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2010年重点工作分解目标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大莫古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三资管理、农民负担监控、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参谋决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将创先争优融入日常工作
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全面领会、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对业务知识的更新。组织全站同志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减轻农民负担条例、农村财务会计制度和其他相关知识。
制定《大莫古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以“创先争优新作为、立足岗位当先锋”为主要内容,亮出党员身份。站领导争做“敬业先锋”,比创新、比敬业、比作为。一般党员干部争做“服务先锋”。创新服务品牌,以“比作风、树形象”为载体,开展“六比六看”活动。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整体工作协调发展
一年来,全站工作人员一起攻坚克难,抓实抓好工作落实,大莫古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统筹安排,全力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
今年四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村组财务人员多数发生变动,为保证村集体出纳工作前后衔接,理清理顺账目,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 6月27日 、28日村组干部培训会议为契机,通过对全镇250名村组干部及业务人员进行农村财经纪律、财务法规知识、以及专业知识事务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并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刘吉林队长有针对性地结合农村实际以案说法进行法制辅导,使村组干部充分认识到及时办理财务人员移交手续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培训结束后,农经中心及时开展财务手续移交工作,对极少数顽固不化、不配合财务手续移交的村组干部,请来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的同志进行谈话。短短20天内,完成全镇12个村(居)委会的账务处理和财务手续移交。
(二)、创新模式,构建规范有序的“三资”运行机制。
一是严格收入收缴的内部控制制度。村集体收入全部纳入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收缴程序,保证资金及时定额缴入专户;二是规范资金拨付办法、拨付程序,制定现金备用制,并逐步将资金拨付制转成报帐制,以约束开支;三是对集体资产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起草下发了《大莫古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党发[2010]17号)文件,通过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查阅各类资料、寻找相关证据,弄清村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来龙去脉,让每个村委会都建立起规范、统一的村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明细登记表。仅资源一项,全镇共清理登记经济合同411份,涉及承包金2604万元。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今年9月,云南日报对农经中心开展的“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通讯报道。
为切实指导好村级“三资”管理,11月初由我中心设计并制做“大莫古镇‘三资’管理流程示意图”展板13块,悬挂到每个村委会,让村组干部在处置集体资产时以制度办事、让村民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过程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
(三)深入思考,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中心筹建工作。
我镇由于324国穿境而过,便捷的交通优势及区位优势令公路沿线土地在近两年迅速升值,不少企业与个人都把大莫古镇作为首选入驻区域。到大莫古租地种西瓜、蔬菜、培育苗木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省级重点林业龙头企业大地集团为大力发展核桃产业租用了大量的土地,由于企业在租地过程中未与镇党委政府沟通加之操作不规范,租用合同粗制滥造,合同内容概念不清、约定不明、权利义务不确定。部份合同对流转土地的坐落位置不明确,所有合同对流转土地的四至界线未载明。特别是租用期为50年期的65份协议严重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加之地价不均引发了大量的群众上访和堵路闹事行为。
在这样的情况下,为做好土地流转业务指导,变被动为主动、按照县委朱书记的指示,要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将我镇作为土地流转试点乡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结合我镇实际,我中心对我镇的土地流转开展调查摸底,起草了《大莫古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大莫古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及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式样与调解文书。为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的成立做了大量的工作。
(四)加大力度,做好涉农上访案件的查处监管和农村兴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民负担报表和农民负担专项检查、调查工作。
1、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农民负担实行动态监测掌控,据监测户的调查统计表明,2010年,我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减负政策执行较好,未发现违纪违规收费。
2、对太平哨居委会古宁居民小组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承担农民筹资、筹劳指导、把关。召集该村群众代表、党员代表、部份老干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政策宣传、筹资动员。项目建设计划总投入79.34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36万元,群众筹资2.64万元,捐资0.7万元,集体投入40万元。由于政策宣传到位、工程顺利开工建设,预计年内完成道路硬化任务。
(五)强化宣传,完成“数字乡村”图片更新347幅,数据更新近17000字,视频资料55分钟。
(六)加大村务、政务、财务公开力度,逐渐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为统领,以服务社会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围绕五个方面加大农村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七)按照要求,完成2009年度农村经济报表报送工作、云南省农村生产力情况30户的入户调查统计任务(季度报表)、农业部农民负担监测点10户的统计报表任务(半年报表),均按报送要求及时做好入户调查统计和网上报送工作。
(九)精心组织,按时完成乡村其他公益性债务村级债务的调查清理核实工作。共核实债务517笔,其中截止2005债务217笔,共10594540.35元(其中:用于基层政权机构建设1629750.38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8438065.03元,其他526724.94元);2006年—2009年债务300笔,共8039661.17元(其中:用于基层政权机构建设444869.57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7195577.53元,其他399214.07元)。
(十)心系群众,顺利调解鸿泰博化工尾气排放污染太平哨居民小组农作物事件。9月初,鸿泰博化工厂因生产操作失误引起尾气排放造成太平哨村农作物受损,农民群众情绪激动,准备到企业大闹。农经中心及时介入调查了解情况,并说服群众不要闹事。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农经中心和居民小组成员前后四次到企业对受损作物赔偿进行蹉商,在双方争议较大的情况下,本着长期共处协调发展的原则,最终说服群众代表接受企业赔偿12.2万元。农经中心促成赔偿协议的签定,既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又化解了群众与企业之间的矛盾,获得了镇领导的充分肯定。
(十一)积极协调,主动联系曲靖大乘佛教负责人争取抗旱资金。为发峨哨村委会发峨哨、戈依自然村人饮水管工程协调8万余元的物资和资金。
201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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