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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计生委基层文明执法第二阶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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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文明执法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工作完成之后,从2010年6月份开始,我县迅速转入了基层文明执法第二阶段,即自查和清理阶段。县、乡两级深刻剖析自我,认真查找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促进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工作作风的改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县、乡两级行政执法人员,采取边学习有关法律文件、边对照自身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我们认真学习市人口计生委印发的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学习资料汇编,熟练掌握各项法律、法规,对照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十不准”来查看自身工作中是否存在“十不准”的现象,对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查找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中是否有主体不合法、程序不合法,文书不合法、票据不正规等现象,我们还重点对依法行政情况、收费、处罚、鉴定审核、办证和有关行政行为认真进行自查。自查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执法主体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合法、粗暴执法、侵犯群众权益等现象发生。

二、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再次向社会公布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设立人口计生文明执法投诉箱,为广大育龄群众维权投诉开设“绿色通道”,广泛接受群众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
    三、加强行政执法督查力度。我县自行设计了基层文明执法自查清理调查表,并组织人员成立调查组逐乡进行行政执法督查。一查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做到职责明确,履职到位;二查执法工作人员是否有执法资格,是否有无证执法现象存在,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查执法过程中,法规依据是否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合理、执法文书是否齐全、执法案卷是否规范;四查社会抚养费征收台账,是否存在征收不合理、不公正、不到位现象,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是否符合收支两条线的财经规定;五查各类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和兑现情况,是否存在遗漏和差错;六查免费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是否存在减免不到位,是否有违反手术常规施术现象存在;七查是否有粗暴执法,扣押群众财产情况;八查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等情况。对乱收费、乱罚款,不符合规定收取押金、保证金,搭车收费等问题,凡能退还群众的要立即自觉退还群众;对暂时无法纠正的问题,要定出纠正计划,明确责任,限期纠正。

四、结合行风评议,查找存在问题。

我们通过走访群众以及与群众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了解群众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有何建议及意见,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询问群众在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生育审批、单月康检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刁难群众办事,程序繁琐,推诿扯皮,政务不公开,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对收集到的意见、问题进行汇总、整理,然后有针对性的进行讨论,商讨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措施。

五、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组织专人,对涉及行政执法方面部门出台的文件、规定,逐项、逐件进行认真清理。凡与法律、法规相悖或有损群众利益的,一律废止。经过清理,我县未发现有不规范性文件。

六、消除信访苗头。

通过乡、村、组计生服务网络,对群众中出现的计生行政执法信访苗头逐一进行排查。属服务不到位的,立即协调相关人员服务到位;属侵权行为的,入户调查核实,并与受害者面对面进行交流,耐心讲清政策,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能现场纠正的,立即现场予以纠正。现场一时难以纠正的,限时上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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