗局,负责处理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日常事务。三是各级联动,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不能仅仅依靠民族工作部门,必需联合各级部门力量,共同推进,唯有如此,创建工作才能取得实效。为此,红河县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在黑树林地区(红河片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红发[2012]6号),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四是积极筹备,迅速启动。为保证创建活动及时启动,红河县积极筹备黑树林地区(红河片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启动仪式,2012年3月19日至20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启动仪式在垤玛、三村两乡得以成功举办,这标志着黑树林地区(红河片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八)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一是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工作”。按县委要求,及时选派一名新农村指导到本局扶贫挂钩联系点三村乡依期洛村委会驻村开展四群教育工作,目前,已召开专题学习会2次,上报四群工作信息10条,上报民情日记1篇,协调资金310000元,其中女东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建设资金300000元,村委会工作经费10000元。二是切实抓好绩效考核等工作落实。制定重要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签订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工作目标倒逼管理,确保工作落实。三是继续深入开展“践行三个一,争做五种人,做民族工作光荣”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五个作用”(发挥党委政府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联系各民族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落实民族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的喉舌作用,管理民族事务的职能作用),着力提高履职和参谋服务能力。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和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坚强党的组织,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仍然存在着基础薄弱、发展不足、贫困面大、贫困程度较深、各地发展不平衡等困难和问题;

(二)民族地区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三)因经济利益关系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

(四)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与其人口比例还不相适应;

(五)随着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

﹙六﹚基层民族工作任务繁重,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到位。由于体制不顺,乡镇民族工作助理员是由司法所长兼任,基层民族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民族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所布置的一些工作任务和措施未能真正落实到乡村,存在部分干部对民族工作“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

(七)个别同志对民族宗教问题的复杂性、民族宗教关系的敏感性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掌握不够,缺乏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实际经验;

(八)宗教活动场所的制度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管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宗教团体的桥梁作用还有待于充分发挥。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围绕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下半年将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重点推进黑树林地区(红河片区)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2012年3月19日至20日,黑树林地区(红河片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已经在垤玛、三村举行,下一步,将积极筹备召开项目协调会,进一步加大项目协调力度,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同时积极做好示范区创建的信息上报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筹备召开哈尼族多声部民歌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咨询会会。会议初定于6月底召开,届时,省州县民族音乐研究专家、文化专家将会出席会议并对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作深入探讨与研究。

(三)深入调查,认真筛选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救助对象。2012年,我局将对贫困少数民族应届高考毕业生实施救助,救助对象计划20名,每名补助2000元,救助范围主要针对考入二本以上学校的本县籍贫困少数民族大学生,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深入学校和乡镇进行详细调查的方式,确保将救助金发放到最贫困、最急需的大学生手中。

(四)以良好学风促进民宗工作。继续深化理论学习,深入思考,妥善处理工学关系,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全过程,提高政策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加强民族政策理论学习,拓宽知识面,开展工作交流、业务探讨,认真探索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形成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

(五)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和助手。主动深入基层,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真实生活状况,针对发现的新问题和实际困难,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撰写贴近实际、分析准确、论述精辟的调研报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谏言献策。

(六)加强政策宣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坚持“疏导、教育、化解”的原则,采取讲座、巡回宣讲、黑板报、新闻媒体、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多种方式,重点抓好党员、村干部和群众骨干的民族政策学习和培训。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网,及时发现问题,将矛盾隐患处置在最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和谐氛围,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七)切实推进宗教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做好宗教工作;二是加大对《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宗教和顺;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乱建寺观教堂和滥塑宗教佛像等问题的管理,坚决制止非法传教活动;四是继续做好治理私设聚会点和非法组织活动工作;五是抵御境外组织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严密防范境外利用基督教以经济、文化、社会福利等形式开展的渗透活动;六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宗教活动的管理。七是积极做好红河县宝华乡基督教活动场所开放工作,促进基督教活动规范化建设。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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