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201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及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严格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现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认真布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县纪委《2012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年度主要工作计划,认真布置机关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做好人大监督、调研、视察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结合全县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继续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整个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并明确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委室负直接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积极将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工作与各委室的工作任务相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目标与每个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相结合,全面落实好人大机关各委室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工作、目标要求和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注重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了县人大机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并进一步加强了财务和财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公务接待制度,做到从源头上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杜绝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提高认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十分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机关各委室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能够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觉遵守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廉政准则》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及市委和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本机关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三、抓好落实,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宗旨教育、道德修养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摒弃各种不良风气,形成更加扎实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警示教育。一是专题学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关于严重违纪案件的通报》(钟纪通〔2012〕1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好关、用好权、做好事,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狠抓作风建设,做到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二是培训学习。积极组织机关“一室三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县委举办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培训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自警、自律意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加强国情区情市情县情教育。结合“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学用政策抓落实、强化执行促跨越”活动,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自治区第十次、市第三次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国情区情市情县情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超越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克服骄傲自满、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等现象。
(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开展人大调研、视察、办理代表建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克服庸懒散现象。并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督促检查等制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服务为民。
(五)加强厉行节约。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做到勤俭节约。
四、深入开展“三治”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通过制定“治庸、治懒、治散”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专题学习、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撰写剖析材料等各个阶段,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对照履行职责、工作作风、效能建设、遵守纪律等四个方面,深入查找机关及个人存在的“庸、懒、散”现象,找准出现“庸、懒、散”问题的主要症结,并敢于正视、勇于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落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改善机关形象,全力打造人大机关党员干部恪尽职守、勇于进取、敢抓敢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形成凝心聚力干事业、狠抓落实促发展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扎实开展工作。
五、开展专项治理,强化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建设
(一)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按照桂公车治办〔2012〕8号和钟公车治办〔2012〕2号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对机关现实有车辆进行全面清查,深入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并严格管理监督,机关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均需通过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切实加强日常监管,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有效的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了专项治理成果。
(二)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继续把《廉政准则》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有关党风廉政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建设,自觉做到勤政廉政、务实为民。并加大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廉政准则》的坚决贯彻落实。半年来,机关党员干部均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没有违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没有违规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没有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下半年,我们继续以“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工作措施、狠抓检查落实,努力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以党风建设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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